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6〕26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依法登記戶口是法律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社會和諧穩定。近年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全省公安機關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在全國率先開展解決無戶口人員落戶問題專項行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受政策性障礙等因素影響,我省仍有部分公民無戶口問題未能解決,不利于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直接影響新型戶籍制度的建立完善。為全面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5〕9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ㄒ唬┲笇枷?。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改革創新,著力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更好地服務和保障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為構建新型戶籍制度、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奠定堅實基礎。
?。ǘ┗驹瓌t。堅持依法辦理,切實維護每個公民依法登記戶口的合法權益;堅持區別情況,分類實施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政策;堅持綜合配套,將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與健全完善計劃生育、收養登記、流浪乞討救助、國籍管理等相關領域政策統籌考慮、協同推進。
?。ㄈ┠繕巳蝿铡_M一步完善戶口登記政策,禁止設立不符合戶口登記規定的任何前置條件;加強戶口登記管理,切實保障每個公民依法登記一個常住戶口,努力實現戶口和公民身份號碼準確性、唯一性、權威性的目標。到2016年年底,全面解決全省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并建立健全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日常工作機制。
二、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
各地要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區別不同情況,按照以下要求分類實施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政策:
?。ㄒ唬┎环嫌媱澤叩臒o戶口人員。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ǘ┪崔k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無法申領到《出生醫學證明》的,本人或者其監護人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后,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ㄈ┪崔k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未辦理收養登記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當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按照規定辦理收養登記,憑申領的《收養登記證》、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1999年4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決定》施行前,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未辦理收養登記的,當事人可以按照規定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事實收養公證,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尚未辦理戶口登記的,可以憑事實收養公證書、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ㄋ模┍恍媸й櫥蛘咝嫠劳龊髴艨诒蛔N人員。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現的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人民法院撤銷宣告失蹤(死亡)的生效判決書,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
(五)農村地區因婚嫁被注銷原籍戶口的人員。農村地區因婚嫁被注銷原籍戶口的人員,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未在其他地方落戶的,可以在原戶口注銷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謴统W艨诘怯浐?,符合現居住地落戶條件的,可以辦理戶口遷移登記。
?。艨谶w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可以向簽發地公安機關申請補領、換領戶口遷移證件,憑補領、換領的戶口遷移證件辦理戶口遷移登記。不符合遷入地現行戶口遷移政策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可以在原籍戶口所在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其他人員可以在戶口遷出地申請恢復常住戶口登記。
(七)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在國內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國家國籍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國國籍的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說明、我國公民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經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后,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ò耍┢渌麩o戶口人員。其他原因造成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承擔監護職責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無戶口人員實際生活、居住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后,可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對于原籍情況不明的無戶口人員,一律要采集DNA進行比對,經公安機關調查,未發現其登記過戶口或者其他戶籍信息的,可以在其實際生活、居住地社區(單位)集體戶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三、精心組織實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無戶口人員落戶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加強組織領導,周密研究部署,細化政策措施,明確工作責任,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各省轄市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出臺具體實施辦法,并向社會公布。
?。ǘ┱J真核查辦理。各地要深入開展摸底調查,認真梳理本地區戶口重點問題,摸清本行政區域內無戶口人員數量、個人基本情況、分布及產生原因。要規范受理審批程序,嚴格工作要求,依法、依規為無戶口人員辦理戶口登記。要升級完善人口信息系統,加強對無戶口人員人像、指紋信息備案和比對核驗,嚴厲打擊借機辦理假戶口違法犯罪,確保登記身份信息的準確性和戶口的唯一性。要嚴密戶籍檔案和居民身份證管理,對無戶口人員戶口登記材料逐一建檔,確保檔案資料完整有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辦理無戶口人員戶口登記的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ㄈ┩晟婆涮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現行有關政策措施進行一次集中清理,及時修改、廢止與國務院辦公廳《意見》和本實施意見精神不一致的內容。公安部門要抓緊修訂完善戶口登記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戶口登記管理工作;衛生計生部門要修訂完善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規范《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及時為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兒童簽發《出生醫學證明》,為無戶口兒童依法登記戶口提供依據;民政部門要進一步規范流浪乞討救助、收養登記等工作,依法為未辦理收養手續的事實收養無戶口人員辦理收養登記,保障無戶口人員的合法權益。要加強部門間溝通協作,妥善解決疑難復雜無戶口人員問題。
?。ㄋ模┘訌娦麄饕龑Аo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要加強正面宣傳引導,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的各項政策措施以及公民登記戶口的權利和義務,深入基層、深入農村、深入群眾,努力爭取廣大群眾的支持和配合,積極動員無戶口人員主動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ㄎ澹娀綄七M。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分解細化任務,落實責任分工,狠抓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省公安廳要會同省民政廳、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加強對各地的督查指導,對違法違規行為或者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規嚴肅予以追究。
凡以前文件規定與本實施意見規定不一致的,按本實施意見規定執行。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