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財綜〔2016〕12號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各市、縣財政局、物價局(發改委、發改局):
為進一步規范房屋轉讓收費行為,切實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8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和暫停征收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2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住房轉讓手續費受理商標注冊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2136號)的有關規定,現就我省房屋轉讓手續費征收管理等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調整房屋轉讓手續費收費性質
自2016年3月1日起,我省房屋轉讓手續費調整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由縣級以上地方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所屬房地產交易機構在辦理房屋轉讓手續時收取,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資金繳入同級財政,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
二、降低房屋轉讓手續費收費標準
?。ㄒ唬┳》哭D讓手續費,按住房建筑面積收取。收費標準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2元,由轉讓方承擔;存量住房每平方米4元,由轉讓雙方各自承擔50%。
?。ǘ┓亲》哭D讓手續費,按非住房建筑面積收取。收費標準為:每平方米8元,轉讓雙方各承擔50%,存量房交易雙方有合同約定的,從其約定。非住房轉讓手續費每宗最高不得超過2萬元。
三、明確房屋轉讓手續費優惠政策
?。ㄒ唬┬陆ūU闲宰》棵馐兆》哭D讓手續費;
?。ǘ┮蚶^承、遺贈、婚姻關系共有發生的住房轉讓免收住房轉讓手續費;
?。ㄈ┬∥⑵髽I免收房屋轉讓手續費。小微企業范圍,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具體確定;
?。ㄋ模┢笫聵I單位在改制重組過程中發生房屋產權轉移,且屬于稅務部門契稅免征范圍的,免收房屋轉讓手續費。
四、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取消房屋租賃手續費。
五、房地產交易機構應嚴格執行本通知的各項規定,在交易場所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價格監督電話12358,自覺接受財政、價格部門的監督檢查,并按要求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報告制度。
六、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為準。省物價局、省建設廳《關于改革房屋交易收費管理辦法降低房屋交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服〔2002〕62號)文件同時廢止。
省財政廳
省物價局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