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3〕144號
南通、揚州、泰州市及所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全省蘇中發展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蘇中融合發展特色發展提高整體發展水平的意見》(蘇發〔2013〕8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沿江地區轉型發展五年推進計劃(2013-2017)〉的通知》(蘇辦發〔2013〕16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關于推進蘇中融合發展特色發展提高整體發展水平的任務分解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關于推進蘇中融合發展特色發展提高整體發展水平的任務分解方案
一、加快產業升級步伐
(一)促進制造業高端化發展。推動蘇中沿江地區鋼鐵、石化、船舶、裝備制造等產業做精做深產業鏈,不斷提高高端產品比重,加強產品品牌建設,有序化解部分行業過剩產能,增強產業發展競爭力。加快制造業向產業鏈高端領域和高附加值環節攀升,實現專業化分工與配套合作,鼓勵企業和投資者向產業鏈重點薄弱環節延伸,推進產業鏈上下協同發展。今后3年,蘇中工業增加值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個百分點,先進制造業占全部工業比重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工商局)
(二)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云計算和信息服務、新能源汽車、海洋工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今后3年戰略性新興產業銷售收入年均增長20%以上。實施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行動計劃,加強重點領域核心技術突破,著力培育創新集群,進一步提升產業自主創新能力。積極支持泰州醫藥城建設,力爭成為引領全省醫藥產業跨越發展的“加速器”以及全國性的醫藥研發、生產和銷售基地,到2015年,實現銷售收入1000億元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
(三)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推動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互動并進、融合發展,促進服務業發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著力打造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重點發展綜合物流園區、工業設計園、軟件和信息服務產業園,為制造業升級提供支撐。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推進南通空港物流、海安大宗物流、長江石化物流、靖江煤炭物流基地等項目建設。引導金融機構在蘇中設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災備中心、呼叫中心、電子銀行中心等,支持南通金融服務外包集聚區、揚州金融后臺服務集聚區和泰州醫藥高新區科技金融合作創新示范區建設。以省級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區為依托,引導中低端外包業務向高端業務拓展。支持有條件的市、縣或企業創建國家及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示范企業。加快旅游業提檔升級,加強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創建國家級旅游景區和生態旅游示范區,推動南通開沙島及小洋口、泰州溱湖、儀征棗林灣旅游度假區和揚州瓜州古鎮開發建設。推動建筑業做強做大。加大對南通家政服務體系建設試點支持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民政廳、旅游局、金融辦等)
(四)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深度融合,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進一步提高新建項目準入門檻,嚴控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提高產品節能環保性能,打造綠色低碳品牌。根據蘇中實際和轉型升級的要求,提高淘汰標準,主動和提前淘汰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隱患多的落后產能和低端產品制造能力。全面推行清潔生產,擴大循環經濟規模,打造一批循環經濟示范園區和企業。到2017年,蘇中規模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3%左右(到2015年下降20%左右),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以上,部分行業和大中型企業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大型骨干企業全部達到清潔生產先進企業水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廳)
(五)優化調整區域產業布局。推進企業向園區集聚,提高產業集中度和集約化發展水平。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船舶及海洋工程、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等領域,培育發展一批科技含量高、具有較大規模和較強影響力的高科技產業集群。加快輕紡、機械加工等傳統產業集群結構調整,促進其向現代產業集群升級。結合蘇中沿海、沿江、沿河及腹部地區現有布局,科學規劃指導蘇中產業布局和產能整合。積極推進蘇中沿江、沿海兩個經濟帶建設,促進產業跨江融合、江海聯動和承南啟北。引導本地區一批相對過剩或不宜發展的產能向區外乃至省外轉移,積極消化和轉移現有產能。(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
二、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
(一)建設特色鮮明的區域性中心城市。支持南通創建陸海統籌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加快建設長江三角洲北翼經濟中心;支持揚州開展跨江融合發展綜合改革試點,加快建設古代文化與現代文明交相輝映的名城;支持泰州深化轉型升級綜合改革試點,加快建設現代特色產業名城。省有關部門要配合各市做好試點試驗方案的擬定和推進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指導。增強同城互動、綜合承載和配套服務功能,促進城市網絡化、智能化、個性化發展,提升中心城市產業支撐、輻射帶動和整體競爭力。(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加強小城鎮建設。把小城鎮作為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鎮化的重要節點,促進各類城鎮差別化發展,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并進。加強縣城、重點中心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加大省級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引導資金對重點中心鎮規劃建設的投入,著力提升小城鎮生活集中度和生產集約水平。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力度,將有條件的地區列入省城鎮化建設試點,著力培育一批區位條件好、發展潛力大、集聚能力強的重點中心鎮。以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為重點,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推行和完善居住證制度,為小城鎮積極穩妥發展提供必要的人力資源。(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
(三)促進城鄉發展一體化。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科學穩妥調整鄉鎮行政區劃。推進縣級市和區政府駐地鎮改設街道辦事處工作,理順城市基層行政管理體制,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功能。穩妥開展鄉鎮撤并,進一步優化城鎮體系結構,提高城鎮化發展質量,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加強綜合客運樞紐和站點建設,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構筑交通物流基地,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的客貨運輸體系,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全面實施10大類41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提高項目實施覆蓋率。2013年,蘇中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力爭提高到30元,逐步免費為城鄉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加快推進勞動力資源調查、就業失業登記、職業培訓、就業援助等制度城鄉并軌,率先形成城鄉平等就業的制度框架,逐步實現政策城鄉普惠、制度城鄉并軌、管理城鄉統一、服務城鄉均等。(省發展改革委、衛生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交通運輸廳)
三、壯大縣域經濟實力
(一)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大力實施農業現代化工程10項行動計劃,加快蘇中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發展優質糧油、規模畜禽、高效園藝、休閑觀光農業,提升現代農業發展水平,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到2017年,現代農業發展水平達85%。穩定糧食生產,開展糧食高產增效創建活動,加快高標準糧田建設。發展高效設施農業,加快菜籃子永久蔬菜基地建設。發展休閑農業和創意農業,增強農業的經濟功能、生態功能、教育功能和服務功能。實施農業重大技術推廣計劃,提升農業科技支撐水平。積極培育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加快現代農業產業園區、農產品加工集中區、海峽兩岸農業合作園區等載體建設,重點建設泰州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揚州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南通江海臺灣農民創業園。支持建設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質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以大型連鎖超市為主導,對農產品供應鏈進行信息流和物流整合。深入實施農民收入倍增計劃,全面落實10項富民行動,力爭蘇中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實際增長10%以上,到2017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突破2萬元。(省農委、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工商局)
(二)發展壯大特色經濟。完善蘇中信息化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主動接受大城市輻射,積極承接產業轉移,發展配套經濟,努力形成一批市場影響力大、產業配套能力和創新活力強的產業基地。突出抓好具有本地特色的二、三產業重點項目,加快形成一批百億元級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新亮點。完善水產原良種體系,打造水產種業基地。引導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打造各具特色的經濟板塊,加快培育特色產業集群,不斷擴大市場占有率,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壯大。(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農委)
(三)增強蘇中漁業綜合實力。發展高效設施漁業,建設現代漁業產業園區、精品園、示范基地、示范村、高效生態規模養殖基地,推進漁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強漁業養殖基礎設施和配套能力建設,推進池塘標準化建設和改造。加快發展水產品加工業、現代流通業、休閑觀光漁業,提升漁業產業化經營水平。加快漁港建設,實施海洋捕撈漁船標準化改造。到2015年,蘇中漁業綜合實力和創新能力明顯增強,主要漁業經濟指標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17年,整體上達到我省漁業基本現代化各項指標要求。(省海洋與漁業局)
(四)加大對薄弱地區扶持力度。認真落實《省政府關于印發促進蘇中與蘇北結合部經濟相對薄弱地區加快發展政策意見的通知》(蘇政發〔2013〕30號),確保財政扶持、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和民生建設等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增強蘇中與蘇北結合部經濟相對薄弱地區內生發展動力。加大基本醫療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民生保障省級補助資金對蘇中經濟薄弱地區的補助力度。(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水利廳)
四、加快融入蘇南經濟板塊
(一)推進跨江產業合作載體平臺建設。按照“政府搭臺、市場推動、屬地管理、合作共贏”的原則,在蘇中與蘇北結合部經濟相對薄弱地區以外的各縣(市)和由縣成建制改成的區省級以上開發區中,每家扶持1個合作共建園區,已建成的合作共建園區自2013年起、新批的園區自批準年起,連續3年內由省財政給予一定的以獎代補資金。繼續支持蘇通、錫通科技產業園、江陰-靖江工業園等共建園區建設,進一步創新、探索合作新模式和機制。(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財政廳)
(二)提高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加強出口基地建設,重點支持出口基地搭建公共服務平臺、抱團開拓國際市場、打造區域品牌。認真落實蘇中地區開發區提檔升級的獎勵政策。對具備條件的產業集群認定為省級出口基地,組織符合條件的省級基地申報國家級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加強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特殊功能區建設,支持泰州高港、啟東、江都、泰興等經濟開發區創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支持南通、揚州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建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持揚州、泰州出口加工區升級為綜合保稅區,支持靖江創建綜合保稅區。(省商務廳、財政廳、科技廳、發展改革委)
(三)促進融合發展向更高層次邁進。開展多種形式的經濟技術協作和人才交流合作,探索知識產權管理運營新辦法,促進資金、人才和技術等要素跨區域有序流動,推進資源加速流向蘇中,提高要素產出效率。立足現有產業優勢,推進對外經貿合作,發展壯大一批面向國際市場的產業集群。支持蘇通科技產業園快速發展,推動泰州醫藥城與新加坡開展園區共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開展精簡行政層級改革試點,推行并聯審批、網上審批,不斷提高辦事效率。放寬準入條件,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領域,投向引領發展的新增長點,促進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工商局)
五、提升民生幸福水平
(一)加快教育現代化步伐。繼續實施學前教育5年行動計劃,確保到2015年蘇中所有縣(市、區)都達到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區建設標準。深化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支持蘇中義務教育學校現代化建設、薄弱初中質量提升實施工程,健全校舍安全長效管理機制。推進普通高中優質多樣發展。加快職業教育創新發展,加強對如皋、泰興等6個職業教育創新發展實驗區建設項目、41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試點項目的指導。提高蘇中地區高等教育質量,在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實施、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學科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持。大力發展繼續教育,支持蘇中創建省社區教育示范區。實施區域教育現代化建設水平提升工程,加大對南通市、揚州市江都區、泰州市姜堰區等首批教育現代化示范區建設的統籌指導與政策支持力度,推動示范區率先實現教育現代化。加快健全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著力構建與經濟轉型、產業升級相適應,與勞動者就業需求、就業結構相匹配,多形式、多層次的職業培訓體系。(省教育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推進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大對蘇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財政補助資金的支持,到2015年,新農合人均最低籌資提高到450元且不低于農民人均純收入的3%。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參合人員。新農合異地就醫實時結報。加強蘇中城鄉基層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著力改善基層衛生服務條件。對蘇中符合條件的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省分別按照每單位60萬元、50萬元的標準扶持裝備基本醫療設備和進行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基本藥物制度建設,深化公立醫院改革,支持蘇中農村改廁。(省衛生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三)推動文化體育事業加快發展。支持蘇中大力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繼續推動公共文化設施向社會免費開放。加快文化產業基地和特色文化產業園區建設,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繁榮文化市場,保護地方特色文化,促進文化產業發展壯大。加大對蘇中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扶持力度,多渠道增加公共體育產品供給,縮小區域公共體育服務差距。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推動群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協調發展。全面拓展鄉鎮綜合文化站的體育服務功能,提高農村居民文化體育消費水平。(省文化廳、體育局、發展改革委)
(四)實現更高質量更加穩定的就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扶持政策,強化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管理。統籌抓好勞動力就業和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促進農村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就業和被征地農民更加充分就業,鞏固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動態清零成果。加強農民工就業服務和權益保障,在蘇中三市和泰興市各建設1個示范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大力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在蘇中三市各建設1個農村就業創業示范縣,到2015年,確保蘇中80%的市、縣達到省級創業型城市標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
(五)健全社會保障和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擴大社保覆蓋面,提高社會保險待遇水平。全面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實現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實時結算,完善工傷保險制度,實現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大力推進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設,拓展服務功能,到2015年,蘇中農村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建成比例達到80%。加快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推進“民建公助”,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養老服務,推動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力爭到2017年,民辦養老機構床位數占比達52%,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34張。(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財政廳)
(六)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推動餐飲服務單位全面實施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構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推進城鄉藥品監督和供應網絡建設,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確保群眾用藥安全。加強社會矛盾隱患排查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實施社會管理創新工程,扎實推進平安建設,全面深化法治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省公安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六、加強生態文明建設
(一)深入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優化生態空間格局,科學劃定生態紅線。指導督促蘇中地區嚴格落實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要求,完善生態補償措施,加強日常執法監管,牢牢守住生態紅線,嚴格禁止與生態紅線區域保護不符的開發建設活動。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按照人口資源環境相均衡、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調整空間結構布局,控制土地開發強度。嚴守耕地保護、開發強度和生態功能區保護“三根紅線”,確保糧食和生態安全。加強土地用途管制,盤活閑置和低效用地,促進建設用地集約高效利用,提高投資強度和產出效益。加強沿江岸線利用管理,嚴控對長江河勢變化有影響岸段的開發,嚴禁占用生態保護和生活岸線。引導產業合理使用長江岸線,完善岸線分區準入機制,減少岸線占用長度,強化新建占用岸線項目準入管理,增加腹地利用深度,提高宜港岸線利用投資強度和岸線產業效益標準。探索建立南水北調水源地和里下河地區生態補償機制。支持泰州建設區域性排污權交易平臺和環境權益交易中心。督促揚州市盡快編制完成水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省發展改革委、環保廳、國土資源廳、水利廳)
(二)切實加強環境保護。指導蘇中更大規模、更高質量開展生態示范創建活動,到2017年,三市全面建成國家生態市,90%以上的建制鎮建成國家級生態鄉鎮,每個省轄市各有1-2個縣級市達到環保模范城市考核標準。深入推進污染減排,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新改擴建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從源頭控制污染排放總量。認真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禁污染項目轉入。推進工業“三廢”資源化利用,加快園區循環化改造,創建一批循環經濟示范工程,打造一批循環經濟示范園區和企業。完善工業綠色發展機制。加快治污減排設施建設,提高減排設施運行管理水平,加強減排督查力度,確保完成減排目標任務。加強長江水污染防治,強化水質監控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建設及船舶運輸風險防范,強化農村生活污水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城市河道綜合整治和主要入江支流集中整治,確保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加強區域大氣污染治理,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粉塵排放總量,到2015年,機動車環保檢測率達到90%以上;到2017年,空氣環境質量好于國家二級標準天數比例超過60%。加強沿江化工污染整治力度,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倉儲運輸碼頭的布設,強化入園進區化工生產企業廢水預處理設施建設。(省環保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
(三)提升城鎮污水處理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重點推進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穩步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指導督促蘇中地區科學推進城鎮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加快舊城城鎮管網系統“雨污分流”改造,對新建城區嚴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則建設城鎮排水系統。到2015年,蘇中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70萬噸/日,新建污水收集主干管網2000公里,新增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能力1300噸/日(以含水率80%計),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0%,城鎮污水處理能力達280萬噸/日,污水收集主干管網達7050公里。加強城鄉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建設,到2015年,實現新增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2000噸/日,基本實現城鄉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全覆蓋。加快推進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運處理工作,加強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和垃圾滲瀝液的收集處理,減少對環境的二次污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環保廳、發展改革委)
七、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一)鐵路軌道工程建設。到2015年,全面建成寧啟鐵路復線電氣化改造工程;開工建設滬通鐵路;全面推進連淮揚鎮鐵路、南通東至啟東段等項目前期工作,并力爭開工建設;全面建成南通興東機場改擴建工程;積極推進寧儀(揚)城際軌道一期工程前期工作,并力爭開工建設;爭取南通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獲得國家批準。到2017年,全面推進通蘇嘉城際鐵路、泰錫宜城際鐵路項目的前期工作,并力爭開工建設;爭取開工建設南通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
(二)水運航道建設。加快實施長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推進沿江沿海深水泊位和內河干線航道建設。整合長江港口岸線資源和錨地資源,充分發揮深水航道投資效益,發掘利用長江中上游江海聯運潛力。支持揚州港江河聯運樞紐建設,不斷改善內河航運條件,增強蘇中江海河聯運能力。2013年,建成連申線東臺至長江段航道整治工程,開工建設運東復線船閘。加快推進通揚運河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南通港擴容工程等項目建設,積極推進南通洋口港區10萬噸級石化碼頭工程、通海港區中部作業區(港池泊位區)寶鋼物流通用碼頭一期工程等項目建設。(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
(三)公路網絡建設。完善蘇中公路網規劃,重點支持干線公路建設,加強與蘇北、沿海的公路聯系。加快南通至洋口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建設,2014年建成通車。開工建設寧通高速公路江都至廣陵段擴建工程、宿州至揚州高速公路江蘇段和泰州至高港高速公路,加快推進揚州西北繞城高速擴容、阜興泰高速公路興化至泰興段、海安至啟東等高速公路和錫通、五峰山公鐵過橋通道及接線工程前期工作。積極推進國省干線公路和農村公路建設,重點支持興化、寶應、高郵三縣(市)和黃橋老區公路項目建設。2013年,建成臨海高等級公路南通段主體工程以及省道221、336、237和233等路段。圍繞鎮村公交發展目標,實施農村公路提檔升級工程和安保工程,進一步加大農村公路危橋改造力度,確保2013年除島嶼外的行政村通客運班線,2015年,60%以上行政村通鎮村公交。(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
(四)綜合客運樞紐及場站建設。優化完善蘇中綜合交通樞紐體系規劃,加強與蘇南地區的聯系。全面提升航空服務能力,加快推進南通興東機場改擴建等工程。依托港口、火車站、機場,加快交通物流基地建設,重點建設揚州城北物流園、泰州聯江物流基地、南通農副產品物流中心和海安商貿物流基地等項目,初步形成三級交通物流基地體系。重點建設寧啟鐵路南通、泰州、揚州綜合客運樞紐,滬通鐵路南通綜合客運樞紐,連淮揚鎮鐵路揚州綜合客運樞紐。根據鎮村公交發展計劃,建設一批農村等級站和候車亭。(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
(五)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電網和電源點建設,保障蘇中區域能源供應。加快建設可靠性高、結構合理、供電能力強的區域輸電網和配電網。加快區域熱電聯產發展,整合替代燃煤小熱電和鍋爐。重點推進國信儀征燃機熱電聯產、國信高郵燃機熱電聯產、華電揚州燃機、揚州二電廠三期、國電泰州電廠擴建、國信靖江電廠、大唐姜堰燃機熱電聯產、國電興化燃機熱電聯產、南通電廠二期、大唐呂四電廠二期、大唐如皋燃機熱電聯產、華電通州燃機熱電聯產等項目。加強沿江地區油氣主干管網建設。積極推動中石油如東-靖江-江陰、如東-南通成品油管道、中石油南通30萬方成品油儲庫、中石油永清-泰州、如東-崇明天然氣管道以及新疆廣匯LNG分銷轉運站項目前期工作,加快中石化江北成品油管道揚州-泰州段及配套的揚州、泰州油庫、中石化儀征97萬方原油儲備基地、中石油泰興-芙蓉天然氣管道等工程建設實施。(省能源局、電力公司)
(六)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實施信息基礎設施提升工程,推動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統籌布局與集約化建設。進行信息基礎設施、三網融合試點示范工程認定。加強信息資源綜合開發利用,集聚民生服務應用,加快各市分平臺建設。推進市級黨政機關互聯網集中接入平臺,提升安全防控能力建設。到2017年,蘇中地區信息通信基礎設施總體達到國家一類地區水平,三網融合發展走在全國前列;市、縣城區中的熱點地區及高等級公路、航道沿線實現無線寬帶全覆蓋。(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七)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完成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及淮河入江水道整治、泰州引江河二期、泰東河工程,開工建設川東港、長江鎮揚河段三期工程,實施提升江堤、海堤鞏固工程。積極推進區域治理,完成列入國家專項規劃的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加快城市防洪建設,提高防洪除澇能力,健全防汛防旱減災體系。完善區域輸水配水網絡,實施沿海江水東引北送骨干供水工程,創新城鄉統籌供水機制,強化供水水源管理,提高蘇中水資源保障與水利應急能力。重點實施小型農田水利、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農村飲水安全和河道疏浚工程,加快農村水利現代化建設。(省水利廳、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
八、加大組織保障與政策支持力度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蘇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政府領導擔任組長,省有關部門和蘇中三市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加強對相關重大問題的組織協調。領導小組在省發展改革委下設辦公室,承擔具體工作。同時,建立健全沿江地區轉型發展協調機制,推進沿江地區轉型發展的統籌規劃、推進落實和考核評估等工作。全面貫徹省委、省政府推進蘇中發展、深化沿江轉型發展的各項決策部署,細化、落實文件措施,明確各地、各部門的任務分工和時間要求,加大工作目標考核和督查力度,確保各項政策、項目落實到位。(省發展改革委)
(二)增強財政保障能力。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按照“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要求,對蘇中實際支出不能滿足基本支出保障需求的市、縣給予適當補助,幫助彌補支出缺口,保障基本支出需要。鼓勵增加民生等重點支出,對做得好的市、縣給予獎勵。對蘇中人均財力偏低的地區予以適當補助,切實提高保障水平,以縮小與其他地區的公共服務均等化差距。對蘇中重點中心鎮鎮區內產生的土地出讓金凈收益、城鎮基礎設施配套費、社會撫養費等收入,除國家和省規定有明確用途外,主要用于鎮區建設發展。(省財政廳)
(三)提升金融支撐水平。支持發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引導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蘇中信貸支持,有序擴大社會融資規模。規范發展村鎮銀行、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到“十二五”末,實現村鎮銀行縣域全覆蓋,農村小貸公司鄉鎮服務全覆蓋。鼓勵股份制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到蘇中設立分支機構、地區總部,對各金融機構在蘇中新設立縣(市)級分支機構給予一定獎勵。支持蘇中大力發展以天使投資機構為代表的創業投資機構,深入推進南通市和泰州醫藥高新區的科技金融合作創新示范區建設。支持在蘇中省級以上高新區、開發區設立科技信貸支行、科技保險支公司、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實現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在科技資源較多的省級以上高新區、開發區全覆蓋。支持蘇中發展創業投資機構,建設一批科技和金融結合創新示范區。鼓勵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和兼并重組,支持企業擴大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規模。加強農業保險服務,擴大蘇中農業保險覆蓋面。扎實開展金融生態創建,加大監管力度,嚴防地方債務無序發展,確保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省金融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科技廳)
(四)科學利用土地資源。加大對蘇中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支持力度。按規定及時返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進一步優化城鄉土地規劃布局,在確保建設用地總規模不增加、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的前提下,調整優化城鄉土地規劃布局,促進可持續發展。根據各縣(市、區)試點工作情況,合理調配年度掛鉤周轉指標,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結構與布局,支持蘇中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對符合點供條件的重大產業項目和符合獨立選址條件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優先安排用地指標。重點中心鎮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在省下達各地的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中,由各地優先保障。支持蘇中深化以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流轉為重點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土地資源綜合統籌與合理配置新辦法。支持南通市申報國家陸海統籌發展試點,支持揚州市申報國家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支持泰州市深化轉型升級土地利用探索。(省國土資源廳、發展改革委)
(五)推進人才隊伍建設。全面落實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制度,加快建立人才、智力、項目相結合的柔性引進機制。實施新一輪省“六大人才高峰行動計劃”,加大省“雙創”計劃及其專項資金對蘇中的支持力度,支持蘇中引進和培養科技型企業家、頂尖高技能人才、創新領軍人才和創業團隊。探索建立高校、科研單位與蘇中開展產學研合作的長效機制,大力促進企業博士后工作站、省級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和工程技術中心建設,支持創建國家級留學人員企業園,培育省級優質留學人員企業園。扶持蘇中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重點優勢產業專項公共實訓基地和高職院校省級實訓基地建設,支持科教創新城建設,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實用型人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教育廳、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