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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推進醫學教育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發布日期:2017-11-06 18:18 來源: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字體:[ ]

蘇政辦發〔2017〕134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醫教協同推進醫學教育改革發展,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平、推進健康江蘇建設的基礎工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精神,切實加強醫學人才培養,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始終堅持把醫學教育和人才培養擺在衛生與健康事業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遵循醫學教育規律和醫學人才成長規律,立足國情省情,借鑒國際經驗,創新體制機制,以服務需求、提高質量為核心,健全適應行業特點的醫學人才培養體系,完善醫學人才使用激勵機制,為健康江蘇建設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支撐全省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的醫學教育管理協調機制、醫學人才培養供需平衡機制、醫學人才使用激勵機制、醫學教育質量評估和效果反饋機制建立健全,既統一規范又體現江蘇特色的畢業后醫學教育制度進一步優化完善,以“5+3”(5年臨床醫學本科教育+3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3年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為主體、“3+2”(3年臨床醫學專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為補充的臨床醫學人才培養體系基本建成,全科醫生等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切實加強,公共衛生人才培養協調推進,人才培養結構逐步優化,培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升。

到2030年,建成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緊密銜接的高水平醫學人才培養體系,醫學人才培養使用政策更加完善,醫學人才隊伍滿足健康江蘇建設需要。

二、提升醫學人才培養質量

(三)深化本科醫學教育改革。夯實5年制臨床醫學、中醫學等醫學本科教育的基礎地位。堅持立德樹人,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和醫德教育貫穿醫學教育全過程,教育學生恪守醫學生誓言,培養學生獻身醫學、熱愛祖國、忠于人民的品質。推動人文教育與專業教育有機結合,引導醫學生將預防疾病、解除病痛和維護群眾健康權益作為職業責任。統籌優化通識教育、基礎教育、專業教育,推動基礎與臨床融合、臨床與預防結合,加強面向全體醫學生的全科醫學教育。鼓勵開展基于器官或系統的整合式教學和基于問題的小組討論式教學,進一步開展與國際接軌的器官系統式、臨床和基礎教授相結合的轉化式醫學教育。堅持以崗位勝任能力為導向,強化臨床實踐教學,規范臨床實習實訓管理,重視畢業生臨床實踐能力考核,提升醫學生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推進信息技術與醫學教育相融合,建設一批省級精品在線開放課程、教學案例庫、微課程群等共享式醫學教育信息化項目。醫學院校要建立教師發展示范中心,對新任職教師(含臨床教師)實施全員崗前培訓制度,高校附屬醫院臨床帶教人員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醫療衛生中級及以上職稱并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

(四)改革臨床、口腔和中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完善醫學教育“5+3”的制度設計,穩步擴大臨床、口腔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占醫學生招生數的比重,嚴格控制開展“5+3”一體化醫學教育的高校數量和招生規模。支持省外高水平醫學院校在江蘇設立研究院或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考試要組織嚴格規范的臨床能力考核,加大醫學職業素養和臨床能力考查比重;研究生培養要統籌優化臨床培訓內容和時間,促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有機銜接。著重培養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臨床科研思維和分析解決臨床問題的能力,其學位論文可以是臨床研究報告、臨床經驗總結、臨床療效評價、專業文獻循證研究、文獻綜述和針對臨床問題的實驗研究等。承擔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任務的高校或臨床醫學規范化培訓基地,可結合實際適當延長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習期限。

(五)加快衛生職業教育改革。構建現代衛生職業教育體系,健全教學標準動態更新機制,促進教育教學內容與臨床技術技能同步更新。鼓勵舉辦醫學教育的高職院校特色發展、合作發展,不斷優化學科專業結構。支持衛生類獨立學院向應用型本科高校轉型轉設。推進高等醫學本科高校及開展醫學教育的綜合性大學與衛生類高職院校之間,在師資培訓、合作辦學、基地共建等方面對口支持。改革完善高職臨床醫學、中醫學類專業人才培養模式,促進臨床醫學高職(專科)教育教學標準與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標準相銜接,穩步推進“3+2”臨床醫學專業高職與本科分段培養。推動“3+2”助理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與成人本科教育相銜接,符合條件的可獲得成人本科學歷。

(六)加強醫學院校臨床教學基地建設。完善各類臨床教學基地標準和準入制度,規范臨床教學基地認定審核、動態管理和分類評估制度。理順高校附屬醫院管理體制,全面實施附屬醫院認證制度,建立完善高校附屬醫院、教學醫院的認證、評估和退出制度,到2020年實現省屬醫學院校附屬醫院認證全覆蓋。建設一批國家和省級臨床教學培訓示范中心,在本科生臨床實踐教學、研究生培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臨床帶教師資培訓等方面發揮示范作用。相關高校要把附屬醫院教學納入學校發展整體規劃,明確附屬醫院臨床教學主體職能,將教學作為附屬醫院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附屬醫院要把醫學人才培養作為重大使命,處理好醫療、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關系,健全教學組織機構,圍繞人才培養優化臨床科室設置,加強臨床學科建設,加大教學投入,落實教育教學任務,強化對臨床教學工作的激勵考核。

(七)完善畢業后醫學教育制度。健全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推動醫學人才“5+3+X”培養模式改革,強化統一規范的培訓全過程管理和結業考核,調整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標準、年限和考核要求等規定。穩妥推進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試點,逐步建立助理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擴大全科、兒科、婦產科、精神科、病理、老年醫學、公共衛生、護理、助產、康復、心理健康、急救等緊缺專業培訓規模,將緊缺專業招生完成情況與年度培訓基地綜合評估結果掛鉤,探索建立培訓招收計劃與臨床崗位需求緊密銜接的匹配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改革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先聘任后培訓的模式,培訓對象以社會人身份參加培訓。強化規范化培訓基地主任負責制,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動態管理和分類評估制度,強化培訓基地常態化督導評估,評估結果與基地招生、經費補助、評優評先等緊密銜接,對達不到培訓要求的基地實行淘汰制度,并根據培訓工作需要和各基地任務完成情況,定期調整協同醫院和社區實踐基地。根據國家部署增補建設一批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將符合條件的高校附屬醫院優先納入培訓基地,推動建設一批省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示范基地。保障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期間待遇,促進各類培訓人員待遇的基本均衡,建立健全能切實調動教學雙方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八)構建繼續醫學教育體系。強化全員繼續醫學教育,將繼續醫學教育合格作為醫療衛生人員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據,作為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及申報評定高一級資格的重要條件。堅持以基層為重點,以崗位勝任能力為核心,圍繞各類人才職業發展需求,分層分類制定繼續醫學教育指南,遴選開發優質教材。健全繼續醫學教育基地網絡,加強規范管理,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活動。大力發展遠程教育,用好國家健康教育培訓云平臺,建好省級遠程醫學教育網絡。

(九)強化醫學教育質量評估。建立健全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共同主導的醫學教育質量評估與認證制度,探索實施高職臨床醫學、護理等專業質量評估與認證,加強醫學類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推進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第三方評估。到2020年,省內高校已有3屆以上畢業生的臨床醫學、中醫學、護理學本科專業,要全部通過教育部專業認證。將人才培養工作納入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向社會逐步公布醫師和護士資格考試通過率、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通過率、專業認證結果等,并作為高校和醫療衛生機構人才培養質量評價的重要方面。建立預警和退出機制,對質量評估與認證不合格的高校和承擔培訓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的取消其招生(收)資格。

三、優化醫學人才培養結構

(十)提升醫學專業學歷教育層次和生源質量。通過提高生均補助標準、優先批次錄取、加強宣傳引導等,吸引優秀生源報考醫學專業。自2018年起,除訂單定向培養外,公辦高校臨床醫學類、中醫學類本科專業在省內招生一律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根據行業需求和醫學教育質量評估結果確定醫學專業招生規模,嚴格控制醫學院校本科臨床醫學類專業單點招生規模,鼓勵辦學質量優秀的醫學院校適度擴大本科醫學類專業招生規模。高職(專科)臨床醫學專業,要重點為農村基層培養助理全科醫生。積極開展本科和高職(專科)面向農村基層的訂單定向免費醫學教育,完善招生錄取辦法和教育培養政策,“十三五”期間每年培養規模不少于1200人,并向蘇中蘇北地區傾斜。嚴格控制中職層次農村醫學、中醫專業招生規模,確有需要舉辦的,應按照省定開辦區域、培養規模、執業地域范圍等要求,依據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定向委托培養村衛生室人員的實際需求,報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備案后招生。自2020年起,逐步停辦中職層次農村醫學、中醫專業,重點轉向在崗鄉村醫生能力和學歷的提升。調整優化護理教育結構,穩步發展研究生、本科護理專業教育,大力發展高職護理專業教育。

(十一)推進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培養。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轉崗培訓等多種途徑,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嚴格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履約管理,及時落實就業崗位和薪酬待遇,探索實行“縣管鄉用”(縣醫院聘用管理、鄉鎮衛生院使用)用人管理制度。臨床醫學、中醫學類農村訂單定向本科畢業生全部納入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高職(專科)畢業生全部納入助理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建立基層衛生人員實訓基地,對在崗基層衛生人員(含鄉村醫生)加強全科醫學、中醫學基本知識、基礎技能和適宜技術培訓,支持基層衛生人員參加學歷提升教育。到2020年,實現每萬名常住人口擁有3.5名以上全科醫生。

(十二)重視中醫藥人才培養。加強對中醫藥人才培養的規劃和政策保障,擴大中醫藥院校自主招生范圍,吸引具有家傳背景的學生學習中醫。優化中醫藥專業結構,圍繞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需求,推動中醫藥院校特別是中醫類高職院校設立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專業,強化中醫預防保健、健康養生、健康養老、康復等領域技能型人才培養。改革中醫藥院校課程體系設置,強化中華傳統文化素養、中醫藥基礎理論和臨床實踐能力培養。實施高水平“雙師型”師資和優秀教學團隊發展計劃,建立以名老中醫藥專家、教學名師為核心的教師團隊,支持中醫課程教師從事中醫臨床工作,鼓勵名老中醫藥專家“上講臺”、中青年教師“做臨床”、臨床醫師“授經典”。推進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與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深度融合。完善中醫師承教育制度,構建以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三階段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建立健全西醫學習中醫制度,支持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攻讀中醫專業學位,鼓勵西醫離職學習中醫,積極開展多種形式、不同層次的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

四、完善醫學人才培養使用政策

(十三)增強醫療衛生行業職業吸引力。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范醫師執業管理,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合理體現醫務人員專業技術勞務價值,加快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吸引優秀人才從事醫療衛生特別是緊缺專業工作。對公立醫院備案制人員實現同崗同酬,并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參照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積極實施基層衛生骨干人才遴選計劃,穩步提高基層醫務人員薪酬水平,單位內部績效工資分配時重點向緊缺專業醫務人員傾斜。

(十四)健全符合行業特點的人才評價機制。根據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工作特點,分層分類完善臨床、婦幼保健、公共衛生、護理、醫學技術等各類專業人才準入和評價標準。完善職稱晉升辦法,堅持德才兼備,注重依據能力、實績和貢獻評價人才,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等傾向,拓寬醫務人員職業發展空間。將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作為晉升、聘任主治醫師的必備條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或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直接聘任中級職稱。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可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

(十五)創新人才使用機制。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對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可由醫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開招聘。基層衛生計生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和全科等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高級職稱比例控制標準逐步提高至15%,對“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不占各地高級崗位比例。

五、創新醫教協同體制機制

(十六)建立醫學教育改革發展協調機制。省級層面建立由教育、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共同牽頭,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物價等部門參與的醫學教育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協商重大政策問題,統籌推進醫學教育改革發展,為各級各類衛生計生人才培養使用創設良好條件。

(十七)實施醫學教育統籌管理。省醫學教育聯席會議要進一步加強對醫學教育的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在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中對醫學院校及相關學科專業給予支持。積極支持有條件的省屬醫學院校、中醫藥院校與國家有關部委共建,對已納入共建計劃的高校,參照部委屬醫學院校同等標準,在推薦免試研究生比例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成立省醫學教育專家委員會,支持行業學(協)會參與學科專業設置、人才培養規劃和標準的制定修訂、考核評估等工作,相關公共服務逐步交由社會組織承擔。

(十八)促進醫學人才培養供需平衡。統籌衛生與健康事業各類醫學人才需求,堅持按需招生、以用定招,將省和設區市衛生計生部門提出的衛生與健康人才需求計劃,作為醫學教育規模動態調整的依據,探索建立招生、人才培養與就業聯動機制。省有關部門根據人才需求和醫學教育資源狀況,制定健康事業和健康產業人才培養的引導性專業目錄,進一步加強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嚴格醫學教育準入標準,規范醫學專業辦學,加強對專業結構、招生規模、教學資源配置的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

(十九)推動畢業后教育與學位授予體系相銜接。建立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人員取得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碩士博士專業學位制度,推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雙向接軌、醫學專業博士培養與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雙向接軌試點,逐步實現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并軌。開展“3+2”與學士學位授予銜接試點,對3年臨床醫學專科教育后再經過2年助理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并考核合格者,授予醫學學士學位。

(二十)開展綜合性大學醫學教育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遵循醫學教育規律,健全大學、醫學院(部)、附屬醫院醫學教育管理運行機制。在現有領導職數限額內,逐步配備有醫學專業背景的副校長分管醫學教育或兼任醫學院(部)院長(主任)。實化醫學院(部)職能,強化對醫學教育的統籌管理,負責醫學相關院系和附屬醫院教學、科研、人事、學生管理、教師隊伍建設、國際交流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大經費投入。積極發揮財政投入的引導和激勵作用,調動社會、醫療衛生機構、個人出資的積極性,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續的醫學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政府投入動態調整機制。根據財力、物價變動水平、培養成本等情況適時提高醫學門類專業生均定額撥款標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補助標準。探索建立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補助機制,加大繼續醫學教育投入,合理確定醫學門類專業學費標準,完善對貧困家庭醫學生的資助政策。改革探索以培養質量、績效評價為導向的經費撥款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十二)強化推進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醫教協同推進醫學教育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注重部門協同,明確責任分工。建立追蹤監測機制和常態化經常化的督導考核機制,省醫學教育聯席會議牽頭制定部門分工方案和追蹤監測方案,對實施進度和效果進行監測評估。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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