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6〕154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積極融入國家“一帶一路”發展戰略,全面提升全省農業對外投資合作發展水平,加快培育我省農業國際競爭新優勢,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促進農業對外合作的意見精神,緊密結合江蘇農業發展實際,現就加快推進開放型農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開放型農業發展的重要意義
江蘇是全國人口密度最大的經濟發達省份,也是農業大省、糧食生產大省和農產品消費大省。加快推進開放型農業發展,提高統籌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對于緩解省內資源環境壓力、拓展農業發展空間、提升農產品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全省深入實施農業“引進來、走出去”雙向發展戰略,大力實施農產品出口振興計劃,先后與160多個國家與地區建立了農產品貿易關系,在20多個國家與地區承接農業對外經濟技術援助、雙邊及多邊合作項目近40個,2015年農產品進出口總額達到148億美元。但也必須清醒地看到,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的不斷加深,我省開放型農業發展面臨資源、環境、市場多重制約,農產品出口結構穩定但缺乏增長亮點,出口產品深加工較少、附加值偏低,貿易逆差有下降勢頭但仍然較大,同時出口企業還面臨資金短缺、貿易壁壘等問題。當前,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江蘇沿海開發等一系列國家戰略在我省疊加實施,為我省推進開放型農業發展提供了難得發展機遇。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開放型農業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搶抓重要機遇,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推進開放型農業發展,努力贏得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主動權。
二、準確把握推進開放型農業發展的總體要求
(一)總體要求。以服務現代農業建設、保障糧食等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為根本任務,充分發揮人才、地緣、資源、技術等優勢,利用好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和兩種資源,加強出口農產品支柱產業培育、農產品國際貿易促進、農業引資引智引技和農業“走出去”示范等工作,加快構建開放型農業特色鮮明的產業體系、充滿活力的經營體系、多元穩定的市場體系和健全到位的服務體系,努力打造農產品進出口大省、“一帶一路”農業“走出去”示范省。
(二)目標任務。加快農業“走出去”步伐,提高“引進來”質量,推動開放型農業發展實現新突破。到2020年,全省農產品進出口額增長5%以上,農業對外投資中中方協議投資額年均增長10%以上,農業實際使用外資規模保持穩定,利用外資質量不斷提高。
(三)基本原則。
堅持合作發展、互利共贏。秉承開放合作的精神,兼顧合作各方利益,分享農業領域發展經驗和成果,實現資源互補、協同發展、互利互惠。
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以企業為主體,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加強政策指導,優化外向農業發展環境,充分調動企業積極性,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農業。
堅持統籌謀劃、積極推進。緊密結合國家重點推進項目、現有對外投資項目以及優勢產業等,著眼全局,統籌謀劃區域布局,優化農業資源配置,有序推進農業對外合作。
堅持科學決策、防范風險。搭建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共享,科學合理決策;強化風險監測與評估,增強風險意識,做好應急預案,切實防范風險。
三、大力推動優勢農產品出口
(一)完善優勢農業產業體系。鞏固現有的農產品出口優勢產業,扶持市場前景廣闊的新興出口產業,促進我省農產品出口結構優化升級。重點推進園藝、特糧制品、畜禽、水海產品等出口支柱產業和大蒜、荷藕、脫水蔬菜、冷凍蔬菜、菌菇、腸衣、寵物食品、桑蠶絲、河蟹、小龍蝦、紫菜、淡水魚、現代種業等優勢出口農產品基地建設。依托港口優勢,大力發展遠洋漁業與加工貿易,糧油貿易與加工產業,重點建設鎮江生鮮食品進口、東海肉牛進口、海門與射陽南極磷蝦等遠洋漁業產品加工等一批開放型農產品加工物流園區或進口農產品集散中心,推進農產品集疏運、冷鏈物流標準化運輸體系建設。
(二)壯大農產品出口經營主體。大力扶持出口型民營企業、龍頭企業和加工貿易企業發展,提升農產品出口貿易主體的國際競爭力。制定農產品出口示范企業標準,著力培育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農產品出口競爭新優勢,示范引領全省農產品出口。積極推動農產品出口企業開拓新市場,培育一批集研發、生產、銷售于一體的出口農產品企業,帶動農民就業增收。引導有跨國經營需求的農業龍頭企業到海外投資,提高其市場拓展能力、資源配置能力、技術創新能力和品牌運營能力。
(三)提升出口農產品質量。加快推進出口農產品示范基地(區)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探索建設出口農產品基地示范縣,引導出口企業跨區發展,到省外、境外建立農產品原料基地,拓展農產品出口原料來源。支持出口企業開展境外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和產品注冊,建立全程質量控制體系、產品質量追溯體系、技術標準化體系,強化出口農產品質量監管,提升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四)強化農產品出口營銷推介。鼓勵企業在鞏固傳統市場基礎上,積極開拓俄羅斯、東盟、南美、非洲等新興市場,加快形成農產品出口多元化市場格局。鼓勵規模出口企業建設海外市場營銷網絡,利用境外知名展會展示新產品、宣傳推廣自主品牌,完善終端市場營銷功能。推進“互聯網+”農產品營銷模式,支持規模大、實力強的出口企業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實現線上線下優勢互補、協同發展、整體提升,為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打造新型貿易渠道。
四、加快農業“走出去”步伐
(一)探索全產業鏈“走出去”模式。結合省內農業發展優勢和出口目標地區需求,重點支持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農產品流通業、農機裝備業、重要農資、遠洋漁業等行業“走出去”。著力抓好產業鏈前端的種子、農藥、技術和后端的農產品加工,帶動中間種養環節,積極示范推廣,讓利當地農民及企業,形成較為完善的“走出去”農業產業鏈。鼓勵引導農產品出口企業與科研院所抱團出海,合力打造江蘇農業境外品牌,提高我省農業境外投資開發的整體競爭力。
(二)創建境外農業科技示范區。組織農業龍頭企業等赴境外開展農業交流合作,重點在中亞、中東歐、東盟等國家合作建設江蘇省境外農業科技示范區,開展水稻、小麥、棉花、蔬菜、蠶桑、畜禽等優勢農畜產品生產試驗示范和高產優質種養技術攻關。加強對現有對外投資項目的跟蹤服務,重點建設印尼東加里曼丹島農工貿經濟合作區、柬埔寨現代農業產業合作園、印尼農業國際合作產業園、烏茲別克斯坦蠶桑及繭絲綢產業園、坦桑尼亞江蘇-新陽嘎農工貿現代產業園等,提升建設檔次,擴大輻射覆蓋面。
(三)建設境外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圍繞我省農產品加工原料與市場需求,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及周邊國家和地區的農業合作。根據資源稟賦情況、成本優勢與企業意向,積極引導和鼓勵“走出去”主體重點在中東歐地區建設小麥、玉米等糧食作物生產加工基地,在中亞地區建立大豆、小麥、玉米、絲綢、棉花等生產加工基地,在東南亞建立水稻、棕櫚油、蔬菜、熱帶水果等生產加工基地,在非洲地區建立棉麻等生產加工基地,在大洋洲建立牛羊肉等生產加工基地。
五、提高農業“引進來”水平
(一)提升農業引進來質量。穩定外商投資農業規模和速度,推動一批科技含量高、帶動能力強的大項目落戶,提高引進外資質量。鞏固提升現有的出口農產品示范基地(區)、外向型農業示范區、蘇臺農業合作園區等合作示范基地建設水平,在有條件的縣(市、區)規劃建設農業國際合作試驗區、農產品加工物流園區以及進口農產品集散中心等。創新江蘇農業國際合作洽談會招商招展方式,加強高層次、專業性客商邀請,提高辦展水平,使之成為強化農業投資與貿易的重要平臺。
(二)加強農業引智引技工作。加快實施海內外引才行動計劃,大力引進現代農業建設急需的科技領軍人才,以及具有國際化經營管理能力的企業人才。支持農業科技推廣、科研單位、研發企業引進境外農林牧漁業優良品種、先進農業裝備,以及良種繁育、農產品生產、加工、儲藏、保鮮、運銷等關鍵應用技術和高新技術與專利,通過消化吸收、再創新,逐步在省內推廣應用。加快培植我省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切實解決制約現代農業發展的瓶頸問題。
六、強化推進開放型農業發展的政策扶持
(一)加強財政支持力度。各級財政要積極爭取中央外經貿發展資金和農業重點項目資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整合各類扶持資金和相關產業引導基金,加大對農產品出口和農業“走出去”等開放型農業發展的扶持力度。進一步推進我省農業境外投資便利化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積極培育和推進市場層面的投資貿易服務促進機構發展,創造開放的農業對外投資和貿易促進環境,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產業集聚區建設和農業對外投資、經濟合作項目。
(二)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積極營造農業企業出口退稅政策環境,縮短出口退稅辦結時間,適當調減函調次數,提高企業出口退稅速度。進一步簡化海關通關手續和環節,優化監管方式方法,縮短出口農產品口岸滯留時間。對經認定的出口農產品示范基地(區)農產品出口,以抽查檢測為主,并對檢測合格率高的企業逐步降低抽查頻率。規范各類檢測及收費,嚴格執行出口農產品檢驗檢疫費減免政策。對境外投資企業用于境外投資的出口貨物,按規定辦理出口退稅,在避免雙重征稅前提下,區別投資國家和地區、投資行業等,按規定采取稅收抵免、延期納稅、減稅、免稅等不同政策,對遠洋漁業捕撈產品給予運費補貼。
(三)加強金融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為出口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提供優惠信貸支持和多樣化融資服務,在重點市場為國際營銷服務體系建設提供融資支持。支持農產品出口企業和對外投資企業運用出口信用保險政策,鼓勵出口信用保險機構創新農業保險產品,實行保費費率優惠和保費補助等形式,幫助企業規避貿易和投資風險。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企業“走出去”創新金融產品,探索境外資產、境外應收賬款、出口退稅單等融資抵押方式,幫助企業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政策框架下利用境外低成本資金。支持保險機構開展海外投資保險,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投資、運營、用工等方面的保險服務,提升企業信用等級。鼓勵多元市場主體設立海外農業投資私募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上市、發行債券等方式在資本市場融資。
(四)強化人才隊伍支撐。堅持政府扶持和企業自我培養相結合,在全省開放型農業工作體系及外向企業中開展自貿協定、“一帶一路”、農業“走出去”、農業產業損害預警等專業知識培訓,培養一批會外語、懂政策、善管理的復合型人才。積極主動向國家、省外國專家局爭取境外培訓項目,繼續實施現代農業高端人才境外培訓計劃,學習發達國家現代農業先進技術、管理方式和經營理念,努力培養造就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的現代農業人才,增強全省開放型農業發展后勁。
七、加強推進開放型農業發展的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省級農業對外合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全省開放型農業發展涉及的重大事項,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突出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農委。各市、縣要參照建立相應制度,加強開放型農業工作體系建設,積極創造條件,組建專門機構,負責開放型農業管理指導服務工作。
(二)強化指導服務。建立重點企業聯系制度,加強農業部門與重點外向企業的合作互動,通過網站、雜志及手機報等途徑,及時將開放型農業經濟發展政策、市場信息和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等傳送到企業。建立農業“走出去”項目庫,加強對農業“走出去”項目的跟蹤管理和服務。進一步完善農業產業損害預警體系建設,強化監測并及時評估進口農產品對我省農業產業可能產生的損害與風險。
(三)積極宣傳引導。積極實施開放型農業發展目標管理,加強對農產品出口、境外營銷及開放型農業載體建設等工作的考核,定期通報情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加大對江蘇農產品及開放型農業載體對外宣傳推介力度,及時宣傳各級政府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政策措施以及創新推進開放型農業發展的典型經驗,積極推廣各地開放型農業發展成功模式,營造社會各界支持農業“走出去”的良好發展氛圍。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