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確保“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如期實施,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改革目標
全面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以下簡稱“一照一碼”)登記模式。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由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稅務部門分別核發不同證照,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
二、實施步驟
(一)啟動實施(2015年10月1日)。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各地全面推行企業“一照一碼”登記。
(二)過渡銜接(2015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起,開始辦理已登記企業證照換發工作。2017年年底前,未換發的證照可繼續使用。
(三)全面推行(2018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一照一碼”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
三、基本要求
(一)統一受理窗口。在省、市、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綜合窗口。凡企業申請設立、變更登記的,一律在綜合窗口辦理“一照一碼”登記。綜合窗口承擔業務咨詢、材料收取、數據錄入、影印件上傳、數據傳輸、證照發放職責。
(二)統一申請材料。按照《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號)要求,統一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表”,向綜合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綜合窗口收件后,實時采集“一表”信息,在3個工作日內將紙質資料掃描上傳至全省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審核平臺;暫不具備條件的,不遲于2015年12月31日完成掃描上傳工作。申請紙質材料由工商部門存檔,質監、稅務等部門可根據需要查詢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原件。現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確需完善的,由省有關部門會商后另行發文調整。
(三)統一登記流程。綜合窗口統一咨詢、統一收取材料。工商部門審核后,全省統一流水、實時賦碼,綜合窗口發放“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并將有關信息數據實時推送至相關部門,同時在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四)統一數據標準。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江蘇實際,制定江蘇省數據采集和數據交換等地方標準,建立我省“一照一碼”數據標準體系,確保相關部門信息互聯互通和實時共享。
(五)統一交換平臺。依托全省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審核系統,建設完善統一的全省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建立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的信息交換傳遞和數據交換共享機制。
(六)統一核發一照。企業新設立時,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辦理變更登記時,對已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核發加載嵌入原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原發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沒有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收繳其相關證照。企業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后,質監、稅務部門不再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四、推進措施
(一)加強綜合窗口建設。省、市、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按照“一照一碼”改革的新要求,綜合考慮業務、服務、管理等確定綜合窗口數量。要充實、配強綜合窗口工作人員,可優先聘用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人員。要優化窗口布局,配備計算機、打印機、掃描儀等必要設備。綜合窗口人員及設備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解決,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落實到位。
(二)強化技術平臺支撐。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工商、質監、稅務部門信息技術人員,對全省企業注冊登記并聯審批審核平臺進行升級,完善信息交換傳遞和數據共享機制、平臺建設,實現數據實時交換。探索建立新設立企業活躍度指標體系,加強對企業發展狀況的監測分析。工商、質監、稅務部門要適應“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變化,改造升級本部門業務系統,保證各相關系統與平臺無縫對接。組織機構代碼管理部門還要加強統一代碼賦碼后的校核,會同登記管理部門建立統一代碼重錯碼核查和信息共享機制,定期通報賦碼和信息回傳情況。提升平臺的運行保障水平。各級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并聯審批審核平臺本地網絡運行環境、日常運行維護、數據備份及質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技術保障工作。落實專人跟蹤平臺運行情況,協助做好平臺業務授權、軟件培訓、問題答疑等工作。
(三)優化登記管理服務。適應實行“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需要,規范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等程序,最大程度地縮短登記審批時限。堅持公開辦理、限時辦理、透明辦理。堅持條件公開、流程公開、結果公開。要在綜合窗口統一制作“一照一碼”登記辦事指南,明確企業設立(開業)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等各個環節的操作流程,使申請人一目了然,方便辦理。
(四)實現成果廣泛運用。各相關部門應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及時梳理本部門與“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相沖突的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盡快在制度框架內依法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內運行。各相關部門要在各自領域認可、使用、推廣“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確保“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在與企業有關的所有領域和環節都能夠暢通無阻使用。對已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業務時,不再要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五、組織領導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市、縣(市、區)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三證合一”改革的意見》(蘇政辦發〔2015〕50號)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做好人、財、物、網絡、技術等方面的保障。各相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搞好分工協作,制訂切實可行的部門實施方案,強化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改革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強培訓宣傳。各相關部門要圍繞“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業務流程、文書規范、信息傳輸等開展專門的業務培訓,切實提高相關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及時向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公眾宣傳“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加大對改革內容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使社會各界充分知曉改革、支持改革,自覺應用改革成果。
(三)加強督促檢查。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制定督促檢查工作計劃,按照責任單位、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做好跟蹤督查。要嚴肅工作紀律,強化督促落實,加大問責和考核力度。省“三證合一”協調推進工作小組將對各地、各部門改革任務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實施改革工作協調配合不力,造成工作脫節、延誤改革進程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
各地在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告省相關部門。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