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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人口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7-01-22 15:22 字體:[ ]

  蘇政辦發〔2016〕165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人口發展“十三五”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30日     

  

 

江蘇省人口發展“十三五”規劃

 

  人口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和核心要素。人口問題始終是人類社會共同面對的全局性、戰略性問題。人口發展事關人的全面發展,事關家庭和諧幸福,事關國家發展和民族未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國家人口發展規劃(2016-2030年)》《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精神編制本規劃。規劃按照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人口均衡發展要求,主要闡明“十三五”時期江蘇人口發展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工作任務和政策導向,是指導今后五年全省人口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依據,并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宏觀決策提供基礎支撐。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現狀。

  “十二五”時期,全省上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人口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加強和改進人口服務管理,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在全國探索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實踐中發揮了引領示范作用。

  ——人口增長壓力減緩。低生育水平保持穩定,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長率分別控制在10‰、3‰左右,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保持在1.3左右。201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7976.3萬人,比2010年末增加107萬人。“十二五”時期人口增量僅達“十一五”時期的1/3,人口增長勢頭明顯減弱。

  ——人口分布狀況改善。新型城鎮化全面推進,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由2010年的60.6%提高到2015年的66.5%,人口、產業集聚與城市發展互動融合,主要城市以全省1/3的土地面積,集聚了全省1/2的常住人口,創造了3/5的地區生產總值,城市群發展勢頭良好。城鄉生態環境改善,林木覆蓋率提高到22.5%,國家生態市(縣、區)達到35個。

  ——人口綜合素質提高。人口健康水平位居全國前列,平均預期壽命達到77.51歲,嬰兒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分別下降到3.30‰和4.64/10萬。人口受教育程度明顯提升,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教育程度人口由10815人上升為15427人,增幅達42.64%;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增加5.35%,具有初中和小學教育程度的減少11.72%。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逐步提高。

  ——人力資源優勢增強。勞動力資源總量豐富、素質較高。2015年末15-64歲勞動年齡人口5910萬人,占總人口的比例為74.13%。新增勞動力人均受教育年限由13.9年提高到14.5年,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13年。“人才強省”戰略成效顯著,人才總量大幅增長,人才結構日益優化,高層次人才不斷涌現,人力資本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遞增,全員勞動生產率年均提高10%以上,2015年達14.73萬元。

  ——人口服務管理優化。居住證制度全面實施,以居住證為載體的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均等化覆蓋水平、服務保障能力不斷提高。戶籍制度改革取得新進展,戶口登記遷移條件放寬、手續簡化,設區市范圍內實現戶口通遷,全省人口信息資源交換共享平臺初步建成,積極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創造條件,逐步滿足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需求。

  ——人民群眾福祉提升。城鄉居民收入增幅擴大、差距縮小,城鄉一體化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加快推進,農民工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婦女、兒童、老年人權利得到依法保障,殘疾人事業加快發展,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全面兌現,人均年純收入低于4000元的低收入人口脫貧任務全面完成,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不斷上升。

  (二)發展趨勢。

  在長期低生育水平條件下,全省人口發展趨勢從“十二五”時期開始出現重大轉折性變化,改革開放以來支撐全省經濟高速增長的人口結構優勢逐漸減弱。“十三五”時期,全省人口發展將進入深刻轉折期。

  ——人口增長接近拐點。育齡婦女生育水平長期低于1.5,“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后生育水平將適度回升,自然增長率在短暫升高后加速下降,預計未來5-10年內,人口自然增長將出現負增長。同時,隨著經濟增速放緩、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省際凈遷移流入人口也將逐漸停止增長或出現負增長。

  ——勞動力人口負增長。受人口年齡結構變動的影響,勞動年齡人口規模和比例持續下降。預計“十三五”時期,15-64歲勞動年齡人口將減少4個百分點或250萬人左右,2020年末占總人口比例下降到70%以下。青壯年勞動力人口降幅較大,15-24歲勞動力人口將減少16%或150萬人左右,25-44歲勞動力人口將減少7%或180萬人左右。

  ——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常住人口中60歲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超過20%,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2020年末達22%左右。65歲以上老年人口增長加速,預計未來5年增幅為29%,2020年末達1290萬人左右。老年人口高齡化趨勢凸顯,預計80歲以上高齡老人增長20%,占60歲以上老人比例提高到13.40%;70-79歲中齡老人增長28%,占60歲以上老人比例上升到31.88%。

  ——人口城鎮化速度放緩。城鎮化進入加速發展的后期階段,由速度型向質量型轉變。傳統的工業化帶動城鎮化模式難以為繼,農業轉移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與城鎮產業轉型升級的要求不相適應,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難度加大。預計未來5年城鎮化速度繼續放緩,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年均提高約0.6-0.8個百分點,逐步向高級城鎮化階段發展。

  (三)問題和挑戰。

  “十三五”時期,全省人口內部要素變動日益復雜,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等外部要素關系仍然緊張,人口結構性矛盾和問題更加突出,推進人口均衡發展的任務更加艱巨。

  ——人口結構壓力疊加。出生性別比長期居高不下,20-35歲青年男女性別失衡問題漸漸凸顯。人口年齡結構失衡加劇,老齡化快速發展、勞動年齡人口比例不斷下降以及少兒人口比例持續回升,使老年撫養比和少兒撫養比雙雙攀升,人口撫養負擔日益加重,傳統的“人口紅利”快速消減。人口分布與經濟布局不協調、與資源環境承載力不適應,區域間人口發展不平衡問題仍然存在。

  ——人力資本面臨短缺。勞動力供給能力持續下降,勞動年齡人口絕對數量減少、年齡結構老化、勞動參與率降低,勞動用工成本不斷上升。產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所需的人才資源總量不足、增速趨緩、供需結構失衡,高層次、復合型、創新型科技人才和高素質工程師人才、高技能人才缺乏,擁有發明創造能力和自主知識產權的領軍人才尤其匱乏。

  ——養老服務供給不足。隨著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老年人口高齡化、空巢化趨勢加劇,養老服務需求快速增長并不斷升級和分化。養老事業和產業發展仍處于起步階段,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建設相對滯后,特別是蘇北等經濟薄弱的農村地區養老資源不多,社會養老服務存在有效供給不足、內容形式不夠豐富多樣、供需結構存在矛盾等問題,居家養老支持、長期護理保障等養老政策制度有待建立健全。

  ——家庭發展亟需重視。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結構調整使家庭規模、結構、功能等方面發生明顯變化,家庭抵御風險能力下降,養老扶幼等傳統家庭功能受到削弱和挑戰。家庭問題日趨復雜,空巢家庭、留守家庭、單親家庭和其他特殊家庭問題日益增多,迫切需要全社會共同關注和解決。家庭發展缺乏全方位、系統化、可持續的政策支持。

  ——制度創新有待突破。人口均衡發展和人的全面發展仍然面臨制度性障礙。戶籍制度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住房等各領域配套改革需要加快統籌推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機制尚未真正形成,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均等化覆蓋水平和服務保障能力仍需大力提高。人口工作體制機制有待創新完善,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決策、戰略規劃、政策協調和社會治理等機制建設亟待增強。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為引領,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并自覺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家庭和諧幸福、人口均衡發展為主線,著眼于人、投資于人、服務于人,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優化公共資源配置,加強政策引導、社會治理、公共服務和制度創新,努力緩解人口結構壓力,加快由人口大省向人力資本強省轉變,推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為建設經濟強、百姓富、環境美、社會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蘇提供堅實基礎和持久動力。

  要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公平共享。把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做好人口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加注重底線公平和機會均等,維護每個家庭、每位公民的合法權益,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讓全體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統籌推進,綜合決策。堅持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更加注重人口發展政策措施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統籌處理好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之間的關系,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之間的關系,當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的關系,加強超前謀劃和戰略預判,應對和防范人口安全風險,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政策推動,正向調節。完善人口發展政策體系,更加注重運用鼓勵性政策措施,引導群眾負責任、有計劃、按政策生育,提升家庭發展能力,優化人口素質結構,推動人口發展進入良性軌道。促進人口政策與相關社會經濟政策的有效銜接,形成有利于人口均衡發展的社會政策環境。

  ——法治引領,共同治理。堅持依法治理人口問題,更加注重發揮立法的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不斷提高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法治水平。加強政府部門與社會公眾在人口問題治理中的溝通協調和良性互動,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會和公民多元共治轉變。

  ——深化改革,創新發展。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進人口發展領域的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和工作創新,應對解決人口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口均衡發展的有效方法和途徑。尊重基層首創精神,鼓勵探索創新和試點先行。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省人口發展問題得到有效治理,人的發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人力資本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社會發展更加協調,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機制更加健全。

  ——人口數量適度增長。全面兩孩政策平穩實施,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適度回升至1.6左右,出生政策符合率達99%以上,自然增長率控制在5‰左右。人口增長與經濟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承載力相適應,到2020年末全省常住人口達8200萬人左右。

  ——人口素質全面提升。人口健康水平進一步改善,出生缺陷得到有效防控,嬰兒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保持較好控制水平,人均預期壽命接近80歲。人口受教育程度穩步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60%,具有大學教育程度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達20%左右,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2.2年,人力資本實力進一步增強。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顯著提高。

  ——人口結構壓力緩解。促進社會性別公平和諧發展,出生人口性別比趨于正常,性別結構持續改善。優質勞動力資源持續集聚,人力資源供需結構和人口年齡結構得到改善。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政策制度、工作機制和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完善,群眾養老服務需求得到有效滿足。

  ——人口布局不斷優化。主體功能區人口與生產要素同向流動的調控機制逐步形成,人口空間布局與區域功能定位、產業發展布局和新型城鎮化要求相適應,城鄉空間形態顯著改善,人口、資源、環境緊張關系持續緩解。人口城鎮化水平穩步提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進,常住人口、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分別達到72%和67%。

  ——人民福祉持續增加。阻礙公共資源均衡配置的體制機制障礙逐步消除,公共服務供給方式不斷完善,人民群眾享有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的可及性、公平性顯著提升,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家庭發展政策支持體系基本形成,全方位、全周期的人口和家庭服務蓬勃開展。民生保障體系更加健全,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的基本權益得到更好維護和保障。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優化人口素質結構。

  1﹒完善人口均衡發展戰略。

  建立人口均衡發展戰略體系。深化人口發展戰略研究,科學把握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互動關系以及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和分布的變動趨勢,加強對人口均衡發展狀況的跟蹤監測,預警預報重大人口安全問題,切實做好儲備性戰略和政策研究。根據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變化和任務要求,調整完善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推動人口發展進入可持續、良性運行的軌道。

  加強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統籌。把人口均衡發展戰略納入地區發展總體戰略,同步推進實施。實施人力資本強省戰略,優先投資于人的全面發展,加大人才培養、引進力度,吸引、集聚高素質年輕勞動力人口,開發利用老年人力資源,充分挖掘人口紅利,促進人口與經濟良性互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與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深入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促進人口與社會良性互動。實施主體功能區人口布局優化戰略,消除人口與資金等生產要素同向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促進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空間均衡。

  創新完善人口發展政策。圍繞服務人的需求、保障人的權益、促進人的發展,著力構建人口遷移流動、生育、養老、人力資源開發、家庭福利等人口發展政策體系,建立健全重大經濟社會政策人口發展影響評估機制,加強地區、部門之間人口發展政策的銜接、配套,積極應對和防范人口安全風險,強化對人口均衡發展的政策支撐。

  專欄2 人口均衡發展戰略管理行動

  研究制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定期監測評估人口發展狀況,科學開展人口預測,預警預報重大人口安全問題,指導、協調、督促區域人口均衡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的實施,加強與社會公眾的溝通互動,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治理人口問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2﹒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全面實施“一對夫婦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引導群眾合理安排生育,預防出生缺陷風險,逐步改善人口年齡結構。完善落實全面兩孩政策的配套措施,合理配置婦幼保健、幼兒照料、學前和中小學教育、社會保障等資源,滿足新增公共服務需求,幫助符合政策家庭解決生育后顧之憂。

  促進社會性別平等。深入開展關愛女孩行動,反對和消除性別歧視,營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促進社會性別公平和諧發展。完善出生實名登記制度,強化孕情監測和孕期服務。強化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依法嚴厲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行為。

  改進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統籌推進生育政策、服務管理制度、家庭發展支持體系和治理機制綜合改革。有效整合醫療衛生、計生技術服務資源,推進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和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建設,深入開展全國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創建活動。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理手續,全面推行網上辦事,進一步簡政便民。依法依規查處政策外多孩生育。

  專欄3 婦幼健康計劃生育保障行動

  向孕產婦免費提供全過程的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免費建立母嬰健康手冊,全面實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免費為兒童接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免費提供孕產期保健和兒童保健服務。擴大婦女“兩癌”檢查項目覆蓋范圍。全面改善婦幼健康服務條件,支持省、市、縣三級婦幼健康服務機構能力建設,提升孕產婦和新生兒危急重癥救治能力。

  3﹒提高人口綜合素質。

  提高人口健康水平。深入推進“健康江蘇”建設。構建現代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衛生監管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積極發展多樣化健康服務,擴大健康服務供給,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衛生與健康服務需求。鞏固和發展衛生城鎮創建成果,共同推進環境整治、生態文明建設和美好城市建設,依法加大大氣、水、食品安全、職業病危害等治理力度。加快體育強省建設,引導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廣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推動學校、企事業單位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加大體育與醫療、養老等融合力度,全面提高群眾的身體素質。到2020年,城鄉居民體質合格率達93%以上。

  提高人口科學文化素質。深入實施科教強省戰略,以教育現代化為統領,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全面提高人口受教育水平。鞏固義務教育發展成果,高水平普及15年基礎教育,提高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水平,健全公益普惠的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促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科學合理調整高等學校布局設置,建設好一批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暢通終身學習通道,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堅持“政府推動、全民參與、提升素質、促進和諧”的工作方針,完善科技教育與培訓體系,建立社區科普益民服務機制,加大科普基礎設施投入,大幅增強公民科學素質建設的公共服務能力。

  加強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建設。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發展先進思想文化,傳承和創新優秀傳統文化,培育積極向上的網絡文化,促進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推動相關道德問題立法、探索建立重大公共政策道德含量評估機制,顯著提高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

  (二)開發人口紅利潛力,提升人力資本短板。

  1﹒完善人力資本投資體系。

  堅持人力資本優先投資優先積累。將人力資本優先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把人力資本投資比例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考核指標,加大人力資本投資力度,優化人力資本投資結構,提高人力資本投資效率,迅速增加人力資本積累。各級政府應按照當地經濟發展對人力資本的需求和本級公共財政財力狀況,優先保障教育、科技、衛生經費投入,進一步加大人才發展資金投入力度,保障人才發展重大項目的實施。

  實施促進人才投資優先保證的財稅金融政策。適當調整財政稅收政策,加大稅收優惠、財政貼息力度,鼓勵和引導社會、用人單位、個人投資人才資源開發。建立更加多元便利的融資渠道,大力推進人力資本金融化。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單位、社會多元投入機制,擴大省風險投資基金規模,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積極應用互聯網金融,撬動社會資本支持人才創新創業。促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創業貸款等業務的規范發展,鼓勵和支持企業、社會組織建立人才發展基金。完善知識產權、技術等作為資本參股的措施。

  2﹒大力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

  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完善市場配置資源、勞動者自主選擇、政府購買服務和依法監管的職業培訓工作機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資本質量和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構建有效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體系,推動建立高素質現代農業生產經營者隊伍。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提高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競爭力。開展勞動者素質提升行動,開展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農民工、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和殘疾人免費接受職業培訓行動。加強大齡勞動力職業培訓,適時實施促進大齡勞動力就業專門行動計劃。完善企業職工培訓制度,強化企業在職業培訓中的主體作用。加大創業培訓力度,提升勞動者創業能力。加快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大力發展中高等職業教育、應用技術型本科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等多層次各類型職業教育。大力推進公共實訓基地建設,打造產教深度融合實訓平臺。積極開展繼續教育,到2020年,全省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年參與率達到60%以上,其中蘇南地區達到70%以上。

  專欄4 大齡勞動力就業促進行動

  堅持和完善養老金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機制,激勵大齡勞動力積極就業。加強公共就業服務網絡平臺建設,培養專業化就業指導顧問,為大齡勞動力提供更多免費就業信息和個性化就業指導服務。探索建立個人學習賬戶,對大齡失業者給予培訓補助和工作稅收優惠,增強大齡勞動力就業能力。結合大齡勞動力特點,提供更多非全職就業、志愿服務和社區工作等崗位,通過稅收優惠或財政補貼,鼓勵企業和社會組織向大齡勞動力提供更多工作崗位。

  3﹒開發利用人才紅利。

  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突出“高精尖缺”導向,更大力度培養復合型創新創業人才、高科技領軍人才、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深入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以提升職業素質和職業技能為核心,培養和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藝、高超技能和較強創新能力的高技能領軍人才。加快建設全球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國際化、高端化、特色化人才集聚中心,著力構筑人才驅動發展高地、人才環境建設高地和人才價值實現高地,使江蘇成為人才推動創新、創新驅動發展的率先省份。

  完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清除人才流動障礙,健全人才順暢流動機制,暢通人才流動渠道,提高社會橫向和縱向流動性,讓更多人才實現社會價值。建立人才優先發展保障機制,創新人才工作服務政策,鼓勵開展人才管理改革試驗探索。強化人才創新創業激勵機制,以市場價值回報人才價值,保障人才合理分享創新收益。

  實施更積極開放的人才政策。加大全球引才引智力度,制定完善稅收、社保、住房、子女入學、配偶安置等配套措施,大力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到江蘇創新創業。加強人才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打造江蘇海內外高端人才集中生活服務區。拓展國際人才市場,鼓勵江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國際人才競爭與合作。加強國際協作,創新人才國際聯合培養模式,促進海內外人才科技項目交流,以更大的力度實施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資助計劃,全面用好國際國內人才資源。

  專欄5 人口質量紅利開發行動

  堅持優先投資于人的全面發展,構建多元化的人力資本投入機制,優先保障教育、科技和衛生經費投入,鼓勵和引導社會、用人單位、個人投資人才資源開發,建立合理的人力資本投資回報激勵機制。加強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全面提升勞動者素質和創業就業能力。完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加大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培養開發力度,加快推進江蘇人才高地建設。

  (三)化人口空間布局,引導人口合理分布。

  1﹒優化主體功能區人口布局。

  制定和完善與主體功能區相配套的人口政策。統籌考慮國家戰略意圖和區域資源稟賦,開展主體功能區人口承載力監測,科學確定不同主體功能區的人口承載力,實行差別化的人口調節政策。探索建立以產業政策、人口遷移流動政策、公共資源配置等措施調控、優化主體功能區人口布局的機制。積極應對人口與資源環境的緊張矛盾,促進綠色發展。

  適度控制優化開發區域人口過快增長。在沿江、沿滬寧等優化開發區域,以產業升級和功能疏解等方式,有效控制人口過快集聚,更加注重高素質人才集聚和發展。重點支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現代服務業發展、國際競爭力和城市功能提升,優化大城市交通與公共資源布局。采取完善衛星城配套功能、強化大中小城市聯動發展等措施,推動優化開發區人口合理分布。

  引導人口加快向重點開發區域集聚。在沿海、沿東隴海線等重點開發區域,實施積極的人口遷入政策,重點支持基礎設施建設、新興產業發展、特色產業基地和優勢產業集群建設和中心城市建設等,提升制造業競爭力,大力發展服務業,擴大就業規模,提高居民收入,增強大規模吸納人口的能力。全面放寬城鎮落戶限制,鼓勵外來人口遷入和定居,盡快實現非戶籍人口本地市民化,鼓勵區域內人口均衡分布。

  積極解除限制開發區域人口資源環境矛盾。在限制開發區域,實施限制人口遷入政策,有序推進生態移民。著力培育低能耗、低污染產業,發展循環經濟,重點支持農業綜合能力建設、生態修復和環境保護、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特色產業發展等,將人口增長和經濟發展對自然資源的需求和生態環境的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切實加強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增強勞動力跨區域轉移就業能力,鼓勵人口到重點開發區域就業定居。引導區域內人口向縣城和中心鎮集聚。

  2﹒推動城市群人口合理集聚。

  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推動人口向城市群集聚,持續推進人口城鎮化。重點推進南京都市圈、寧鎮揚大都市區同城化和蘇錫常都市圈一體化,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調整中心城市空間結構、適當疏散中心城區非核心功能,有序引導人口從飽和區向城市潛力發展區和次中心城市疏解集聚。加快徐州都市圈發展,進一步做大做強中心城市,加強中心城市對區域的輻射帶動作用,打造蘇北人口集聚新區。

  增強中小城市人口吸引力。加強產業和公共資源布局引導,提升中小城市發展質量。根據中小城市資源稟賦和比較優勢,培育壯大特色產業,夯實產業發展基礎,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和就業機會。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強化中小城市的服務和居住功能。教育醫療等公共資源要向中小城市傾斜。引導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在中小城市布局,優質教育和醫療機構在中小城市設立分支機構。

  提升小城鎮吸納轉移人口的能力。大城市周邊的重點鎮,要加強與城市發展的統籌規劃和功能配套,逐步發展成為衛星城,有效疏解中心城區功能,分擔城市人口和公共服務壓力。遠離中心城市的小城鎮,要根據特色資源,培育文化旅游、資源加工等產業,不斷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發展成為服務農村、帶動周邊的特色鎮,加快形成更多支撐區域發展的增長極,吸引區域內農業人口就近集聚。

  3﹒促進人口與生產要素同向流動。

  建立健全“人隨產業走、服務隨人走、錢隨人走”的體制機制,逐步消除人口遷移流動的制度性障礙。根據區位優勢和資源稟賦,優化產業布局,完善產業鏈分工,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以產業梯度轉移引導人口梯度轉移,做到“以產引人、以產找人、以業控人”。完善人口流動政策體系,加快建立與戶籍制度脫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強化人口流入地政府的責任,確保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務真正落實到人,逐步消除戶籍人口與非戶籍人口的權益差別,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和自由遷徙。充分考慮人口流入較多的區域承接人口轉移所承擔的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公共服務和居民福利成本,完善以常住人口為依據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平衡區域間的財權與事權。

  專欄6 促進綠色發展行動

  實施人口綠色發展計劃,積極應對人口與資源環境的緊張矛盾,增強人口承載彈性。大力推行創新驅動、資源集約節約、低碳環保的綠色生產方式,推廣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嚴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行業發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資源,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積極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節約的生活方式,推廣綠色建筑,鼓勵綠色出行。

  (四)創新人口服務管理,促進公平共享發展。

  1﹒全面推進戶籍管理改革。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落實放寬戶口遷移政策,進一步拓寬落戶通道,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鎮落戶。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條件,調整完善特大城市和大中城市落戶政策。特大城市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依據,區分城市的主城區、郊區、新區等區域,分類制定落戶政策。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積分落戶方式。統籌戶籍制度改革和相關經濟社會領域改革,加快完善財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兩個率先”進程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

  完善居住證制度。推進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城鎮常住人口,充分發揮居住證在人口服務管理中的功能與作用。居住證持有人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以連續居住年限、就業年限和參加社會保險年限等為條件,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同時結合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年限等情況,享有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各級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不斷擴大公共服務范圍并提高服務標準,縮小居住證持有人與戶籍人口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差距。

  2﹒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堅持自愿、分類、有序原則,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充分尊重農業轉移人口自主選擇權利,加大宣傳力度,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的預期和選擇。全面放寬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條件,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及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全面保障農業轉移人口的合法權益,將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落實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政策,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切實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研究完善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加大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地區的財政獎補和支持力度。督促各地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分配一般性轉移支付要充分考慮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帶來的增支因素,分配專項轉移支付要逐步按照常住人口口徑計算,切實緩解一些城鎮因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而造成的財政支出壓力。進一步創造條件匯聚社會力量,引入市場主體和社會組織共同參與、共同分擔公共服務支出,協同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專欄7 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行動

  進一步拓寬落戶通道。全面放開高校畢業生等落戶限制,全面放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條件。調整完善特大城市落戶政策,區分城市的主城區、郊區、新區等區域,分類制定落戶政策。調整完善大中城市落戶政策,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

  建立“三掛鉤、一維護”配套政策。健全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建立財政性建設資金對城市基礎設施投資補助與城市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建立進城落戶農民農村“三權”維護和自愿有償退出機制。完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政策,確保進城落戶農民同城同待遇。

  3﹒提升常住人口公共服務保障能力。

  明確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和標準。堅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方向,保障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衛生計生、住房保障、健康養老、文化體育以及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生態環境、公共法律服務等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建立基本公共服務清單。適時提高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標準,增強服務項目內容,合理引導預期。拓展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范圍,推動按常住人口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覆蓋。加強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相關制度和規則對接,合理提升統籌層次,在教育、衛生等重點領域逐步實現全省標準統一。

  優化公共服務設施布局。打破行業分割和地域界限,以人口規模結構分布和流動趨勢為依據,科學確定各類公共服務設施服務半徑和覆蓋人群,實現共建共享、布局優化、普惠可及。支持公共資源配置優先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革命老區傾斜,促進城鄉區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發展。推動中小城市、縣域和重點中心鎮加強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引導優質教育和醫療機構在新城新區設立分支機構,增強人口集聚能力。整合基層基本公共資源服務功能,創新服務模式和服務業態,建立一站式綜合服務中心。加快統一的公共服務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管理效率。

  完善公共服務運行機制。強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主體責任,統籌確定并動態調整民生各領域財政支出安排。建立與經濟發展和財力狀況相適應的基本公共服務財政支出保障機制,合理降低個人承擔的服務費用。科學劃分各級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事權與支出責任,繼續加大財力下傾,強化市、縣政府對本地基本公共服務提供和監管責任。發揮省級轉移支付作用,形成省域內待遇趨同的調節機制。提高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上繳財政比例,更多用于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政府不再承辦可直接通過購買提供的服務,制定購買公共服務清單。采取特許經營、合同委托、服務外包、戰略合作等多種方式拓展社會力量參與渠道,大力發展志愿服務,形成政府主導、市場引導、社會廣泛參與的多元供給體系。

  (五)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老年友好型社會。

  1﹒建立健全老齡政策體系。

  針對人口老齡化逐漸加重趨勢,加強頂層設計,堅持持續、健康、參與、公平的原則,加快構建以社會保障、養老服務、健康支持等為核心的應對老齡化制度框架。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加快城鄉居民全覆蓋,逐步提高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穩步提高保障水平,確保基金安全可持續運行。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推出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建立老年人政策性保險制度。建立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和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逐步建立覆蓋失能半失能老人、服務內容醫護統合、待遇標準保基本、籌資方式多渠道的制度模式。健全養老服務監管制度,加強對各類養老機構的管理與檢查。完善養老服務教育培訓制度,引導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養老培訓機構整合教育資源,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2﹒完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全面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建立以企業和機構為主體、社區為紐帶,滿足各類老年人服務需求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通過政府補助、購買服務、合同外包等形式,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發展居家養老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實現規模化、連鎖化、品牌化經營。大力推進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引入社會組織或家政、餐飲等企業,興辦或運營虛擬養老院、城市小型托老所、老年助餐點、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老年活動中心等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項目。培育發展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潔、助醫等定制服務。支持企業和機構運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創新居家養老服務模式,發展老年電子商務,建設居家服務網絡平臺,提供緊急呼叫、家政預約、健康咨詢、物品代購、服務繳費等適合老年人的服務項目。

  著力辦好公辦保障性養老機構。公辦養老機構要發揮基礎性、保障性作用,重點為城鄉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完善農村養老服務托底措施,在滿足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支持供養機構改善設施條件并向社會開放,提高運營效益,增強護理功能,使之成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穩妥地把專門面向社會提供經營性服務的公辦養老機構轉制成為企業或社會組織,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委托管理等方式運營公有產權的養老服務設施。各地要加大財政投入,加快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提高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水平。

  加大對社會辦養老機構的扶持力度。建立統一、開放的市場環境與公開、透明的政策環境,促進各類主體公平競爭、有序發展,最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研究制定鼓勵護理型床位建設的政策措施,統一公辦和其他所有制性質、以護理型床位為主的養老機構補助標準。鼓勵各地采取發放日常運營補貼等方式,支持社會辦和公建民營的養老機構提高服務質量。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采取公建民營、民建公助、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建設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較強競爭力的養老機構。積極引進境外養老服務品牌、專業人才、管理模式和經營理念,鼓勵境外投資者在我省獨資或合資、合作舉辦設立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及養老服務企業總部。

  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積極構建養老、醫護、康復、臨終關懷服務相互銜接的服務模式,實現老年人在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衛生健康服務便捷對接。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內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務,免費建立健康檔案,加強老年人健康指標監測和信息管理,免費為65歲以上老年人提供一般體格檢查和健康指導。鼓勵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養老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開辦、托管養老機構或轉型為養老護理院。支持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提高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探索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新模式,支持通過建立養老醫療聯合體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一體化的健康和養老服務。

  3﹒大力發展養老服務業。

  壯大養老服務業規模。推進一批養老服務業重大項目、培育一批服務業集聚區和創新企業,全力推動養老服務業規模壯大、水平提升。對列入省現代服務業“十百千”行動計劃的養老服務業重點項目,符合條件的由省級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給予支持。

  引導培育養老服務產業集群。加強規劃引導,堅持以民生需求為方向,以消費升級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為依托,支持鼓勵各地大力發展老年生活用品用具和服務產品特色產業集群。在醫藥、醫療器械、綠色食品等產業基礎較好的地區,培育壯大適宜老年人需求的健康產品專業化生產研發基地,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品牌影響力和較長產業鏈的養老產業制造業集群。圍繞醫療護理、健康檢測、衛生保健、康復陪護、旅游度假等為重點,注重服務功能整合,提升養老服務專業化、標準化、網絡化水平,加快發展滿足多層次需求的健康養老服務業集聚區。

  深入推進養老服務業改革試點。著力解決養老服務市場體系不完善、社會力量參與不足和市場監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破除阻礙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體制機制約束和政策障礙,使市場在養老服務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推動南京、無錫兩個全國養老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重點梳理影響產業發展的瓶頸和障礙,努力探索轉變發展方式的新路徑,力爭取得政策環境和體制機制的新突破。

  4﹒加快建設老年友好型社會。

  營造尊老敬老的社會風氣。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老齡政策法規教育,引導全社會增強接納、尊重、幫助老年人的關愛意識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強的自愛意識。積極發揮老年人優良品行在家庭教育中的潛移默化作用和對社會成員的言傳身教作用,發揮老年人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經驗優勢和威望優勢,發揮老年人對年輕人的傳幫帶作用。完善家庭養老支持措施,建設無障礙的老年友好型社區和城市,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形成敬老、養老、助老的社會風尚。

  積極開發老年人力資源。充分發揮老年人參與經濟社會活動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作用,提高老年人口的勞動參與率。落實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有效開發老年人力資源。大力發展老年教育培訓。鼓勵專業技術領域人才延長工作年限,積極發揮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和咨詢服務等方面的作用。開發與老年人身體素質、文化技能相匹配的再就業崗位,優化老年人力資源配置。

  鼓勵老年人參與社區服務與社會事務。以社區為介入點,發掘老年人潛能,豐富老年人生活,鼓勵老年人參與社區事務。引導老年人成立老年協會,激發老年人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的積極性,增強老年人的歸屬感,實現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實現老年人老有所樂,老有所為。鼓勵老年人參與社會活動,延長老年人口健康年限。

  專欄8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

  積極擴大就業,提高勞動者報酬和城鄉居民收入,吸引、集聚外來年輕勞動力人口,落實全面兩孩政策,鼓勵按政策生育,改善人口年齡結構,延緩人口老齡化進程。完善城鄉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制度,積極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完善現代養老服務體系,深入推進“醫養融合”,大力發展老齡產業。開發利用老年人力資源,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倡導積極老齡化和健康老齡化的理念,營造愛老敬老、代際和諧的社會文化氛圍。

  (六)保障重點人群權益,增進人口家庭福利。

  1﹒建立家庭發展支持體系。

  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兒養育、青少年發展、老年人贍養、殘疾照料等在內的家庭發展政策。完善稅收、撫養、教育、社會保障、住房等政策,減輕家庭育兒、養老等負擔。鼓勵雇主為孕產婦提供靈活的工作時間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條件。支持婦女生育后重返工作崗位。增強社區幼兒照料、托老日間照料和居家養老等服務功能。加強家庭信息采集和管理,為家庭發展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提供依據。進一步鼓勵發展家庭服務業,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的家庭服務需求。推進家庭新型文化建設,開展幸福家庭創建活動和新家庭計劃。

  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對生育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幫扶存在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加大對殘疾人家庭、貧困家庭、老年空巢家庭、單親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幫扶力度,充分發揮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的參與作用。

  2﹒促進婦女兒童發展。

  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切實保障婦女在就學、就業、醫療保障、婚姻財產和參與社會事務等方面享受同等權利。完善女性人才培養機制,增加教育投入,提高婦女文化核心競爭力。完善女性就業制度安排,拓展婦女就業創業空間,提升婦女經濟參與貢獻度,積極解決婦女就業問題,支持婦女就業創業,保障從業女性的就業安全和穩定性,幫助農村留守婦女和返鄉婦女實現就近就地創業就業。為婦女提供安全優質的醫療衛生服務,影響婦女健康的突出問題逐步解決,婦女健康主要指標處于國內先進水平。健全婦女政治參與和社會參與的機制平臺,增強婦女決策治理的影響力。

  依法保障兒童各項權益。建立完善困境兒童基本生活、醫療、教育、康復、監護等分類保障政策。推動建立與低保、臨時救助、特困供養、殘疾人補貼等制度相銜接的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機制,不斷提高孤兒等困境兒童的基本生活發放標準,擴大發放范圍。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機制,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落實政府主導責任,加大教育幫扶和學校關愛保護力度,發揮群團組織關愛服務優勢,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關愛服務。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的教育權益,將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納入輸入地教育現代化建設和財政保障范圍,逐步實現農民工隨遷子女與戶籍學生在輸入地接受義務教育、參加升學考試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推進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提高服務能力,基本滿足兒童醫療衛生服務需求,保障兒童享有更高水平的公共衛生服務。

  3﹒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

  加強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加強殘疾等級評定及殘疾人證管理工作,確保城鄉生活困難殘疾人基本生活有保障、住房有保障、就業有保障、養老有保障。盡快實現殘疾人社會保險全覆蓋和最低生活保障應保盡保。完善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推動建立重度殘疾人單獨施保、輔助器具補貼制度。農村危房改造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農村殘疾人家庭。大力促進城鄉殘疾人就業和創業,幫助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實現就業。推動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扶持發展適合殘疾人就業的行業和產業,促進殘疾人多元化就業,積極發展輔助性就業。加快發展殘疾人托養服務和專業化養老服務。

  完善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加強殘疾人事業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基本制度建設。建立穩定增長的經費保障機制,推動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殘疾人公共服務供給模式。推進殘疾人服務領域國家和行業標準的研究制定,加強基礎設施和人才隊伍建設。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讓更多的殘疾兒童在最佳康復期得到有效的救治。普及社區和家庭康復,爭取國家重點康復工程項目,增加我省重點康復工程項目,讓更多的殘疾人得到質優價廉、方便可及的服務。建立普特融通的融合教育支持保障體系,加強特殊教育學校設施建設,提高師資水平和教育質量,加快康復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殘疾兒童享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水平。

  構建殘疾人社會關愛體系。鼓勵以服務殘疾人為宗旨的各類公益慈善組織發展,探索公眾募捐、網絡募捐等新途徑。發展壯大助殘志愿者隊伍,培育各類志愿助殘項目,建立基層志愿助殘陣地,健全志愿助殘工作機制。將殘疾人服務業納入全省服務業發展總體規劃和社區綜合性服務項目,加大對殘疾人服務業發展的支持力度。以殘疾人康復、托養、護理、就業培訓、文化體育等服務為重點,建立并完善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相關標準、程序、規范和評價機制,大力培育助殘社會組織,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殘疾人服務。

  4﹒關愛特殊社會群體。

  實現貧困人口動態脫貧。完善相對貧困人口認定納入機制,將貧困集中連片區域和革命老區作為扶貧開發主戰場。健全建檔立卡機制,實行分類登記、信息化動態管理。要適應可持續發展新階段新要求,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科學調整貧困線標準。堅持因戶施策、因人制宜,對有勞動能力的支持發展特色產業和就業創業,對喪失勞動能力的實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對因病致貧的提供醫療救助保障。擴大經濟薄弱地區基礎設施覆蓋面,探索對貧困人口實行資產收益扶持制度,提高經濟薄弱地區基礎教育質量和醫療服務水平。

  幫扶生活困難群體。堅持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原則,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確保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將社會救助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整合優化社會救助資源。繼續實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自然災害受影響群體生活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

  保障服刑人員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將符合政策條件的社區服刑人員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規范社會矯正,促進服刑人員的社會適應與融入。對服刑人員就業給予指導,確保有就業能力的社區服刑人員充分就業。借助社會志愿者、專業社工等社會力量,搭建親子溝通和家庭關系修復平臺。依托社會力量,開展結對幫扶、延伸幫教,為解決服刑人員家庭困難、未成年子女入學等提供幫助。

  5﹒維護少數民族群眾權益。

  貫徹落實民族平等政策,保障少數民族群眾的各項權益。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促進各民族的交往、交流與交融。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推進城市和基層民族工作,促進少數民族群眾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推進民族事務管理法治化,強化地區和部門間的民族工作協作機制,調動社會力量支持、參與、投入民族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推進依法治理。

  高度重視人口工作領域的法治建設,注重發揮立法對人口均衡發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在人口服務管理、應對人口老齡化、公共資源配置等方面加快立法修法進程。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高人口發展相關部門工作的法治化水平。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人口問題的綜合治理,構建完善黨政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法治保障的人口發展多元治理機制。

  (二)加強綜合決策。

  強化人口數據支撐。加強和完善人口統計調查制度,全面、準確掌握人口規模、人員結構、地區分布等情況。大力推進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以人口基礎信息為基準的省級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并列入智慧江蘇重點工程。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收入、社保、房產、信用、衛生計生、稅務、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統,以省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為基礎,逐步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信息整合、共享和綜合利用,為制定人口發展戰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為人口服務和管理提供支撐。

  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在人口普查和抽樣調查基礎上,加強人口中長期預測。健全人口動態監測和評估體系,科學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公安、衛生計生、統計等部門和有關智庫參加,建立常態化的人口預測預報機制,定期發布江蘇省人口預測報告。推進蘇南、蘇中、蘇北分區域人口預測預報試點工作。

  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在現有人口計劃基礎上,完善年度人口發展會商機制,監測評估人口變動情況,提出重大人口政策建議。科學預測和分析人口因素對重大決策、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建設的影響,促進相關經濟社會政策與人口政策的有效銜接。積極加強與省內相關高校和智庫的合作,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詢機制,提高決策科學合理性。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框架內,試點增加人口風險評估內容和建立重點評價清單。科學評估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對人口的影響,加強人口安全風險防控,做好政策預研儲備。

  (三)落實財力保障。

  堅持以人為本、優先投資于人的全面發展,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穩定增長、分類保障、分級負擔、城鄉統籌的人口發展財力保障機制,保障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所需經費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投入,支持人口發展領域重大項目的實施。按照“費隨人走”的原則,完善以常住人口為依據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完善績效掛鉤、以獎代投(補)的激勵機制,鼓勵民間資本投入人口發展領域,動員社會資源參與人口工作。

  (四)統籌規劃實施。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列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總體部署,列為統籌做好改革發展穩定工作的重要任務,將其作為一項長期性、基礎性、戰略性系統工程來抓。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把人口發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黨政干部績效考核。建立健全人口工作領導協調機制,統籌研究、制定人口發展相關政策,強化地區、部門協作,協調解決人口發展的重大問題。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與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統計局和有關職能部門是本規劃實施的責任主體。各地和有關部門應根據本規劃和地區、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與地區總體規劃、部門專項規劃相銜接,同步推進任務落實,定期報告進展情況。積極做好規劃宣傳工作,營造有利于規劃實施的良好社會氛圍。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監督本規劃的監測評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本規劃中期和終期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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