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6〕152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16〕22號)、《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脫貧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見》(蘇發〔2015〕35號)精神,優化財政涉農資金供給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整體效益,支持經濟薄弱地區加快發展,現就在省重點幫扶縣區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黨代會提出的“聚力創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基本方略,加大改革力度,創新體制機制,賦予重點幫扶縣區統籌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的自主權,不斷提高資金使用精準度和效益,切實做到扶貧開發“一個不少、一戶不落”,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奠定堅實基礎。
?。ǘ┠繕巳蝿?。通過實施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形成“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新格局,激發重點幫扶縣區內生動力,支持重點幫扶縣區圍繞突出問題,以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和脫貧致富奔小康工程規劃為引領,以重點扶貧項目為平臺,以脫貧致富成效為導向,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撬動金融資本和社會幫扶資金共同投入扶貧開發,確保如期實現脫貧致富奔小康目標。
(三)基本原則。一是渠道不變,充分授權。對納入統籌使用的省以上各項財政涉農資金,仍按原渠道下達,資金項目審批權限完全下放到重點幫扶縣區(國家有明確規定不下放的除外)。二是縣抓落實,權責匹配。重點幫扶縣區政府為實施主體,根據本地農業農村總體規劃和脫貧致富奔小康工程規劃,發揮規劃的統領和約束作用,統籌整合使用各級財政涉農資金,并對資金安全、規范、有效使用負總責。三是完善機制,強化監督。通過統籌整合著力解決當前涉農資金管理中政策碎片化、統籌協調不夠、管理機制不完善、權責不對等、資金效率不高等問題,重點突出管理體制機制的重建和成功經驗的推廣。改革完善考核考評制度,轉變工作重點,強化監督。四是精準發力,務求實效。統籌整合涉農資金工作要與脫貧成效緊密掛鉤,精確瞄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著力增強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改善貧困人口生產生活條件。
二、實施內容
?。ㄒ唬嵤┓秶?。省定12個重點幫扶縣區,具體包括:豐縣、睢寧縣、灌云縣、灌南縣、淮安市淮安區和淮陰區、漣水縣、響水縣、濱海縣、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
?。ǘ嵤┢谙蕖嵤┢谙迺憾?年(2017-2019年),2017年全面啟動,2018年調整完善相關政策,2019年底總結經驗并研究后續政策。
?。ㄈ┵Y金范圍。統籌整合使用的資金范圍是各級財政安排用于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資金。
中央資金主要有: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水土保持補助資金、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資金、林業補助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補助資金、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安排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補助資金、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資金、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設項目資金(支持農村公路部分)、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貧資金、產糧大縣獎勵資金、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省級統籌部分)、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對農民的直接補貼除外)、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部分)、江河湖庫水系綜合整治資金、全國山洪災害防治經費、旅游發展基金,以及中央預算內投資用于“三農”建設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調水工程、重點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開發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區、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大中型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生態建設方面的支出)等。
省級資金主要有:扶貧開發資金、農業生產獎補和災后應急資金、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配套資金、農業土地開發資金(灘涂開發)、省級一事一議獎補資金、海洋綜合管理及資源環保專項資金、農林漁病害防治及處理經費、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資金、農產品質量安全資金、農業執法資金、農業服務體系建設資金、農業生態保護與資源利用資金、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資金、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及防汛抗旱資金、農田水利建設管護資金、綠色江蘇資金、生態公益林補助資金、農村綜合改革資金、新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及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專項資金、農村公路提檔升級工程資金、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旅游業發展專項資金、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資金、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村莊環境整治)等。
各重點幫扶縣區要將設區市下達的涉農資金、縣級財政安排的涉農資金以及其他渠道籌集的扶貧資金納入統籌整合范圍。
三、工作措施
?。ㄒ唬┫路艑徟鷻嘞?。省級相關部門要積極支持重點幫扶縣區開展涉農領域資金統籌整合工作。省財政廳、省扶貧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分別按照管理權限,依據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相關規劃任務和政策要求,提出需要重點幫扶縣區承擔的工作目標和任務,除基本建設、科技創新類專項資金外,省級在下達資金時原則上不確定具體項目,資金項目審批由重點幫扶縣區負責。各重點幫扶縣區在資金統籌整合中應保障完成各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ǘ﹦撔鹿芾砟J?。各重點幫扶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將中央、省、市、縣各級財政安排用于支持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納入整合范圍,在厘清現有各項涉農資金支出方向和范圍的基礎上,對政策目標、投入方向、扶持環節、管理方式等相近的專項資金進行歸并整合為“農業綜合發展、農業生產發展、水利發展、林業改革發展、農村社會發展、扶貧開發及其他”等六個大類。每一個大類可規劃安排若干個重點項目,以項目為抓手,推進涉農資金實質性統籌整合。在優先保障完成國家和省級批準的規劃任務和年度工作計劃的基礎上,允許突破現有管理制度對資金進行適當調劑使用,但不得用于非農領域。
?。ㄈ└母锓峙浞绞健_M一步優化省對縣轉移支付結構,逐步將惠農補貼和扶貧專項資金納入一般性轉移支付,減少專項轉移支付。大力推進因素法分配財政專項資金,凡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工作任務明確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省財政廳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研究確定量化指標及權重體系,根據各部門核定的目標任務,采用因素法一次分配下達。
?。ㄋ模┘哟笾С至Χ?。省級各部門應在確保存量項目資金支持力度不減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對重點幫扶縣區的支持力度,新設立的資金項目和新出臺的政策措施應向重點幫扶縣區適當傾斜。有關部門不得限定資金在重點幫扶縣區的具體用途,干擾統籌整合使用資金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對于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成效好,提前退出的重點幫扶縣區,省財政將給予適當獎勵。
?。ㄎ澹┌l揮主體作用。各重點幫扶縣區要發揮主體作用,認真編制好本地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和脫貧致富奔小康工程規劃,以規劃引領投入,充分發揮貼近脫貧致富一線、管理信息充分的優勢,區分輕重緩急,確定好重點扶貧項目和建設任務,協調處理好扶貧項目與其他發展項目的關系,統籌安排好相關涉農資金。資金統籌整合使用要與脫貧致富奔小康任務掛鉤,按照脫貧效益最大化原則配置資源,將脫貧成效作為衡量資金統籌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標準。要加強項目庫建設,做好脫貧致富奔小康工程項目儲備,確保項目成熟一個資金到位一個,確保不出現資金滯留問題。加快項目的組織實施,除分年度實施項目外,一般應在1年內完成。
?。└母锟己朔绞?。省級相關主管部門相應調整對重點幫扶縣區相關資金的績效評價方法,由過去的單項考核為主,改為綜合考核為主,由過去的政府部門考核為主,改為政府部門考核與第三方評估相結合,探索建立與涉農資金整合優化改革相適應的綜合考核指標體系。省級相關部門組織檢查、評價、考核時,對統籌使用資金的,不作為違規事項,也不予以扣分或變相制裁。
?。ㄆ撸┘訌姕贤▍f調。省、市各部門要加強與重點幫扶縣區的溝通協調,加大支持和指導力度,鼓勵先行先試、大膽改革創新,不干預各重點幫扶縣區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的整合自主權。同時,應加強行業指導,督促各重點幫扶縣區落實好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各重點幫扶縣區應主動加強與上級有關部門的溝通協商,及時反饋有關情況和信息。
四、工作要求
?。ㄒ唬┙⒐ぷ鳈C制。各重點幫扶縣區要把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一項重要措施,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分工明確、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保障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順利推進。按照邊探索、邊總結的要求,及時挖掘和梳理各地有效做法和典型經驗,適時進行宣傳和推廣。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重點幫扶縣區要制定統籌整合具體實施方案(2017-2019年),包括基本情況、開展統籌整合工作的必要性、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主要內容、具體建設任務、工作程序和保障措施等,于2017年2月底前報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等部門備案。
?。ㄈ┩菩泄_公示。推進政務公開,各有關部門應將涉農資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資金分配、工作進度等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各重點幫扶縣區要在本地政府門戶網站和主要媒體公開統籌整合使用的涉農資金來源、用途和項目建設等情況,并實施扶貧項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ㄋ模﹪栏癖O督評價。各重點幫扶縣區對財政涉農資金管理監督負首要責任,幫扶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村委會要深度參與涉農資金和項目的監督管理。省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統籌整合工作進展情況的跟蹤督查,幫助、支持和指導各重點幫扶縣區落實工作任務,對各重點幫扶縣區監管職責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各級財政、扶貧部門要加強對資金統籌整合使用的績效評價,并將其納入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評價結果以本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名義通報。對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