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發〔2013〕95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有關部門: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取消了一批行政審批、評比達標表彰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同時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20項。經研究,省人民政府確定了承接國務院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具體主管部門,并根據我省實際延伸下放了部分行政審批項目的管理層級。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國務院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承接和落實工作,抓緊完成工作銜接,規范行政審批程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