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6〕102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嚴格水功能區管理,提升水生態文明建設水平,促進經濟社會與水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省政府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2〕27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15〕175號)、水利部《水功能區管理辦法》(水資源〔2003〕233號)等規定,現就加強全省水功能區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積極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新時期治水方針,進一步健全制度、落實責任、提高能力、強化監管,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切實提升水功能區監管水平,改善水功能區水質狀況,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提供堅實的水資源和水環境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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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統籌兼顧,系統推進。統籌水資源保護與利用、當前和長遠、區域和流域以及干支流、左右岸、上下游關系,堅持興利與除害、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系統推進水量、水質和水生態協同管理與保護。
——堅持量水而行,空間均衡。將水資源環境承載力作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剛性約束,堅持以水定產、以水定城、以水定發展,加強水資源宏觀調配,合理配置和利用水資源。
——堅持節水優先,高效利用。以節水減污、節水減排為重點,深入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推廣應用節水新技術,鼓勵循環用水、串聯用水,切實減少污染物排放,改善水功能區水質。
——堅持生態修復,強化保護。加強水功能區管理,嚴格入河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強化生態修復措施以及水源涵養區、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和重要生境保護,提升生態服務功能。
——堅持屬地管理,落實責任。水功能區管理實行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責任,制定相應措施,完善管理規定,加強執法監督,加大投入力度,確保水功能區限期達到水質目標。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省水功能區水質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達標水功能區數量明顯增加,污染嚴重水體大幅度減少,重點地表水功能區達標比例達到82%以上。到2030年,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重點地表水功能區達標比例達到95%以上,水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水功能區劃分與調整。省級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環境保護等部門和相關設區市人民政府,按照流域綜合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擬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省級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以外的其他水功能區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環境保護等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經批準的水功能區劃是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依據,水資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節能減排等工作應嚴格執行水功能區管理目標。因社會經濟條件和水資源開發利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確需對水功能區劃進行調整的,必須進行科學論證,提出水功能區劃調整方案,并報原批準機關審查批準。
?。ǘ﹪栏袼δ軈^目標定位管理。水功能區管理要按照確定的保護目標進行管理,水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須符合水功能區管理要求,維持河流合理流量以及湖泊、水庫合理水位,維護河湖健康。保護區和飲用水源區內禁止設置排污口或進行不利于飲用水源和自然生態保護的活動。保留區內不得進行對水資源水質和水量有較大影響的開發利用活動。緩沖區和過渡區內開發利用水資源不得影響相鄰水功能區使用功能??h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向社會公告水功能區劃,并在水功能區設立明顯標志,標志式樣和內容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三)強化納污總量控制。水功能區管理實行限制排污總量制度。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按照水功能區管理要求和水體自然凈化能力,核定納污能力,向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本級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意見,同時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各級人民政府要把限制排污總量意見作為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和污染減排的重要依據,加強水污染防控和工業污染源控制,加大重點污染物減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處理率,改善水功能區水環境質量。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本行政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監督管理,按照核定的水功能區限制排污意見和水功能區達標情況,制定排污單位各類污染物減排計劃,確保排入水功能區的污染物量小于限制排污總量。
(四)嚴格納污管理。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入河排污口,排污單位要提交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書,取得有審批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F狀污染物入河量大于限制排污總量的水功能區,不得批準新建除城鎮集中式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以外的入河排污口。向水功能區排污的單位,要按年度向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入河排污情況。兩個以上排污單位通過同一入河排污口排放廢水污水的,應分別報告。入河排污口暫停使用、永久封閉或者排污情況發生較大變化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單位應及時向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h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對管轄范圍內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建立檔案制度和統計制度。
(五)嚴格取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進行可能對水功能區有影響的取水、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等活動的,建設單位在向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的水資源論證報告書或防洪影響評價報告書,應分析建設項目施工和運行期間對水功能區水質、水量的影響。實施取水許可必須符合水功能區管理要求。飲用水水源地必須設置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含調水保護區)。因取水造成水量減少可能使取水口所在水域達不到水功能區管理目標的,或者退水可能使排入水域達不到水功能區管理目標的,取水許可審批機關不得批準取水許可。取水、退水對水功能區水域使用功能、生態與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的,取水許可審批機關可以對取水單位或者個人年度取水量予以限制。
(六)推進水功能區達標建設。水功能區管理實施限期達標制度。水功能區達標率未達到省人民政府確定的控制目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制定水功能區達標整治方案,按照“一區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達標建設方案,通過截污控污、生態修復、調水引流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限期達到確定的控制目標。
?。ㄆ撸┘訌娝|監測和巡查??h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對水功能區水量、水質和入河排污口狀況進行監測,建立水功能區管理信息系統,發現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控制指標,或水功能區水質未達到水質目標的,要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建立重點水功能區日常巡查制度,對主要取水、退水口和入河排污口實施監督檢查,發現損害水功能區水量、水質安全或不利于水功能區保護行為的,應依法進行處理,或及時通報有權處理的部門處理。水功能區水質有異常情況或者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ò耍╅_展水功能區考核??h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水功能區達標率列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標,作為對下一級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水功能區水質年度達標率未完成的行政區域,相關市、縣人民政府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三、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調溝通,建立和完善本轄區水功能區管理績效考評體系,落實保護和管理的目標責任。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在節能減排、污染防治、水資源保護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做好水功能區管理工作。
?。ǘ┘哟笸度肓Χ?。各級要加大對水功能區管理工作的支持,建立長效、穩定的投入機制,保障水功能區管理工作所需經費,對水功能區限期達標治理、水功能區確界、水功能區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等給予重點支持。
?。ㄈ娀O督管理。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水功能區的統一監督管理,各設區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內水功能區的監督管理。要加強對水功能區管理和保護情況的檢查評估,并將結果向社會公布。環保、水利、漁業、航運等相關部門要加強配合,相互支撐,形成合力。
?。ㄋ模┕膭钤圏c示范。鼓勵開展水功能區達標整治試點示范,并從政策、資金和技術上給予支持和傾斜,同時要及時總結試點經驗,促進交流和推廣,發揮試點示范地區的引領和導向作用。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