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發〔2014〕64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經國務院批準,對連云港市行政區劃作如下調整:
一、撤銷連云港市新浦區、海州區,設立新的連云港市海州區,以原新浦區、海州區的行政區域為新的海州區的行政區域,海州區人民政府駐浦東街道民主中路177號。
二、撤銷贛榆縣,設立連云港市贛榆區,以原贛榆縣的行政區域為贛榆區的行政區域,贛榆區人民政府駐青口鎮琴島路2號。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等由連云港市自行解決。連云港市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要嚴格執行中央關于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優化總體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好行政區劃調整過程中的各項工作,確保平穩有序實施,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