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6〕58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是記錄、核查、規范管理各類群體參加社會保險情況,推進社會保障全民覆蓋的重要舉措。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我省自2014年啟動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以來,參保登記工作有序開展,取得了重要進展和階段性成效。但這項工作發展還不平衡,有的地方重視不夠、統籌組織不夠,還存在工作協同性不強、信息共享不充分等問題。為進一步推動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實施工作
今年是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的關鍵之年,也是全面推開之年。省委、省政府將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列入省委常委會工作要點和省政府百項重點工作內容,實行目標考核和督查通報,并明確2017年全面完成,實現參保登記覆蓋所有地區、城鄉各類用人單位和各類人群。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把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作為落實民生共享戰略的重要抓手,作為實現社會保險全覆蓋的基礎工程,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全面實施,確保按時完成目標任務。已開展試點的地區要加快推進、完善提高,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其他地區要科學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抓緊組織開展。
二、推動參保登記全面覆蓋
各地要按照“先信息比對,后現場核查”的原則,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和個人進行參加城鄉五項社會保險的登記,全面摸清參保單位、參保人員以及應保未保、重復參保、中斷參保等情況。以覆蓋人數最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為基礎,整合城鄉各項社會保險參保信息,清理重復信息,剔除無效信息,糾正錯誤信息,補充缺失信息。對既有信息完整、準確的,直接確認參保登記。對信息重復的,進行歸并整合。對信息錯誤、缺失的,要以基層社保經辦機構和鄉鎮(街道)、村(社區)社保平臺為主,結合參保擴面、繳費等社保經辦工作,通過入戶調查或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等方式,有針對性地進行信息采集,更正、補錄后確認參保登記。對新參保的單位和個人,要準確、完整登記相關信息。對轉移社保關系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更新參保信息。
三、提升參保登記信息準確性
以社會保障號碼為每個參保人唯一的社保標識,省建立統一的全民參保登記信息平臺(以下簡稱省登記平臺),管理和應用全省參保信息,并提供跨地區、跨部門的信息交換、查詢與比對。各地要應用省登記平臺,充分進行數據核查比對,科學高效開展參保登記。各地社保業務系統要與省登記平臺進行對接,實現信息共享共用和動態更新。加強參保登記信息與公安人口、工商登記、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機構編制、學校、社團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信息的交換和比對,并及時、準確、完整上傳省登記平臺。積極推進“互聯網+社會保險”惠民服務,開設網上參保查詢功能,接受參保單位和人員核實相關信息。
四、合力推進參保登記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加強溝通協作,共同推進全民參保登記計劃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做好參保登記、信息系統建設、信息比對、入戶調查、經辦服務等工作。發展改革、機構編制、稅務、民政、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共同做好用人單位登記、運營信息交換工作。公安部門要做好戶籍信息和居住證信息的交換工作。教育部門要做好高校新入學、畢業學生信息的交換工作。衛生計生部門要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信息的交換工作。財政部門要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規范資金管理。
五、積極開展參保登記評估和應用
加強全民參保信息數據的統計分析與應用,綜合評估社會保險覆蓋、參保繳費、待遇發放、基金運轉、經辦服務等情況,為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基金精算以及經辦管理服務提供支持。強化數據動態應用,進一步提升參保覆蓋水平和質量。對應保未保、中斷參保的,要加強跟蹤服務,做好參保擴面、接續參保等工作。對重復參保、重復補貼、重復領取待遇的,要全面進行清理和規范,推動參保人員依法合規享受社保待遇。鼓勵參保人員多繳長繳。督促參保單位依法為所有職工辦理法律和政策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按照法定繳費基數和費率繳納社保費用。以參保人數和繳費人數增長為主要指標,逐步開展全民參保登記績效評價。已開展試點的地區要先行組織績效評價,積極引入社會力量或第三方機構,提升評價的客觀性和公正性。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