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7〕48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江蘇省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2016-203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26日
江蘇省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2016-2030年)
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原創醫學,是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經過多年努力,江蘇中醫藥整體實力居于全國前列,為增進百姓健康作出了積極貢獻。隨著我省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人民群眾更加重視生命質量和健康安全,中醫藥在維護和保障人民健康方面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為扎實推進健康江蘇建設,促進中醫藥事業健康發展,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制定本規劃。
一、基本形勢
近年來,我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不斷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促進中醫藥繼承創新,拓展中醫藥文化交流,中醫藥發展水平顯著提高,中醫藥強省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一是中醫藥資源不斷壯大。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中醫類醫院(包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下同)129所,中醫類臨床科室床位51604張,每千人口中醫床位數0.65張;擁有國醫大師5名,省級名中醫(名中西醫結合專家)432名,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21472人,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0.27人。建有中醫藥類高等院校1所,在校學生11679人。二是中醫藥服務能力持續增強。2015年,全省各級醫療機構中醫總診療人次6553.69萬,出院人次162.3萬。三是中醫藥科研創新發展成效顯著。近5年全省中醫機構省部級以上中醫藥科研立項572項、獲省部級以上獎項12項,獲得專利授權235項。四是中藥產業發展步伐加快。全省中藥飲片加工和中成藥生產的規模以上企業共69家,產值390.74億元。五是中醫藥文化交流合作不斷擴大。已與法國等7個國家(地區)和貴州等3個省份開展了多種形式的中醫藥合作與交流,江蘇中醫藥的國際影響力不斷提升。我省中醫藥事業整體發展的良好態勢,為今后一個時期中醫藥振興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當前,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和推進,中醫藥發展仍面臨不少體制機制性問題和結構性矛盾,主要表現在穩定投入補償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全省人均中醫藥資源擁有量偏低,城鄉和地區之間中醫藥發展水平不夠均衡,中醫藥資源布局尚需進一步優化;基層中醫藥人才短缺,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有待加強;中醫藥在防病治病中特色優勢的發揮還不夠明顯,在健康服務業中的發展潛力有待充分挖掘;中醫藥服務還不能滿足城鄉居民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新需求,中醫藥事業發展任重道遠。
中醫藥是我國獨特的衛生資源、潛力巨大的經濟資源、具有原創優勢的科技資源、優秀的文化資源和重要的生態資源。江蘇是中醫藥大省,中醫藥綜合發展實力較強,特色優勢突出。“十二五”以來,黨和國家領導人多次就中醫藥工作做出重要指示,為振興發展中醫藥指明了方向。省第十三次黨代會提出“兩聚一高”目標,為健康江蘇建設和中醫藥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隨著人民群眾健康理念和生活方式的逐步轉變,廣大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將進一步釋放,中醫藥的傳統特色將日益凸顯,潛在優勢將得到進一步發揮,中醫藥事業發展迎來大好時機。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力推進健康江蘇建設,扎實推動中醫藥事業健康持續發展,為“邁上新臺階、建設新江蘇”,譜寫好中國夢江蘇篇章打下堅實健康基礎。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新時期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緊緊圍繞“聚力創新、聚焦富民”,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為核心,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為主題,推進中醫藥領域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統籌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六位一體”發展,轉變中醫藥發展方式,拓展中醫藥服務領域,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眾健康,讓人民群眾享有更高水平的中醫藥健康服務,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作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共享成果。以維護健康和人人享有中醫藥服務為目標,以滿足城鄉居民健康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為人民群眾提供多層次、多元化、高水平的中醫藥健康服務,推動全社會共享中醫藥發展成果。
——堅持深化改革、統籌兼顧。緊緊圍繞我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在遵循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兼顧現代學科發展特點和共性,統籌推進中醫藥改革發展,進一步激發中醫藥發展活力,不斷提升中醫藥改革創新水平。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聯動。強化政府在規劃、政策、引導、監管等方面的職責,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為中醫藥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物質條件和政策環境,共同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
——堅持問題導向、繼承創新。把解決當前突出問題與把握中醫藥發展趨勢結合起來,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運用現代科學知識和方法手段,創新中醫藥理論和實踐,破解中醫藥事業發展難題。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實現人人基本享有中醫藥服務,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全面協調發展,江蘇中醫藥整體實力邁上新臺階,繼續在全國保持領先地位。
——中醫醫療服務能力大幅提升。推動中醫醫療機構提檔升級,規模全面達標。每千常住人口中醫床位數達到0.75張、中醫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0.40人。新增10-15所三級中醫醫療機構,建設一批中醫臨床診療中心、重點專科、中醫館,力爭所有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95%以上的村衛生室具備中醫藥服務能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診療量占同類機構診療總量比例達到30%以上。
——中醫藥健康服務供給更加豐富。推進中醫藥“治未病”工作,推廣中醫藥“醫養結合”,規范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積極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打造2個國家級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10個國家級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企業)、20個國家級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項目和5個省級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10個省級中醫藥健康旅游基地(企業)、30個省級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項目,基本滿足人民群眾不同層次的健康需求。
——中醫藥傳承創新能力明顯增強。做好中醫藥繼承工作,建立完善產學研用相結合的科技創新體系,完善中醫藥疾病防治、養生保健和診療技術體系。豐富發展中醫藥理論體系,在中醫基礎理論及重大疾病攻關等方面取得積極進展。建立一批省級中醫臨床研究基地、中醫臨床醫學中心、中醫藥重點學科,力爭產生一批具有影響力的創新成果。
——中醫藥隊伍建設不斷加強。中醫藥人才資源總量穩步增長,人才結構和分布進一步優化,形成一批以國醫大師、國醫名師、省級名中醫為代表的中醫藥隊伍。基本建成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符合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的培養體系。
——中醫藥產業快速發展。保護省內道地中藥材資源,推進中藥材綠色種植,鼓勵省內大型中醫機構、中藥生產企業在省內外道地中藥材產區建立規范化、規模化、產業化中藥材生產種植基地。提升中醫藥信息化水平,構建現代中藥材流通體系,促進全產業鏈協同發展,中藥工業總產值占全省醫藥工業總產值比重進一步提升。
——中醫藥文化發展更加繁榮。中醫藥文化惠民覆蓋面不斷擴大,中醫藥科普知識宣講深入人心,人民群眾健康素養進一步提高。建立傳統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積極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傳統醫藥類),中醫藥對外交流合作繼續拓展,江蘇中醫藥的影響力進一步增強。
到2030年,全面建成規模效益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現代中醫藥服務體系。中醫藥醫療優勢明顯,中醫藥健康服務功能健全,基本實現生命周期全覆蓋。中醫藥人才培養和學術傳承體系完備,學術繁榮發展。中醫藥自主創新和協同創新取得重大成果,中醫藥產業蓬勃發展,全行業監管體系進一步健全。中醫藥信息化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中醫藥文化和對外合作交流取得積極影響。中醫藥高峰建設卓有成效,在全國形成具有影響力和代表性的江蘇中醫藥品牌和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中醫藥發展高地。
三、主要任務
(一)構建現代中醫藥服務體系,提升中醫醫療服務能力。
優化中醫醫療服務網絡。將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納入區域衛生發展總體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科學配置中醫醫療服務資源。實施公立中醫醫療機構標準化建設,全面建成以中醫類醫院為主體、綜合醫院等其他類別醫療機構中醫藥科室為骨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中醫門診部和診所為補充、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服務網絡。重點建設好2-3所省級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下同),設區市政府要辦好1所三級中醫醫院,縣級政府要辦好1所二級以上中醫醫院,繼續推進縣級中醫醫院規劃設置為三級中醫醫院。在綜合醫院等非中醫類醫療機構設置中醫藥科室,大力推進中西醫結合。合理配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和設備,大力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科室建設,持續發展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中醫藥服務,積極融入“15分鐘健康服務圈”。構建城鄉基層同步發展、政府辦與社會辦協調發展,涵蓋預防、保健、醫療、康復等功能的現代中醫藥服務體系。
提升中醫藥診療水平。堅持以中醫藥為主的發展方向,以中醫藥理論為指導,促進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藥臨床實踐回歸中醫藥思維,提升中醫臨床療效。加強各級中醫重點專科和特色專科建設,積極創建國家、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形成江蘇中醫精品,提高我省中醫醫療工作在全國的認同度和影響力。通過改善基本條件,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綜合診療能力和水平,建成一批服務功能健全、臨床療效顯著、中醫特色鮮明的現代化中醫醫療機構。發揮群體效應,促進江蘇中醫藥特色轉化為中醫藥優勢,在局部形成國內中醫醫療高地。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開展中西醫臨床協作,開展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聯合攻關,豐富中西醫結合服務手段,拓展中西醫結合服務領域,進一步提升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等非中醫類醫療機構中醫診療水平。完善中醫藥參與突發公共衛生應急工作協調機制,充分發揮中醫藥在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傳染病臨床治療中的作用,建設中醫類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和應急救援隊伍,培養中醫藥人員應急意識,強化中醫醫院急診、重癥監護等綜合急救能力。大力發展中醫非藥物療法,充分發揮其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獨特作用。繼續探索中醫藥診療模式創新,大力推廣中醫多學科一體化綜合診療模式。在公共衛生計生機構和基本公共衛生計生項目中完善中醫藥服務內容,不斷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
提高基層中醫藥服務可及性。持續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在廣覆蓋的基礎上加強基層中醫藥服務。系統推進縣域內中醫醫院、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內涵建設,建設一批基層中醫藥特色專科和適宜技術推廣基地,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中醫綜合服務區)建設,積極創建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形成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長效機制。立足省內資源,繼續探索發展中醫醫療聯合體,允許中藥院內制劑在一定范圍內調劑使用,推動中醫藥資源自由流動。繼續推動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和對口支援工作,探索完善中醫類別醫師多點執業的方法和形式,鼓勵中醫藥人員到基層衛生機構工作。對符合條件的中醫師在完成單位核定工作任務、合理分配勞動時間的情況下,申請到基層多點執業,所屬單位應予支持。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居民健康管理中的作用,以高血壓、糖尿病等為突破口,推動建立包含中醫藥內容的社區健康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基層中醫師和居民中醫藥契約服務關系,開展高危人群中醫藥健康干預,加快形成融預防、醫療、養生、康復、保健于一體,涵蓋醫院、社區、家庭的基層中醫發展模式,提升基層中醫藥健康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遠程中醫醫療服務網絡,為基層提供高水平的中醫藥技術指導,積極推動中醫工作重心下移、優質中醫資源下沉,中醫機構實現合作共贏。
推進社會辦中醫。按照國家政策要求,放寬中醫藥服務準入,鼓勵社會力量依法舉辦規范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對社會資本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診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區域衛生發展規劃不作布局限制,放寬中醫師多點執業條件,支持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門診部、診所,鼓勵藥品經營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逐步形成多元有序的中醫醫療服務競爭機制。加強對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的指導和扶持,幫助提高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引導社會辦中醫機構向高水平、連鎖化、規模化方向發展,保證社會辦和政府辦中醫醫療機構在準入、執業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依法依規改革中醫醫療執業人員資格準入、執業范圍和執業管理制度,根據執業技能探索實行分類管理。對舉辦中醫診所的,將依法實施備案制管理。改革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執業資格準入制度,允許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在鄉鎮和村開辦中醫診所。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保障醫療安全,維護群眾利益。
(二)發展中醫藥養生保健,拓寬中醫藥健康服務領域。
加強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加快構建中醫藥健康服務網絡,大力發展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全面開展中醫藥健康干預,形成全生命周期中醫藥健康服務產業鏈。加強中醫醫院“治未病”科建設,建立中醫健康狀態評估方法,豐富中醫健康體檢服務,為居民提供融中醫健康監測、咨詢評估、養生調理、跟蹤管理于一體的高水平、個性化、便捷化中醫藥健康服務。培育一批技術成熟、信譽良好的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機構,鼓勵中醫醫院、中醫醫師依法為中醫養生保健機構提供技術支持。研究開發不同健康狀態人群的中醫健康干預方案或指南(服務包),指導健康體檢機構規范開展中醫特色健康管理業務。推廣太極拳、健身氣功、導引等中醫傳統運動,開展藥膳食療服務。將中醫藥優勢與健康管理結合,以慢性病管理為重點,以治未病理念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為一體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加強行業監管,依法嚴格中醫養生保健機構準入,明確營業范圍和標準,促進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規范化、專業化、規模化發展。
推動中醫藥醫養結合與醫康結合。積極發展多途徑、多層次、多模式的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鼓勵新建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主的護理院、療養院、養老院。推動中醫醫院與老年護理機構、康復療養機構、養老機構等開展合作,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為主的中醫診室。在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老年病科,積極開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支持有條件的中醫醫院開展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查體、保健咨詢等簽約服務。促進中醫特色康復服務機構發展,加強中醫醫院康復科建設,推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養老機構開展中醫特色康復醫療、訓練指導、知識普及、康復護理、輔具服務。促進中醫技術與康復醫學融合,完善康復服務標準及規范。建立縣級中醫醫院與基層康復機構雙向轉診機制,在基層康復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推廣適宜中醫康復技術,提升基層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讓群眾就近享有規范、便捷、有效的中醫特色康復服務。在中醫藥發展基礎條件好、具有發展潛力的區域,建設一批中醫藥醫養(醫康)結合機構。
探索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充分發揮江蘇中醫藥和旅游資源的優勢,推動中醫藥健康服務與旅游產業有機融合,積極發展以中醫藥文化傳播和健康體驗為主題,融中醫藥療養、養生、康復和旅游、休閑、商務、會展等于一體的中醫藥健康旅游綜合體,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健康文化需求。利用中醫藥元素突出的中醫藥、旅游和農業資源,開發具有江蘇特色的中醫藥健康旅游產品和線路,建設一批特色鮮明、市場競爭力強的國家級和省級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示范基地,努力打造具有較高國際知名度的中醫藥健康旅游品牌。積極開展中醫藥健康旅游標準化體系研究,推進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標準化和專業化。鼓勵支持社會力量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
(三)推進中醫藥繼承創新,加快中醫藥科技進步。
全面做好中醫藥繼承工作。實施中醫藥傳承工程,開展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思想傳承研究,總結中醫藥重大學術創新規律,強化對中醫藥理論方法的繼承。加強對吳門醫派、孟河醫派等具有江蘇地方特色的中醫學術流派文獻資料的挖掘整理,深入開展中醫流派傳承規律和模式研究。依托現有醫療衛生機構建設一批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全面系統繼承當代名老中醫專家學術思想和臨床診療經驗,建立中醫藥學術傳承和推廣應用的有效模式。開展中醫藥傳統知識調查,挖掘整理民間中醫診療技術和方藥,加以總結、利用和推廣。加強對傳統制藥、鑒定、炮制技術及老藥工經驗的繼承研究。重視中醫藥古籍保護和利用。做好中醫藥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
健全中醫藥協同創新體系。合理配置中醫藥科研資源,建立健全以國家和省級中醫藥科研機構為核心,以高等院校、醫療機構和企業為主體,以中醫臨床研究基地為支撐,多學科、多部門共同參與的協同創新體系。開展中醫藥科研院所、中醫臨床研究基地、中醫臨床醫學中心和重點學科建設,支持創建中醫藥重點實驗室、研究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打造高水平中醫藥創新平臺,提升中醫臨床研究和科技創新能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強大中型中醫藥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建設。積極培育中醫藥科技服務機構。推進中醫藥產學研合作基地建設,完善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知識產權分配、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
加強中醫藥科學研究。綜合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和手段,開展中醫、中藥基礎理論研究,闡釋中醫藥理論科學內涵,豐富發展中醫藥理論。結合江蘇中醫藥優勢,加強對重大疑難疾病、重大傳染病防治、治未病的聯合攻關和對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醫藥防治研究,總結辨證論治規律,完善防治方案,建立科學規范的評價體系。加強以中藥為基礎的標志性保健品、日用品、化妝品、食品和以中醫診療技術為基礎的儀器設備的開發研究。探索適合中藥特點的新藥開發模式,研發基于經典名方、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等中藥新藥,推動重大新藥創制。重點支持中醫藥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研究。
完善中醫藥評價管理體制。改革中醫藥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模式,從項目提出、設計方法、組織方式到成果轉化等,全面體現中醫藥特點,建立符合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系、評價體系和管理體系。推行中醫藥科研課題立項、科技成果評審同行評議和獨立評議制度,加強政策配套,研究制定有利于中醫藥創新的激勵政策。堅持聯動推進,加大各類科技資源、創新計劃對中醫藥研發的立項支持力度和對中醫藥成果轉化的獎勵力度。創新評估方式,強化中醫藥科研工作組織和管理,提高項目實施效率和水平。
(四)大力培養中醫藥人才,增強中醫藥事業發展后勁。
深化中醫藥人才培養改革。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中醫藥事業發展需要,及時調整中醫藥教育結構和規模,建立中醫藥人才供需平衡機制,加強中醫藥各類人才的開發和儲備。加大中醫藥教育機構投入,支持南京中醫藥大學創建“國際著名、國內一流”的中醫藥大學,充分發揮連云港中醫藥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中醫類職業院校在中醫藥人才培養中的作用。深化醫教協同,推進中醫藥院校綜合改革。改革課程體系設置,強化中華傳統文化素養、中醫藥基礎理論和臨床實踐能力培養。強化中醫師承教育,實現師承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全面實施中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建成以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三階段有機銜接、師承教育貫穿始終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
加快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整合優質資源,依托中醫臨床研究基地、重點學科、重點專科、傳承工作室等中醫藥人才培養平臺,通過名醫名家傳幫帶等形式和途徑,系統培養優秀中醫臨床人才、中醫學科帶頭人、中醫首席科學家,建設優秀中醫藥學術團隊。完善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政策措施,挑選一批西醫臨床骨干進行系統的中醫藥理論學習和臨床實踐,培育新一代中西醫結合學術帶頭人。實施中醫藥領軍人才和重點人才培養計劃,加大中醫藥青年人才培養支持力度,促進中醫藥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建立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傳承保障機制,探索名醫名家培養新模式。
強化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貫徹落實推動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與使用的政策,確保承擔基層基本醫療服務人員的薪酬、福利和晉升途徑。開展基層在職在崗衛生技術人員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推進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助理全科醫生培養,實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和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等人才培養工作。依托中醫藥院校和大中型中醫院,通過專科專病進修、專題研修等多種途徑,培養基層中醫藥骨干人才。加強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通過師承方式為基層培養實用型人才。鼓勵畢業生、離退休老中醫藥專家、在職在崗中醫藥人才到基層服務,建立吸引、穩定基層中醫藥人才的保障和長效激勵機制。
推進中醫藥專門人才培養。推動中醫藥院校特別是中醫類高職院校設立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專業,以就業為導向,推進產教融合及校企合作辦學,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強化中醫預防保健、健康養生、健康養老等領域技能型人才培養。大力開展中醫藥特有工種職業技能培訓,完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建立適應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的職業技能鑒定體系。統籌推進中醫、中藥、中醫護理、中醫藥管理、中醫藥服務貿易等專門人才和復合型人才培養,適應中醫藥多元化、現代化、國際化發展需求。
完善中醫藥人才評價激勵和保障機制。健全各級教育、衛生計生、中醫藥主管部門中醫藥人才建設工作的協調機制,逐步健全中醫藥人才選拔、使用、評價、分配、激勵、晉升等配套政策,加強對中醫藥人才培養的宏觀規劃和政策保障。加強中醫藥不同崗位的人才標準研究,完善體現中醫藥行業特點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評價體系。促進國醫名師、省級名中醫(名中西醫結合專家)評選工作常態化,構建不同層級相互銜接、政府表彰和社會褒獎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各方資源和積極性,鼓勵多元化、多渠道資金投入中醫藥人才的培養和應用。
(五)推進中藥材保護和發展,促進中藥產業轉型升級。
加強中藥材資源保護和利用。制訂并實施《江蘇省中藥材保護和發展規劃(2016-2020)》,開展中藥材品種資源普查,建設中藥材資源監測和信息網絡,切實加強對中藥材資源的有效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發展綠色中藥材種植養殖業,加強對中藥材種植養殖的科學引導,加強常用大宗中藥材規模化、規范化、產業化種植養殖基地建設,支持中醫機構、中藥生產企業建立中藥材種植養殖基地。加強中藥材生產技術創新研究,發展道地中藥材產地深加工技術,保障中藥材生產質量安全,建立中藥材生產流通全過程質量管理和追溯體系。加大中藥材市場監督檢查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中藥材、中藥飲片等違法犯罪活動。改善中藥材及中藥飲片貯存保管條件,規范中藥材種植、生產、經營、流通和使用行為,確保中藥質量安全。
促進中藥產業轉型升級。加強中藥產業發展統籌規劃,加快建設中藥特色產業園區和中藥產業基地,培育現代化中藥生產企業。支持省內知名中藥生產企業進一步擴大規模。加強中藥新藥研發和二次開發,促進中藥工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技術創新,加速中藥生產工藝和流程的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提高中藥生產技術水平。扶持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室建設,依法依規科學合理調劑使用中藥院內制劑,促進醫療機構制劑健康發展。
構建現代中藥流通體系。加速改造傳統中藥商業,支持中藥商業企業拓寬經營渠道,創新經營模式,形成配套齊全、管理先進、與國際接軌的現代物流體系。發展中藥材電子商務,利用“大數據”加強中藥材生產信息搜集、價格動態監測分析和預測預警,高起點規劃建設1-2個中藥現代物流中心,打造現代中藥物流倉儲和電子商務中心。培育中藥材現代服務平臺,提高中藥產業競爭力。
(六)推動“互聯網+”中醫藥,提升中醫藥信息化水平。
加強全省中醫藥信息化建設。建設省級中醫藥數據中心,完成與省、市、縣衛生信息平臺的全面對接,實現業務系統應用整合、互聯互通、高效協同和信息共享。全面建成覆蓋所有中醫醫院的網絡體系,全面整合各級各類中醫藥綜合信息平臺,建設中醫藥信息樞紐,融入國家和省有關信息系統,推動中醫藥信息與衛生計生信息資源共享、互聯互通和無縫對接。建設中醫藥綜合統計體系,健全完善中醫藥綜合統計制度,開展中醫藥綜合統計信息分析。利用中醫藥“大數據”管理,開展回溯性研究,評估中醫藥療效,揭示中醫藥發展規律,提升中醫藥信息服務能力。運用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新興信息技術開發智能化中醫健康服務產品。
強化中醫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加強中醫醫院信息化標準規范建設,利用智慧健康工程契機,加速推進和完善以中醫電子病歷為核心的中醫醫院信息系統建設,繼續實施全省中醫醫院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診療區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完善醫院預約診療服務平臺,支持分級診療,引導合理就醫。鼓勵中醫醫院通過官方網站、微博、微信、手機APP等互聯網工具,積極發展移動醫療健康服務,優化就醫流程,推廣中醫醫療O2O健康服務等新型服務模式,提高中醫醫院服務水平。積極探索在線中醫診療、遠程中醫診療、中醫診療服務和藥品配送入戶等新型中醫藥服務模式,為群眾提供便利的中醫藥服務。
(七)繁榮發展中醫藥文化,提升全民中醫藥健康素養。
加強中醫藥文化保護和傳承。實施中醫藥文化保護提升工程,充分挖掘我省中醫藥文化資源,積極弘揚江蘇中醫藥文化。加強中醫藥文物設施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推動更多非藥物中醫診療技術列入省級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目錄。加快完善省中醫藥博物館建設,促進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發展,進一步發揮各級中醫院弘揚中醫藥文化的陣地作用,積極展示江蘇中醫藥文化底蘊與魅力。
推動中醫藥文化普及。實施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提升工程,進一步加大中醫藥文化科普工作力度,加強中醫藥文化科普隊伍建設,健全完善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群眾受益的中醫藥文化公共服務體系。高起點策劃培育中醫藥文化科普品牌,提高江蘇中醫藥文化的知曉度、認同度和影響力。廣泛深入開展主題突出、形式多樣的公益性中醫藥文化推廣宣傳活動,創作一批中醫藥文化科普精品,引導廣大群眾自覺培養健康生活習慣,不斷提高健康素養,使中醫藥文化發展惠及百姓。
(八)拓展中醫藥合作交流,擴大江蘇中醫藥影響力。
加強中醫藥交流與合作。緊抓“一帶一路”倡議契機,充分發揮我省中醫藥特色優勢,積極參與雙邊、多邊合作機制以及友好省州、友好城市交流,積極開展在醫療服務、科學研究、人才培養、養生保健、產業開發、文化發展等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在援外醫療中豐富中醫藥服務內容和形式,提高江蘇中醫藥的國際影響能力。擴大和深化省際間中醫藥交流與合作,促進資源整合、優勢互補、互利共贏,推動中醫藥行業進一步開放發展。
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以國際市場需求為導向,積極發展中醫藥服務貿易。鼓勵有條件的中醫藥機構發展境外中醫藥醫療、養生、保健、教育、文化等服務,加快打造中醫藥全產業鏈健康服務的國際知名品牌。扶持一批市場優勢明顯、特色突出、具有較好發展前景的中醫藥服務貿易重點區域、機構、項目,擴大中醫藥服務貿易領域,進一步推動江蘇中醫藥走向世界。
四、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堅持把人民群眾健康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依法切實履行保護、扶持、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政府責任,將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將中醫藥主要指標納入各級政府考核指標,健全考核機制和問責制度。強化監測評估,建立相應的評價評估制度和督查考核機制,確保中醫藥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各級衛生計生行政管理部門要明確中醫藥工作機構,強化人員配備,落實工作職責,完善推進協調機制,努力形成上下聯動、部門協作、高效推進的中醫藥工作格局。擴大群眾參與的載體和渠道,最大限度凝聚全社會共識和力量,使中醫藥發展符合群眾意愿、得到社會支持,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強化宣傳引導,增強社會對中醫藥的普遍認知,傳遞健康正能量,合理引導社會預期,讓“大健康”理念和中醫藥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會關心中醫藥、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健全法治保障。根據我省中醫藥發展實際,適時推動《江蘇省發展中醫條例》修訂工作。依法改革中醫類別執業醫師、中醫醫療機構分類和管理、中醫醫療機構技術準入、中藥(含院內制劑)審批管理、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等相關制度,依法保護中醫藥工作者合法權益,構建適應江蘇中醫藥發展需要的法規制度體系。發揮行業組織在行業咨詢、標準制定、行業自律、人才培養和第三方評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強中醫醫療質量監控,規范中醫藥醫療行為,強化中醫臨床診療指南、技術操作規范的實際應用。加強中醫藥監督體系建設,推行屬地化管理。規范中醫藥機構、人員、技術準入和信息發布,強化中醫藥從業人員管理。探索建立中醫藥行業“負面清單”制度,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和擾亂正常醫療市場秩序的行為。
(三)加大政策扶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研究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認真落實中醫藥投入政策,新增衛生投入向中醫藥事業傾斜,將中醫經費實行預算單列,合理安排中醫專項經費,統籌安排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醫藥服務。醫療保障政策要進一步向基層中醫藥服務傾斜,不斷豐富和完善中醫藥服務醫保目錄,擴大中醫藥醫保支付范圍,提高中醫藥醫保支付比例。改革中醫藥價格形成機制,建立有利于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投入補償機制和分配機制,動態調整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對部分形成市場競爭、個性化需求強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提供中醫藥服務。尊重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創新人才培養和使用方法,在學歷教育、學位授予、招聘準入、職稱評定等方面給予中醫藥人員優惠政策。放寬基層中醫藥人員招聘條件。在中醫藥服務價格調整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中體現中醫藥人員勞務價值。
(四)推進改革創新。結合綜合醫改試點,鼓勵先行先試,支持中醫藥服務應用探索創新,健全有利于中醫藥發展的政策制度,優化和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總結推廣在規劃實施中的有效經驗做法,發揮典型引路作用。加大公立中醫醫院改革力度,支持中醫藥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激發中醫藥發展活力,讓廣大群眾享有中醫藥改革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