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7〕79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是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著力點。為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意見》(國辦發〔2017〕4號),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任務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聚力創新、聚焦富民為工作導向,以創新政府服務為主攻方向,以雙創、“互聯網+”和大數據行動為重要抓手,積極利用新技術、新業態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創造更多適應市場需求的新產品、新模式,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為推進“兩聚一高”、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0年,全省創新驅動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政府服務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包容和支持創新發展的管理體系基本建立,全省創業創新生態持續優化,人才、技術、知識、數據資源更加豐富,創新型現代產業體系基本建立。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以分享經濟、數字經濟、生物經濟、綠色經濟、創意經濟、智造經濟為階段性重點的新興經濟業態逐步成為新的增長引擎,以實體經濟發展質量和核心競爭力顯著提高為標志,新的經濟結構和增長格局逐步形成。
二、建立政府改革創新便捷服務新模式
(一)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能。
1.優化商事審批服務。適應新興經濟領域市場主體變化快、業態新、規模小等特點,及時將以新業態、新產業、新商業模式為代表的新經濟納入統計調查、支持政策清單。推進企業名稱登記制度改革,推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和電子營業執照,實現工商注冊便利化,深化政銀合作,增加免費代辦工商登記的銀行網點數量。深入推進企業“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和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改革,實現在各類市場主體的全面應用。針對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集中辦公等特點,放寬住所登記條件,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實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記。推進簡易注銷登記改革,推動全省企業簡易注銷登記,對未開業企業和無債權債務企業實行簡易注銷登記,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省工商局、省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深化適應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發展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活動的干預,優化服務流程,方便企業辦事,推進創新創業。對接國家《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備案條例》,制定出臺我省相關管理辦法,為企業投資項目簡化辦理提供制度法規支撐。探索試行企業投資“零用地”國家鼓勵類項目“不再審批”管理模式,試點開展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根據省委、省政府出臺的《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深入推進“一站式、一網通”便捷服務,聯通實體政務服務大廳、政府網站、手機終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不同渠道,促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智能化、便捷化。全面推進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運行,啟動平臺二期建設,探索審批事項全程網上辦理,普及網上預約、審批、咨詢,全面實行并聯審批、陽光審批、限時辦結等制度。推動所有非涉密政府投資項目和企業投資項目全流程審批事項一律納入平臺辦理,嚴格執行“一項一碼”制度,加強投資項目監測監管。(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法規政策標準動態調整。
1.推進法規制度適應性變革。強化“立改廢”協調,抓緊修改、廢止阻礙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各主管部門要對制約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法規規章進行清理,及時提出修改、廢止或暫時停止實施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具體建議方案和理由,按程序報批后實施。涉及現行地方性法規修改、廢止或暫時停止實施的,由省政府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修改、廢止或暫時停止實施,涉及省政府規章修改、廢止或暫時停止實施的,由省政府決定修改、廢止或暫時停止實施,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緊跟國家制定新動能相關法規規定的步伐,根據我省實際出臺相應的實施政策。(省法制辦牽頭負責)
2.建立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按照標準化改革要求,完善團體標準管理辦法、企業標準自我聲明監督管理辦法等制度文件。繼續推進強制性地方標準整合精簡,優化推薦性地方標準體系結構,推動地方標準公開。大力培育團體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先行先試,開展團體標準試點。全面實施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強化企業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為標準的主體地位,激發企業標準創新活力。(省質監局牽頭負責)
3.放寬新興經濟領域政策限制。大力推進企業上市工作,對改制完成并辦理上市輔導備案登記的擬上市企業和成功上市企業給予獎勵。全面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的稅收優惠,對企業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給予加計扣除優惠。實現信用評價與稅收便利服務掛鉤,將優惠政策由備案管理和事前審批,逐漸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轉變。(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省科技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江蘇證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完善新業態就業社保政策。探索建立適合新業態的勞動用工、勞動標準、工資支付等相關制度。鼓勵和諧勞動關系綜合試驗區內的新業態企業就完善勞動用工制度和創新協調勞動關系機制先行先試。支持勞動者通過新業態實現多元化就業,企業依法為簽訂勞動合同的從業者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吸納就業扶持政策。加快建設“網上社保”,進一步優化簡化參保繳費流程、改進經辦服務方式,基本實現法定人群全覆蓋,為新業態從業者參保及轉移接續提供便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省工商聯牽頭負責)
(三)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
1.推進重大創新平臺建設。依托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落實科技創新政策40條,率先在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科技成果收益和處置辦法、眾創集聚區建設、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科技計劃管理和人才管理等方面開展改革試點,在降低小企業研發費用比例等方面率先突破。推動中關村政策落實落地,在自創區率先開展“千人萬企”專項服務行動,推動技術人員享受到稅收試點政策。推進蘇州工業園區開放創新綜合試驗,主動對接自由貿易試驗區并積極復制成功經驗。推進南京國家科技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南京國家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示范園區建設和蘇州高新區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范區建設。加快推進全省服務業開放試點工作,向國家積極爭取先行先試政策。優化區域創新布局,推動蘇中蘇北以創新要素集聚促進產業合理分工,不斷增強區域創新能力。(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委、省知識產權局和各相關設區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新興經濟相關地方性管理制度。在教育、物流、旅游等系統性風險小的領域,結合實際研究出臺有利于新興經濟的地方性管理制度。調整、修訂一批適應現代旅游業發展需要的標準,積極創建國家級旅游示范區。鼓勵交通運輸商業模式創新,出臺我省多式聯運發展實施意見,組織開展多式聯運工程建設,推進全省多式聯運發展。創建國家知名品牌示范區,優先支持創建江蘇區域名牌、全國知名品牌示范區,推動新產業新業態集聚區向品牌集聚區轉變。(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法制辦、省旅游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高創業創新服務效率。
1.建立創業創新績效評價和容錯試錯機制。探索有利于提升創業創新效率的科研管理、資產管理和破產清算等規章制度。落實政府創業投資基金市場化運營、估值、退出等改革舉措,引導國有創投基金加大對新興經濟領域創新型企業的支持。建立投資容錯機制,適當提高投資風險容忍度。研究出臺激勵國有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參與國家和省重大科技項目的措施辦法。完善省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對科技存量資金優化整合、分類管理,同時創新資助方式,將科技計劃分為公益類和市場導向類分類支持。加快建立覆蓋企業初創、成長、發展等不同階段的政策支持體系,提高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撐服務能力。引導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省財政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研發投入情況,給予5%-10%的普惠性財政獎勵。(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面向創業創新主體的服務水平。優化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布局,創建一批國家和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建立中小微企業成長公共服務清單,為企業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場地等全方位服務。支持骨干企業、民營企業或新型研發機構牽頭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加快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突破。建立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服務信息公示制度,以信息公示、公開評價、社會監督等形成全覆蓋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各類國家和省級創新平臺、質檢技術機構、分析測試中心等面向社會開放服務。(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雙創相關改革試驗。推進國家和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建設,扶持一批雙創支撐平臺、突破一批阻礙雙創發展的政策障礙、開展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實現科技研發、專業知識、工匠技能合作共享,樹立區域、高校、企業雙創發展樣板,探索支持創業創新的有效做法。在一定范圍內高效組合創新創業要素,集成專業化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服務機構等載體平臺,優化創新創業孵化鏈條和服務體系,加快建設創業、產業、文化和社區等多功能有機融合的眾創社區。積極創建國家小型微型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培育省、市級示范基地。支持蘇南創新創業示范工程建設,強化體制機制創新,開展創新創業政策先行先試,構建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嚴格知識產權保護。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力度,提高知識產權侵權代價和違法成本,震懾違法侵權行為,推進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的銜接,健全多元化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機制,切實解決知識產權侵權易、維權難問題。鼓勵支持創業企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積極運用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方面的知識產權制度保護創新成果。研究完善新模式新業態創新成果保護制度,探索在線創意、研發設計、眾創眾包等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新途徑。(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牽頭負責)
三、探索包容創新的審慎監管新制度
(一)建立公平開放的市場準入制度。
制定并逐步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針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不急于納入負面清單管理。清理電子商務領域現有前置審批事項,嚴禁違法設定行政許可、增加行政許可條件和程序。落實快遞企業設立非法人快遞末端網點實施備案制管理辦法。研究出臺無車承運人行業準入制度。推動我省廣電網、電信網雙向對等進入,簡化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辦理和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手續。按照《江蘇省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實施方案》,有序開展試點工作,爭取在試點期內一批藥品申請注冊。放寬對社會辦醫療機構的具體數量、類別和地點限制,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參與公立醫院改組改制。(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信用約束機制。
建立健全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營造法治化、誠信和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加快社會信用領域立法和制度建設,完善省、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規范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和信用信息采集、歸集、公示、評價、應用、服務體系。加快建立省社會法人信用、省自然人信用和省金融信用信息等基礎數據庫,完善省商務誠信公眾服務平臺、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綜合平臺,進一步提高“誠信江蘇”網建設和服務水平。加大重點領域市場主體失信行為曝光力度,強化失信聯合懲戒,增強信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實現信用評價與稅收便利服務掛鉤,對A級納稅人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將優惠政策由備案管理和事前審批,逐漸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轉變,提高中小企業誠信納稅意識和優惠政策獲得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省商務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牽頭負責)
(三)探索動態包容審慎監管制度。
1.探索政府監管新模式。強化權力運行綜合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模式,開展部門隨機聯查,倡導動態式、預警式監管,按照已形成規模、影響力較大的新產業、新業態的特點和發展趨勢量身定做監管制度。充分依托網絡交易監測系統等信息技術手段,借助“互聯網+”、大數據開展協同監管和綜合執法。進一步落實江蘇省網絡市場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探索對跨界融合新產業新業態的部門協同監管,建立聯合懲戒約束機制,完善部門間、區域間監管信息共享和銜接,實現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形成線上監管與線下管理協同配合、產品質量與應用安全協同監管,提高監管水平。(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廳、省環保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法制辦、省網信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符合互聯網經濟發展規律的監管方式。修訂現有法規規章,及時調整與上位法相抵觸、滯后的條款,及時修改個人信息保護、數據資源管理、新能源發電并網等方面的法規規章。研究制定我省電子商務地方標準,鼓勵省內企業參與電子商務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制定。探索建立適應互聯網傳播和用戶創造內容趨勢的新媒體內容監管機制,建立新型網絡視聽文化產品內容管理制度體系,建設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內容監管平臺,全面推進文化市場“黑名單”管理工作,積極探索研究“警示名單”制度,凈化文化市場環境,建立健全文化市場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探索建立適應互聯網條件下的金融監管長效機制,建立健全金融信用信息查詢機制,促進各社會主體提升誠信意識,維護良好的互聯網金融秩序。(省法制辦、省商務廳、省能源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網信辦、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省金融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優化創新藥物和創新醫療器械審評審批程序。按照藥品注冊事權劃分,切實做好受理和現場核查工作。開辟綠色通道,對符合國家和省審評政策的創新藥優先安排注冊核查,加快創新藥品在省局環節的審查進度。優化創新醫療器械審評審批程序,采取產品注冊審評和質量體系核查同步進行的方式,加快實現申請、受理、審評、審批等全流程網上操作。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員和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充分利用省內高校、研究院所、臨床等專家資源,組建技術審評專家庫,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完善重點藥品監控預警管理機制,探索建立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臨床用藥綜合評價體系。取消省級醫用特殊物品出入境證明辦理。(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風險管控體系。
1.優化風險管理機制。完善產業風險預警和分析體系,加強對新產業、新業態的監測預警,強化風險處置決策機制,提高對新興經濟領域潛在風險敏感性和突發情況快速處置能力。深入實施食品藥品風險監督管理,加強醫療技術臨床應用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市場主體責任,加大懲罰性賠償力度。根據產業發展情況和貿易摩擦形勢,進一步優化省進出口公平貿易工作站的行業分布,充分發揮工作站作用,對我省重點行業、進出口商品做好預警分析,增強貿易摩擦應對工作的主動性。(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南京海關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高信息化治理水平。加強在線、移動、大數據監管能力和隊伍建設,增強網上技術偵查、新產品檢驗檢測、金融領域新風險防范、網絡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等技術水平。強化公共安全數據匯聚、分析和應用,提升社會公共安全治理能力。實施“數據強警”戰略行動,加快推進“警務大數據”和“警務云”建設,深化微警務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平安建設智能化水平。完善社區信息化管理和服務體系,建立新型村級治理平臺,實現“一口受理、一網協同”。建立全省統一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和應急管理地理信息系統,提高應急處置與動態信息管理、調度及可視化能力。加快推進智能邊防、海防建設。推動“陽光信訪”系統深度應用,建立健全信訪大數據分析研判機制。(省網信辦、省公安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金融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構建多方參與的治理體系。促進監管機構和社會力量相互協作,動員組織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新產業新業態治理。加強對網絡交易平臺監管,強化落實網絡交易平臺的主體責任。積極建立政府、工會、平臺企業行業組織、平臺企業共同參與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推動平臺、行業組織與勞動者就勞動報酬、工作條件、勞動定額、安全生產等開展集體協商、簽訂和履行集體合同,探索建立政府、行業組織、勞動者共同參與的規則協商、利益分配和權益保障新機制。發揮社會組織、公眾、媒體的作用,完善行業管理、企業自律、社會監督聯動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法制辦、省網信辦、省總工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激發生產要素流動的新活力
(一)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動機制。
1.激發人才集聚和流動活力。全面落實我省《關于聚力創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人才發展環境的意見》,深入實施“千人計劃”“雙創計劃”“鳳還巢計劃”等重大引才工程,支持企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在戶籍、居住證、口岸簽證等方面為新興經濟領域市場主體錄用人才提供便利。完善人才流動機制,暢通企事業單位創新人才雙向流動通道,符合條件的科研院所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批準,可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創業,完善科研人員在企事業單位之間流動時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政策。根據國家公益類事業單位改革工作部署,探索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公立醫院人員編制備案制管理試點。開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單獨設立高層次人才聘用特設崗位。鼓勵國有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建立與創客化、平臺化改造相適應的制度。(省人才辦、省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國資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營造有利于創新型企業家發展的良好環境。建立企業家培訓制度,深入實施百千科技企業家培育工程,著力培養既懂創新又懂市場的復合型創新創業人才,重點培養一批站在產業科技前沿、引領行業發展的企業家。充分發揮企業家作用,依法保護其財產權益和創新收益,進一步激發企業家創新動力。實施職業經理人培養工程,積極開展企業職業經理人培訓,重點培養和造就一大批懂經營、會管理、善創新的高級職業經理人。推行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暢通現有經營管理者與職業經理人身份轉換通道。鼓勵國有出資股權基金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允許管理團隊參股和項目團隊跟投。(省人才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營造有利于跨界融合研究團隊成長的氛圍。創新體制機制,突破院所和學科管理限制,在新一代信息網絡、大數據和云計算、集成電路、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節能環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空天海洋裝備等交叉融合領域,構建若干產業創新中心,積極爭取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在江蘇布局,著力提高顛覆性技術、戰略性產品和關鍵核心技術供給能力。實施頂尖人才頂級支持計劃,對引進世界一流的頂尖人才團隊,簡化程序、一事一議、特事特辦,最高給予1億元項目資助。(省人才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制度。
1.強化數據資源共享交換。依托省信息中心建立省大數據資源管理中心,整合構建橫向互聯、縱向貫通、安全可靠的統一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研究制定江蘇省《政務信息資源開放共享管理辦法》和《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指南》,以省級政務云應用遷移為契機,推動省級各部門梳理已有信息資源和信息資源需求,形成共享清單和需求清單,建立全省統一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加快推進人口、法人、車輛、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宏觀經濟、社會信用等基礎信息庫與國家基礎信息庫的互聯互通,建立各級政府和部門間的數據溝通和分享機制,推進涉稅、商務、旅游、檢驗檢疫、海關、國土、交通等領域政務信息資源的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交換共享。(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網信辦等牽頭負責)
2.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和企業信息披露制度。積極穩妥推進向社會開放政府數據,研究制定統一規范的政務服務資源和數據采集、傳輸、存儲、交換、共享、開放、應用等標準與技術規范,與民生保障服務相關的信用、交通、醫療、就業、社保、地理、文化和教育等領域信息資源優先向社會開放。推進省屬國有企業定期披露公司治理、財務狀況、重大經營事項、重大風險事項、關聯交易、企業負責人薪酬等事項。制定嚴格的個人信息保護和大數據安全監管制度,健全網絡數據和用戶信息的防泄露、防篡改和數據備份等安全防護措施及相關管理機制,嚴厲打擊數據濫用、非法泄露個人信息行為。(省政府辦公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網信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科技成果加速轉化應用機制。
1.推動科技成果有效轉移轉化。開展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試點,將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國防、國家安全的科技成果,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高校院所財政性資金形成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收入,允許按照不低于所獲收益50%的比例,用于獎勵科技成果完成人(團隊)、轉化團隊等。試點國有科技創新型企業對重要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實施股權和期權激勵。組織高校和科研院所發布科技成果目錄,建立面向企業的技術服務網絡,推動科技成果與產業、企業需求有效對接。鼓勵省內高校和科研院所普遍建立技術轉移中心,統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與知識產權管理,提升市場化運營能力。深入推進專利權質押融資工作,建立擔保、評估、利息費用的補貼、補償機制。(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牽頭負責)
2.縮短科技成果轉化周期。加快建設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通過集聚技術資源、發揮技術經理等專業服務團隊作用,構建技術轉移與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建立科技成果項目庫和信息發布系統,及時動態發布符合產業升級方向、投資規模與產業帶動作用大的科技成果包。加大資金改基金的力度,推動各市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加大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成果導入階段的投資支持力度。著力發展科技保險,支持小額貸款履約保證保險加快發展,推進專利保險試點工作。(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江蘇保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構建創新型現代產業體系。
1.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實施創新能力提升、優強企業培育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工程,重點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軟件和信息服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聯網、新能源汽車、空天海洋裝備、數字創意等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培育分享經濟、數字經濟、生物經濟、綠色經濟、創意經濟、智造經濟等新興經濟業態。實施“十三五”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專項工程,在“互聯網+”、大數據、智能制造、生物醫藥等領域,建設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和策源地。(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牽頭負責)
2.落實中國制造2025江蘇行動綱要。加快中國制造2025蘇南城市群試點示范建設,促進制造業向中高端邁進。完善工業強基項目庫,按年度編制實施重點工業投資項目計劃,定期編制發布重點技術改造導向計劃,推進重點項目建設,提升工業基礎能力。深入開展示范智能車間(工廠)創建工作,鼓勵引導企業以智能制造為重點方向進行技術改造,加快發展智造經濟。推進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創新發展,大力發展服務型制造,推廣總集成總承包、個性化定制、在線支持服務、全生命周期管理、專業化社會化服務、融資租賃服務等六大模式。在已設立江蘇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基金的基礎上設立相關子基金,進一步拓寬制造業投資資金渠道,引導社會資金、資源等要素投向企業技術改造。(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負責)
3.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貫徹落實“互聯網+”行動計劃,出臺“互聯網+”年度重點工作方案,推動互聯網與先進制造、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深度融合,推進互聯網應用由消費領域向生產領域拓展。統籌數據中心、云計算平臺、未來網絡等高水平應用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下一代互聯網、云計算、物聯網等網絡信息技術在智造經濟等核心環節的深入應用。研究制定適應分享經濟發展特點的政策措施,允許和鼓勵各類市場主體積極探索分享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負責)
4.積極構建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現代農業體系。結合全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實際,全力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建設。促進服務業與農業的滲透融合發展,大力提升信息、科技、金融、物流、商貿等為農業提供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服務的能力。落實創意農業發展行動,鼓勵形成線上線下有機結合的農產品流通模式,大力支持農業服務云平臺建設。大力發展休閑觀光農業,推動農業與旅游、教育、文化等產業深度融合,壯大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試點,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培育發展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的組織模式,培育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省農委牽頭負責)
5.利用新技術推進現代服務業發展。實施省互聯網平臺經濟“百千萬工程”,打造形成以平臺經濟形態為鮮明特征的服務經濟產業結構。深化南京、徐州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加快建設跨行業、跨區域的物流信息服務平臺,提升倉儲智能化水平和冷鏈物流服務水平,發展物流新模式,推動降本增效和創新發展。鼓勵實體零售業利用互聯網技術推進實體店互動服務功能,推進線上社區交流、精準營銷等優勢與線下品牌展示、物流配送等優勢融合互動。鼓勵生活服務企業創新應用信息技術開展線上線下融合,培植基于互聯網的餐飲、住宿、交通、旅游、金融、醫療健康等分享經濟新業態。(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統籌協調保障有力的新支撐
(一)構建統籌協調的組織支撐。
各地、各部門要積極研究涉及本地區、本領域的新動能發展問題,強化頂層設計和系統謀劃,建立健全新興領域協調機制,加強各部門之間的職能銜接,不斷優化新產業新業態的行業管理和產業發展資源配置,強化立法、執法和新經濟發展等職能的銜接,逐步健全新興經濟領域協調機制。健全對落實培育新動能相關政策措施情況和開展先行先試、探索創新情況的監督檢查機制。(各設區市、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方面牽頭負責)
(二)完善采購等支持新技術應用的政策措施。
1.強化政府采購支持創新的機制。按照世貿組織規則和我國對外承諾,制定符合國際規則的創新產品和服務采購支持政策。在滿足提供公共服務和機構自身運轉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加大對初創企業提供的新產品、新技術、新服務的購買力度,積極引導和推廣具有前沿領域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產品,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加強對其審核管理。同時明確采購進口產品時,應當堅持有利于本國企業自主創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術的原則,優先購買向我方轉讓技術、提供培訓服務及其他補償貿易措施的產品。(省財政廳牽頭負責)
2.健全優先應用新技術新產品的支持機制。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重點推進按病種付費工作,根據國家《藥品目錄》調整要求,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創新藥物按規定納入醫保目錄。優化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使用結構,重點支持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示范、首臺套重大裝備及關鍵研制和示范應用,繼續開展重大裝備(首臺套)保險試點工作。推進大型智能設備融資租賃,優先開展智能裝備等新興產業融資租賃業務,支持開展物流運輸、金融服務、節能減排等行業關鍵設備設施融資租賃業務。鼓勵企業到境外投資并購,開展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等給予一定補助。對企業通過自建、合資、合作、并購等方式設立海外研發中心和境外營銷網絡給予資金補助。(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優化金融支持體系。積極引導股權投資基金、社保基金以及其他資本進入創投行業,逐步建立以政府資金為引導、民間資本為主體的市場化創業資本籌集機制。成立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投資基金和省級新興產業(互聯網)發展基金,重點布局和投資于分享經濟、數字經濟、生物經濟、綠色經濟、創意經濟、智造經濟等新產業和新業態,形成以點帶(產業)鏈、以點帶(經濟)面的輻射效應。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支持新興經濟企業改制,加強對新興經濟企業股權、債權融資的支持力度,為創業創新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完善省綜合信用服務平臺,積極穩妥開展互聯網科技小貸試點。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質押登記公示系統,研究設立無形資產轉讓交易平臺。(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省金融辦、江蘇銀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完善統計調查支撐機制。建立《江蘇省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專項統計調查制度》,構建“聚力創新”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完善新興經濟領域市場主體統計調查和監測分析,強化數據搜集、處理、發布和共享工作。構建全省新興經濟領域運行統一數據平臺,著力將新興經濟統計納入企業統計一套表制度和部門統計一套表制度,實施數據聯網直報。加強對共享經濟、產業融合等新興經濟活動的統計研究和經濟核算工作,科學測算和分析評估新興經濟活動在經濟增長、資源節約、勞動就業、富民增收等方面的貢獻。發布新興經濟發展報告,研究建立并盡快發布新興經濟發展指數,為客觀反映新興經濟發展趨勢、進行科學的預測預警提供統計支撐。(省統計局牽頭負責)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認真履職盡責,主動擔當作為,密切協調配合,切實把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動力,加快推進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推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邁出堅實步伐。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