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6〕159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近年來,各地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積極開展園林城市創建活動,有力推動了人居環境、生態環境改善和城市空間特色塑造。根據《江蘇省園林城市評選標準》和《江蘇省園林城市評選辦法》,經申報城市申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現場考核,并報省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命名豐縣、海安、如東、漣水為“江蘇省園林城市”。
希望被命名的地區再接再厲、開拓創新,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建設成果,不斷提高園林綠化建設管理水平。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更加注重保護自然資源,修復城市生態,完善基礎設施,改進城市管理,努力建設生態宜居的園林城市,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更大貢獻。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