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3〕158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蘇北發展協調小組第九次會議精神,深入落實《省政府關于支持蘇北地區全面小康建設的意見》(蘇政發〔2013〕90號),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關于支持蘇北地區全面小康建設的任務分解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關于支持蘇北地區全面小康建設的任務分解方案
一、推進新一輪產業轉移
(一)支持重大產業項目落戶蘇北。加強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優化全省工業結構和空間布局,促進南北產業轉移,推進蘇北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采取新建項目、“上大壓小”、優先布點等措施,加大蘇北重大能源、石化、機械、電子信息、食品、紡織、商貿、旅游等項目推進力度。積極爭取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項目落戶蘇北。加大重大南北產業轉移項目省級協調力度。組織產業轉移對接活動,為蘇北地區承接產業轉移搭建交流平臺。對重大產業轉移項目建設用地實行差別化“點供”政策,落實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措施,提高項目投資強度和產出效益。(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廳、國資委)
(二)實行轉移收益分成。對重大南北產業轉移項目,自投產之日起3年內,在落戶地繳納的流轉稅、所得稅按財政體制屬當地留成部分,可在合作雙方政府間實行收益分成,具體操作由雙方協定,并報省財政廳備案。(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
二、提升共建園區發展水平
(三)推進共建園區產業升級。加快園區產業集聚,大力發展輕工、紡織、建材等傳統優勢產業,積極發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升產業發展層次。集聚整合人才、資金、信息等創新資源,加快建設孵化器、工程技術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載體,不斷增強共建園區創新能力。擴大共建園區合作范圍,積極爭取國內外大型企業和開發區等參與園區共建工作,形成開放、多元化的園區投資開發主體,進一步提升園區發展水平。對園區內符合點供和獨立選址條件的重大項目,優先安排用地計劃。(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建立共建園區利益共享機制。以蘇南合作方為主運作的共建園區,相關經濟發展成果由合作方共享,投資開發創造的凈利潤由各方按投資比例或股東約定進行分成;共建園區內產生的稅費收入,可按一定比例在兩地政府間進行分配,省財政廳可根據需要幫助辦理財力劃轉。(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財政廳、統計局)
(五)強化共建園區考核評價。完善考核評價體系,有效發揮考核評價機制作用。2013年至2015年,對年度評價排名前10位的園區,獎勵1000萬元/個;對年度評價排名前11位到前50%的園區,獎勵600萬元/個。根據全省建設用地年度計劃總量和安排情況,對年度評價排名前5位的園區,給予建設用地指標獎勵。繼續執行共建園區新增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省、市、縣留成部分,全部由省、市、縣財政補貼給園區,用于園區滾動發展。(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統計局)
三、加快新型城鎮化步伐
(六)加強規劃引導。按照新型城鎮化要求,依據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等上位規劃,結合城鎮區劃調整及發展新情況,推進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完善。注重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相銜接,處理好與相關專業規劃的關系,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科學布局、合理分工、集約發展。有序推動農業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工業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農民居住向城鎮和社區集中,完善小城鎮功能布局,促進小城鎮差別化發展。2015年前,對蘇北各建制鎮按要求完成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省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省重點鎮獎勵30萬元,其他建制鎮獎勵20萬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
(七)培育省級重點中心鎮和特色小城鎮。加大省級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引導資金對重點中心鎮建設的投入,優先保障重點中心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重點中心鎮土地出讓金凈收益、城鎮基礎設施配套費、社會撫養費等收入,除國家和省規定用途外,主要用于鎮區建設發展。擴大重點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增強發展活力和動力,鼓勵具有特色產業、文化積淀、生態魅力的小城鎮個性化發展,培育一批工業商貿強鎮、文化旅游名鎮和生態宜居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廳、文化廳、旅游局)
(八)推進城鄉公共設施配套和社區建設。除鎮區所在地外,每個鄉鎮依據鎮村布局規劃,因地制宜推進功能齊全、設施配套的規劃布點村莊建設,同步建設醫療、教育、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等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加大省級康居鄉村建設專項資金對蘇北規劃布點村莊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強城鄉社區扁平化、網格化、信息化和社會化建設,深化村(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全面提升基層社會服務管理水平。增加蘇北地方債債券分配額度,主要用于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廳、衛生廳、文化廳、民政廳、旅游局)
(九)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重點中心鎮落戶條件,鼓勵省轄市范圍內本地居民憑合法穩定住所或合法穩定職業落戶,推動本地農村居民就地就近向城鎮轉移。實施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逐步提高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建立積分落戶政策,形成階梯式落戶通道。(省公安廳、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推動農業現代化建設
(十)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加快高標準農田、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設施和耕地質量建設,支持產糧大縣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大力發展優質糧油業、設施園藝業、規模畜牧業、特色水產業和休閑觀光農業,扶持培育農業龍頭企業,建設現代農業示范區、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和農產品加工集中區,大力發展農產品現代流通業態。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扶持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種養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提高防洪除澇減災能力、水資源供給能力和利用效率,加快建設黃河故道地區公路網絡,改善交通條件,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帶。(省農委、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環保廳、農業資源開發局)
(十一)建立糧食主產區補償機制。省財政在測算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獎補資金時,統籌考慮產糧油大縣(市)“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支出要求,支持蘇北縮小與其他地區的基本公共服務差距。(省財政廳、農委、發展改革委)
五、強化基礎設施建設
(十二)支持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鄭徐客運專線、宿淮鐵路江蘇段和豐沛鐵路建設,加快連淮揚鎮、徐宿淮鹽、連鹽鐵路建設步伐。加快推進徐明高速公路江蘇段、阜建、鹽大高速公路和連云港港北疏港高速公路建設。結合產業和城鎮發展,優先安排蘇北地區普通國省道和農村公路提檔升級工程項目建設。加快推進湖西航道和連申線航道整治工程建設。結合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開展通航工程前期研究工作。推進徐州觀音機場、淮安漣水機場和鹽城南洋機場改建擴建工程建設,加快推進連云港新機場前期工作。(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水利廳、鐵路辦)
(十三)鼓勵綜合交通樞紐和客貨運輸站點建設。抓住國家鐵路建設機遇,積極規劃建設綜合客運樞紐。結合沿海、內河港口和鐵路發展,鼓勵建設貨運與物流基地,支持內河水運轉型發展。結合農村公路提檔升級工程,鼓勵鎮村公交發展,確保到2015年年底,鎮村公交開通率達35%。(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水利廳、鐵路辦)
(十四)推進水利等設施建設。完成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加快淮河入江水道整治、洪澤湖大堤加固、分淮入沂整治、川東港拓浚、射陽河整治、海堤鞏固完善,以及城市防洪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積極推進區域治理,增強水源供給能力,加大骨干河道治理力度,實施列入國家專項規劃的中小河流治理、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加快推進農村水利現代化建設,重點實施小型農田水利、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農村飲水安全和河道疏浚工程。支持蘇北地區電網、天然氣管道建設。完善蘇北信息化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自來水水質改善及污水處理,到2015年,蘇北城鄉統籌區域供水鄉鎮覆蓋率達到85%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90%以上,城市供水水質全面穩定,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省水利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資源開發局)
六、加大人才和科技支持力度
(十五)鼓勵人才向蘇北轉移。引進一批蘇北發展所急需的創新創業人才,培養一批適應蘇北產業特點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建設一批人才培養和創新創業載體,建立一支人才資源總量滿足發展需要、人才層次較高、分布合理的人才隊伍。獎勵蘇北創業領軍人才,吸引更多的創業創新人才到蘇北地區投資興業。充分發揮蘇北急需人才專項引導作用,引導各類優秀人才向蘇北流動。從省有關部門和單位、蘇南地區有計劃選派政治素質強、有奉獻精神、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干部到蘇北縣(市、區)黨委、政府以及共建園區掛職或任職,工作滿2年以上、成績突出的干部,優先提拔使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
(十六)加強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建設各類實用人才技能培訓和引進平臺,鼓勵職業院校面向各類勞動者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加強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推進技工院校與重點企業深度合作,促進技能人才培養與崗位需求有效對接。推進落實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鑒定獲證獎補政策,鼓勵和引導農村勞動力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與職業資格鑒定,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科技廳、農委)
(十七)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突破一批重大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建立一批重大科技應用示范工程、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和創新創業載體。加大省級科技資金傾斜力度,支持蘇北地區技術創新和重大關鍵技術突破,逐步提高省級各類科技計劃投向蘇北比例,力爭省級企業創新與成果轉化資金用于蘇北的比例逐年增長。擴大蘇北科技投入規模,整合現有支持蘇北科技專項資金,逐步增加專項支持蘇北科技發展的資金規模,3年內達到1億元,支持蘇北科技項目做優做強,提升符合省級企業創新與成果轉化資金扶持方向項目的競爭力。(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
七、提高金融服務能力
(十八)鼓勵設立金融機構。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到蘇北設立分支機構,對新設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給予一定補貼。提高金融機構覆蓋率,爭取3年內各縣(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少于10家,新型金融組織實現村鎮銀行縣域全覆蓋、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服務鄉鎮全覆蓋、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省級以上高新區全覆蓋。(省金融辦、財政廳,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保監局,江蘇銀監局,江蘇證監局)
(十九)加大金融服務力度。引導商業銀行擴大對蘇北縣域分支機構的信貸轉授權,改革蘇北中小企業貸款考核激勵機制,提高蘇北的存貸比。對蘇北投放貸款增速超過全省平均增速的商業銀行給予一定獎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鼓勵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積極做好企業上市培育、輔導工作,每個省轄市3年內新增上市備案企業5家以上。逐步擴大高效農業保險覆蓋面,3年內,高效農業保險保費占農業保險總保費比重超過40%。推進再擔保體系建設,力爭3年內每個縣(市)發展2家至3家主辦機構,3年累計再擔保規模新增250億元。(省金融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保監局,江蘇銀監局,江蘇證監局)
(二十)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支持開展金融生態創建,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金融生態縣。開展金融投資者教育活動,增強居民金融風險防范意識。加大金融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高利貸等非法金融活動,嚴防地方債務無序發展,確保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省金融辦,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保監局,江蘇銀監局,江蘇證監局)
八、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一)支持教育、衛生、文化、體育事業發展。進一步加大對蘇北地區教育經費的支持力度,逐步提高各階段教育生均財政撥款標準,不斷改善各類學校辦學條件。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和全民醫保體系,提高人均衛生資源水平,完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機制。支持城鄉公共文化和體育設施建設,保護地方特色文化,活躍農村文化市場,提高城鄉居民在文化教育體育等方面的消費水平。(省教育廳、衛生廳、文化廳、體育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二十二)加大就業創業服務力度。加快城鄉統籌就業,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完善就業援助機制,穩定就業崗位,擴大就業規模。認真落實農民就業、創業服務和農村困難家庭就業援助等制度,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支持創業型城市建設和農村就業創業示范縣創建,推動建成一批省級創業示范基地。加大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規范化和信息化建設力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商局)
(二十三)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持續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不斷提高醫療、失業、養老、工傷、生育保險統籌運行能力,穩步提升社會保障待遇水平。加大對養老服務床位建設補助力度,支持蘇北地區建立健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著力改善農村敬老院生活設施和保障條件,全面提高農村敬老院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力爭到2015年,蘇北地區農村敬老院全面達到等級評定一星以上標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人口計生委、衛生廳)
九、加強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
(二十四)強化環保生態工作。著眼于建設生態文明、實現可持續發展,編制實施重要生態功能區規劃,科學劃定“生態紅線”,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節能環保產業,提高集約開發水平,降低能源和資源消耗。深化蘇北地區良好生態創建,加快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市環境、農村環境整治,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強化水、大氣、土壤等污染防治,防范環境風險,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全面提升生態文明水平。(省環保廳、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
十、加大全面小康建設推進力度
(二十五)加快縣域經濟發展。支持發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導產業,做大做強優勢產業和骨干企業,積極培育中小企業,努力形成特色產業群和特色產業帶。統籌城鄉規劃建設,合理布局城鄉空間、產業、交通和人口,加大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力度。著力研究解決省脫貧攻堅重點縣(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主要矛盾和難題。(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扶貧辦)
(二十六)推進六項關鍵工程。突出解決小康建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實施脫貧奔小康重點片區幫扶、黃河故道現代農業綜合開發、重點中心鎮建設、鐵路建設、城鄉供水與污水處理、科技與人才支撐等事關蘇北發展全局的關鍵工程,大力推進一批重點項目,切實增強發展的支撐和帶動能力,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省扶貧辦,省交通運輸廳、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農委、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鐵路辦、民政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廳、農業資源開發局、教育廳、海洋與漁業局、農機局、農科院、農墾集團等)
(二十七)加強新一輪扶貧開發工作。對省脫貧奔小康重點縣(區)繼續給予幫扶,支持宿遷市西南崗地區、成子湖地區、連云港石梁河庫區、淮安市劉老莊地區、淮鹽灌溉總渠以北地區,以及徐宿黃墩湖滯洪區等片區實施連片開發。按照新“八有”目標,加大對經濟薄弱村的幫扶力度。到2015年,農村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全部達到省定脫貧標準線(4000元)以上。(省扶貧辦,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水利廳、農委、經濟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民政廳、國土資源廳、農業資源開發局)
(二十八)加大對全面小康建設獎補力度。以2015年全面達小康為目標,排定蘇北各縣(市、區)全面達小康序時進度。根據省考核監測結果,對有關縣(市、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相關部門另行制定。(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統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