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4號
為進一步規范稅務機關行政處罰權的行使,切實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江蘇省地方稅務局對《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江蘇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發布〈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的公告》(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江蘇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2號)進行了修訂,現予以發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