蘇發〔2013〕8號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全面落實“六大戰略”,扎實推進“八項工程”,認真實施“十項舉措”,大力促進蘇中地區融合發展、特色發展,提高整體發展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重要意義
蘇中地區地跨我省沿江、沿海兩個經濟帶,在全省發展大局中起到跨江融合、江海聯動和承南啟北的重要作用。自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沿江開發戰略決策以來,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的深入實施,促進蘇中崛起取得顯著成效,蘇中地區跨江合作不斷拓展,特色產業加快集聚,經濟實力明顯增強,社會事業全面推進,人民生活持續改善,2011年以縣為單位全部達到原省定小康指標,經濟增幅連續多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2年高于全省1.9個百分點,成為我省發展較快、特色優勢逐步顯現、發展后勁不斷增強的地區之一。
由于歷史上的發展基礎、區位條件等原因,目前蘇中地區的產業發展水平還不夠高,產業結構還不夠合理,城市的輻射帶動能力還不夠強,區域內部發展還不夠平衡,部分經濟薄弱地區人均財力和城鄉居民收入依然偏低。“十二五”時期,是我省在更高起點上推進“兩個率先”的重要階段,也是促進蘇中整體崛起的關鍵時期。面對新形勢新任務,迫切需要加大對蘇中特別是與蘇北結合部經濟相對薄弱地區的支持力度,推動蘇中強化特色發展、跨江融合發展、江海聯動發展,加快融入蘇南經濟板塊,形成區域發展的良性互動機制。推進蘇中融合發展、特色發展,是提高蘇中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的重要舉措,是增強蘇中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必然選擇。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和使命意識,明確目標任務,細化責任分工,狠抓措施落實,確保蘇中融合發展、特色發展不斷取得新成效,提高蘇中整體發展水平,使全省區域發展更加協調。
二、進一步明確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十二五”發展的主題主線,按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的部署要求,將經濟發展、社會進步與生態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全面落實“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堅持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四化”同步推進,以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以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為重點,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步伐,深化跨江融合和江海聯動,深入實施沿海開發戰略,加大對蘇中與蘇北結合部經濟相對薄弱地區的扶持力度,協調推進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進一步拓展科學發展新空間,增創可持續發展新優勢。
(二)發展目標。到2015年,蘇中地區綜合實力和創新能力明顯增強,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明顯提升,資源利用和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民生幸福工程建設取得明顯進展;主要經濟指標增幅持續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戰略性新興產業銷售收入年均增長20%以上,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比重達2.5%以上,城鄉居民收入分別年均實際增長10%以上。到2017年,整體上達到省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指標體系新要求,人均GDP力爭達到全省平均水平;蘇中沿江岸線加快建設四通八達的黃金水道、產業升級的創新地帶和生態文明的綠色走廊。南通努力在陸海統籌發展上取得重要突破,加快建設長三角北翼經濟中心;揚州努力在跨江融合發展上取得重要突破,加快建設古代文化與現代文明交相輝映的名城;泰州努力在產業轉型升級帶動經濟社會發展轉型升級上取得重要突破,加快建設現代特色產業名城。在此基礎上再經過5到10年的努力,使蘇中全面融入蘇南、總體上達到長三角核心區發展水平。
(三)基本原則
——推進跨江融合,實施江海聯動。緊緊抓住長三角一體化和沿海開發的機遇,充分發揮沿江發展總體規劃的指導作用,實施沿江地區轉型發展五年推進計劃,處理好岸線利用與陸域腹地發展的關系,推進跨江融合、江海聯動和江河互補,加快與蘇南現代化建設示范區融合發展,主動接受上海的輻射帶動,有機融入長三角經濟發達地區,提高蘇中科學發展水平。
——強化分類指導,促進特色發展。根據蘇中特點,加強分類指導,支持蘇中在加快轉型升級、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陸海統籌發展等方面先行先試。加快寧鎮揚同城化進程,鼓勵蘇中與蘇南、沿海地區及蘇北腹地在基礎設施聯動、產業聯動、港口聯動、園區聯動以及江海河聯運等方面進行探索和創新,促進城市間產業錯位發展、各展所長、優勢互補,努力實現特色發展。
——扶持薄弱地區,提高整體水平。全面落實促進蘇中與蘇北結合部經濟相對薄弱地區加快發展的各項政策,著力完善基礎設施,依托蘇中資源和產業基礎,充分發揮比較優勢,推進南北承接和同城互動,形成產業集群和規模效應,提升重點城鎮發展水平,推動縣域經濟不斷壯大,構建具有競爭優勢的發展環境,促進蘇中整體崛起。
——深化改革開放,增強內生動力。加大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創新力度,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發展思路,積極先行先試;完善體制機制,加快職能轉變,提高行政效能,增強發展動力。全方位擴大開放,提高外向型經濟發展水平,支持民營經濟轉型發展,創新招商引資方式,優化投資環境,營造良好氛圍,吸引更多的國內外資本參與蘇中建設。
三、認真落實主要任務
(一)加快產業升級步伐。遵循經濟發展規律,根據市情縣情特點,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快新型工業化進程,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積極構建具有蘇中特色的現代產業體系。加快發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云計算和信息服務業、新能源汽車和海洋工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不斷優化產業結構。著力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工業化與信息化深度融合,增強傳統產業競爭能力。依托國家、省級各類產業集聚區,推動產業集聚集約發展。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引導對外貿易全方位發展,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加快國際化步伐,提升國際競爭力。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產業升級的核心環節,健全科技投入、科技創新社會化服務、創新成果分配、科技人員激勵以及政產學研金合作機制,支持各類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建設。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落戶蘇中。發揮企業技術創新主體作用,支持跨行業跨地區兼并重組,形成一批龍頭型、旗艦型集團。實施品牌戰略,提升自主品牌境內外影響力,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把科技含量高的項目置于招商選資首要地位,引進一批關聯度緊、聚集度高、帶動力強的科技型大項目。加快發展金融、現代物流、旅游業、科技服務、電子商務、服務外包等現代服務業,推動建筑業做強做優,支持旅游業提檔升級,完善旅游服務配套,打造一批現代服務業集聚區,推進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互動并進、融合發展,促進服務業發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二)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加快實施省域城鎮體系規劃,注重“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建設規劃的相互銜接,推動大中小城市、小城鎮科學布局、合理分工、集約發展,構建科學合理的城鎮體系。加快區域性中心城市建設,增強同城互動、綜合承載和配套服務功能,促進城市網絡化、智能化、個性化發展,提升中心城市產業支撐、輻射帶動和整體競爭力。把小城鎮作為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鎮化的重要節點,促進各類城鎮差別化發展,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并進。加強縣城、重點中心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加大省級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引導資金對重點中心鎮規劃建設的投入,著力提升小城鎮生活集中度和生產集約水平。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力度,將有條件的地區列入省城鎮化建設試點,著力培育一批區位條件好、發展潛力大、集聚能力強的重點中心鎮。以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為重點,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推行和完善居住證制度,為小城鎮積極穩妥發展提供必要的人力資源。加強綜合客運樞紐和站點建設,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構筑交通物流基地,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的客貨運輸體系,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三)壯大縣域經濟實力。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加快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實施農業現代化工程十項行動計劃,開展糧食高產增效創建活動,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加快高標準糧田(魚池)、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設施和漁船漁港建設,提高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機裝備配套水平。發展優質糧油、規模畜禽、高效園藝、特色水產和休閑觀光農業,提升現代農業發展水平,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加快現代農業科技園、產業園區,農產品加工集中區、物流園區,以及海峽兩岸農業合作園區等載體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爭創國家級農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積極培育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大力發展直供直銷、農超對接、連鎖配送、網上銷售等現代流通業態,提升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完善信息化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主動接受大城市輻射,積極承接產業轉移,發展配套經濟,努力形成一批市場影響力大、產業配套能力和創新活力強的產業基地。突出抓好具有本地特色的二、三產業重點項目,加快形成一批百億元級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新亮點,以特色產業群和特色產業帶推動縣域經濟發展。引導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打造各具特色的經濟板塊,不斷擴大市場占有率,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壯大。
(四)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根據蘇中三市各自特點,開展綜合配套改革的試點試驗,積極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創新。支持南通創建陸海統籌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探索江海聯動和發展海洋經濟的有效路徑,加快建設江海交匯的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打造長三角北翼經濟中心,進入長三角核心區第一方陣。支持揚州開展跨江融合發展綜合改革試點,推進寧鎮揚同城化發展,探索規劃、產業、基礎設施等與蘇南全面對接、融合發展的有效路徑,進一步做強做優做美中心城市,彰顯人文生態精致宜居特色,打造古代文化與現代文明交相輝映的名城。支持泰州深化轉型升級綜合改革試點,探索在產業轉型升級上實現跨越、帶動經濟社會發展轉型升級的有效路徑,重點把中國醫藥城建成轉型升級的先導區,打造現代特色產業名城。突破地域束縛,打破各種障礙,創新體制機制,以更加寬廣的視野謀劃蘇中發展,加大跨江融合、江海聯動力度,促進融合發展向更高層次邁進。開展多種形式的經濟技術協作和人才交流合作,探索知識產權管理運營新辦法,完善能源保障體系,促進資金、人才和技術等要素跨區域有序流動,推進資源加速流向蘇中,提高要素產出效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開展精簡行政層級改革試點,推行并聯審批、網上審批,不斷提高辦事效率。放寬準入條件,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領域,投向引領發展的新增長點,促進民營經濟加快發展。推進跨江產業合作載體平臺建設,鼓勵在總結先進合作園區成功經驗基礎上,探索建立共建共享、合作開發的新模式,進一步完善合作共建體制機制,拓展融合發展新空間。
(五)提升民生幸福水平。促進社會事業全面發展,大力推進民生幸福工程,加快“六大體系”建設。深入實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計劃,不斷提高蘇中城鄉居民收入。加快蘇中教育現代化步伐,加大對經濟薄弱地區教育事業發展的轉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各階段教育生均財政撥款標準,進一步改善各類學校辦學條件。安排學前教育獎補專項經費,重點支持農村幼兒園建設。支持城鄉公共文化和體育設施建設,保護地方特色文化,促進文化產業發展。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完善全民醫保體系,提高人均衛生資源水平,健全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機制。加快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支持蘇中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和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水平,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實施城鄉就業一體化。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擴大社保覆蓋面,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水平。全面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實現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實時結算,完善工傷保險制度,實現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市級統籌。深入開展住房保障體系建設試點,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健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加快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強化食品藥品監管,提高人民群眾飲食用藥的安全感和滿意度。加強社會矛盾隱患排查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實施社會管理創新工程,扎實推進平安建設,全面深化法治建設,維護社會穩定。
(六)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深入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和生態文明建設工程,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努力把蘇中建設成為宜業宜居、生態良好的示范區域。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發展清潔生產,支持蘇中有條件的園區列入省重點扶持的園區循環化改造,培育一批循環經濟示范企業和園區。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按照人口資源環境相均衡、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調整空間結構布局,控制土地開發強度,嚴守耕地保護、開發強度和生態功能區保護“三根紅線”,確保糧食和生態安全。堅持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加強土地用途管制,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提高土地產出效益。加強沿江岸線利用管理,嚴控對長江河勢變化有影響岸段的開發,嚴禁占用生態保護和生活岸線。認真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禁污染項目轉入。推廣應用高效節能新技術新產品,促進節能降耗,加快重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抓好城市排污管網、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高排放車輛限行區和區域污水處理、集中供熱等建設與管理。加強環境監測和執法監管,強化水、空氣、土壤、重金屬等污染防治,構建高效環境風險防范體系。推進村莊環境整治,加大對寶應湖、高郵湖、里下河等區域內自然濕地的保護和恢復力度。建立環境資源綜合管理、統籌協調機制,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參與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項目開發。探索建立南水北調水源地和里下河地區生態補償機制。支持泰州建設區域性排污權交易平臺和環境權益交易中心。支持揚州創建全國水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城市。
四、切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013-2015年,在以下方面加大對蘇中發展的政策支持。
(一)加大對經濟薄弱地區扶持力度
根據蘇政發〔2013〕30號文件精神,對蘇中與蘇北結合部經濟相對薄弱地區的交通、農田水利和區域供水、垃圾處理等城鄉基礎建設項目,適當提高省級補助標準。
將蘇中與蘇北結合部經濟相對薄弱地區省級開發園區列入省共建園區建設與管理范圍,經申報審核批準后,參加蘇北共建園區年度考核評價并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二)支持產業轉型升級
支持蘇中發展特色產業,加強產業集聚和承接產業轉移載體建設。加大省級相關專項資金對先進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鼓勵重大產業項目落戶蘇中。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補助,重點支持揚州汽車產業、泰州醫藥產業發展和南通沿海開發。
對蘇中具備條件的省級開發區,支持升級為國家級開發區,支持申報綜合保稅區。對蘇中當年業務總收入、入庫稅收收入、科技能力、環境保護等指標達到省定考核標準的省級以上開發區,每年給予一定的平臺提升獎勵(具體由省財政廳會同省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按照“政府搭臺、市場推動、屬地管理、合作共贏”的原則,在蘇中與蘇北結合部經濟相對薄弱地區以外的各縣(市)和由縣成建制改成的區省級以上開發區中,每家扶持一個合作共建園區,已建成的合作共建園區自2013年起、新批的園區自批準年起,連續三年內由省財政給予一定的以獎代補資金(合作共建園區申報及考核辦法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商務廳等省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三)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實施長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推進沿江沿海深水泊位和內河干線航道建設,充分發揮深水航道投資效益。整合長江港口岸線資源和錨地資源,發掘利用長江中上游江海聯運潛力,支持揚州港江河聯運樞紐建設,加快通揚運河改造,不斷改善內河航運條件,增強蘇中江海河聯運能力。推進蘇中鐵路過江通道、干線鐵路和港口集疏運專線建設,加快寧啟鐵路復線電氣化改造和南通東至啟東段建設,開工建設滬通鐵路,推進連淮揚鎮鐵路等項目前期工作。
完善蘇中地區公路網規劃,重點支持干線公路建設,加強與蘇北、沿海的公路聯系。加快建設南通至洋口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推進海安至啟東、阜興泰高速公路興化至泰州段和錫通公鐵過江通道及接線工程前期工作,實施揚州西北繞城高速擴容,開工建設寧通高速公路江都至廣陵段、泰州至高港以及宿州至揚州高速江蘇段。實施農村公路提檔升級和安保工程,確保2013年除島嶼村外的行政村接通客運班線,2015年60%以上行政村接通鎮村公交。
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完成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及淮河入江水道整治、泰州引江河二期、泰東河工程,開工建設川東港、長江鎮揚河段三期工程,實施提升江堤、海堤鞏固工程。積極推進區域治理,完成列入國家專項規劃的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加快城市防洪建設,提高防洪除澇能力,健全蘇中防汛防旱減災體系。完善區域輸水配水網絡,實施沿海江水東引北送骨干供水工程,創新城鄉統籌供水機制,強化供水水源管理,提高蘇中水資源保障與水利應急能力。重點實施小型農田水利、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農村飲水安全和河道疏浚工程,加快農村水利現代化建設。
(四)科學利用土地資源
加大對蘇中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支持力度,引導城市建設用地綜合利用,落實土地相關費用減返政策。支持蘇中開展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試點,以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流轉為重點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土地資源綜合統籌與合理配置新辦法。
對蘇中引進符合點供條件的重大產業項目,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對合作共建園區符合獨立選址和點供條件的項目,優先給予用地保障。重點中心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由各地優先給予保障。
引導產業合理使用長江岸線,完善岸線分區準入機制,減少岸線占用長度,強化新建占用岸線項目準入管理,增加腹地利用深度,提高宜港岸線利用投資強度和岸線產業效益標準。
(五)增強財政保障能力
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按照“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要求,對蘇中實際支出不能滿足基本支出保障需求的市縣給予適當補助,幫助彌補支出缺口,保障基本支出需要。鼓勵增加民生等重點支出,對做得好的市縣給予獎勵。對蘇中人均財力偏低地區予以適當補助,切實提高保障水平,以縮小與其他地區的公共服務均等化差距。
加大基本醫療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民生保障省級補助資金對蘇中經濟薄弱地區的補助力度。
對蘇中重點中心鎮鎮區內產生的土地出讓金凈收益、城鎮基礎設施配套費、社會撫養費等收入,除國家和省規定有明確用途外,主要用于鎮區建設發展。
(六)提升金融支撐水平
支持蘇中發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引導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蘇中的信貸支持,有序擴大社會融資規模。規范發展村鎮銀行、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到“十二五”末實現村鎮銀行縣域全覆蓋,農村小貸公司鄉鎮服務全覆蓋。
鼓勵股份制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到蘇中設立分支機構、地區總部,對各金融機構在蘇中新設立的縣(市)級分支機構給予一定獎勵。支持在蘇中省級以上高新區、開發區設立科技信貸支行、科技保險支公司、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實現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在科技資源較多的省級以上高新區、開發區全覆蓋。
支持蘇中發展創業投資機構,建設一批科技和金融結合創新示范區。鼓勵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和兼并重組,支持企業擴大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規模。加強農業保險服務,擴大蘇中農業保險覆蓋面。
扎實開展金融生態創建,加強金融投資者教育和保護,切實加大監管力度,嚴防地方債務無序發展,確保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
(七)推進人才隊伍建設
全面落實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制度,加快建立人才、智力、項目相結合的柔性引進機制。加大省“雙創”計劃及其專項資金對蘇中地區的支持力度,大力實施新一輪省“六大人才高峰行動計劃”,支持蘇中引進和培養科技型企業家、頂尖高技能人才、創新領軍人才和創業團隊。
探索建立高校、科研單位與蘇中開展產學研合作的長效機制,大力促進企業博士后工作站、省級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和工程技術中心建設,支持創建國家級留學人員企業園,培育省級優質留學人員企業園。
扶持蘇中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重點優勢產業專項公共實訓基地和高職院校省級實訓基地建設,支持科教創新城建設,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實用型人才。
(八)強化組織領導保障
成立蘇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相關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具體承擔政策研究、工作推進和考核評估等工作。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蘇中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解放思想,積極有為,狠抓落實,務求實效。省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各司其職,分解任務,細化措施,更加自覺主動地支持蘇中發展。蘇中各地要結合自身實際,明確工作安排,落實工作責任,切實把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要繼續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精神,勇于探索,開拓進取,不斷增強內生動力和自我發展能力。
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本意見,盡快制定相關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