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7〕92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審改辦、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省工商局、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圍繞“開辦企業3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動產登記5個工作日內完成、工業建設項目施工許可50個工作日內完成”的目標,制定《關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的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6月20日
關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的意見
省審改辦 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省工商局 省國土資源廳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為貫徹落實全國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部署,按照李克強總理提出“為促進就業創業降門檻,為各類市場主體減負擔,為激發有效投資拓空間,為公平營商創條件,為群眾辦事生活增便利”的要求,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明確的“開辦企業3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動產登記5個工作日內完成、工業建設項目施工許可50個工作日內完成”目標,制定“3550”改革意見。
一、關于加快推行開辦企業3個工作日內完成的意見
(一)工作目標。
新設立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刻制公章、開立銀行賬戶、辦理涉稅事項3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優化流程。
1.探索企業名稱登記改革。工商部門要積極開展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和近似名稱承諾制改革試點,探索將企業名稱預核與企業的設立登記合并辦理。在試點基礎上,逐步在全省推開。申請人可在網上自主查詢、選擇和申報名稱,并承諾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深化“互聯網+登記服務”。工商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網上名稱查詢自主申報系統、網上智能引導系統、網上掃描系統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系統等4個“互聯網+登記服務”業務系統。大力推進“方式任你選、三日內辦結”的工商注冊便利化措施,將登記事項全部“搬上網”,實現區域、主體和業務三個“全覆蓋”。同時在網絡身份認證核查、移動端登記和電子簽名應用、電子檔案管理、電子營業執照應用、企業開辦全過程電子化等五個方面取得突破。
3.推廣在線刻制公章。公安部門要加快推廣在線刻制公章新模式,全面做到企業憑電子營業執照刻制公章,公章刻制企業通過電子營業執照登錄網上公章刻制備案系統下載印模并現場完成公章刻制。
4.實行在線申領發票。稅務部門在完成企業持電子營業執照免注冊直接登陸政務服務網國稅旗艦店辦理涉稅手續的基礎上,實行在線申領發票,并通過江蘇政務專遞快遞送達。
5.實行銀行電子開戶。人民銀行不再審核企業開立基本賬戶所需的紙質營業執照等相關文件,對于需要留存的企業公章印模等資料采取在線調取電子印模的方式獲取。進一步深化政銀合作,年內將“政銀合作”銀行免費代辦網點增加到2000家。
(三)信息共享。
1.加強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建設。積極推動涉企服務部門接入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和江蘇政務服務網,實現涉企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逐步將工商登記全程電子化鏈條延伸到開辦企業的整個過程,有效擴大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簽章在政府部門的應用,切實簡化工商登記后各類涉企事務辦理的流程和環節,實現“網上辦理、應上盡上”,真正做到用數據推送取代企業跑腿。
2.實現遠程事項就近辦。工商部門將冠省市名、外國常駐代表機構登記、外資企業登記法律法規明確需由省或市級工商局辦理的登記業務,由當地登記機關就近受理,核準機關通過工商內網遠程核準;個體工商戶登記在縣(市、區)范圍內實行全城通辦,不受鄉鎮(街道)市場監管分局轄區的限制。
3.完善信息資源共享機制。按照政務部門共享、企業開辦服務和后續監管服務三個層次,梳理編制企業開辦服務《信息資源共享公用表》,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中介機構和企業根據不同授權,分別采用每日推送(實時推送)、在線調用(在線核查、授權調用)等不同方式共享涉企信息資源。
二、關于加快推行不動產登記5個工作日內完成的意見
(一)工作目標。
推行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增設不動產登記“四全”服務網點,積極穩妥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盡快實現不動產登記5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優化流程。
全面實現實體經濟企業5個工作日取得不動產權證。不動產登記機構主動獲取企業投資建設信息,提前上門服務,指導企業做好申請登記材料準備工作。所有不動產登記窗口均要張貼醒目標識,確保實體經濟企業辦事人員進入窗口可以清楚知曉辦事流程。對于實體經濟企業無法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經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同志審查批準后,可啟動容缺受理機制先行受理,由申請人按承諾期限在領證前補交到位。不能容缺受理的,應及時記錄原因,做好解釋建議工作。實體經濟企業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應在規定辦理時限內提速辦理,力爭1-3個工作日內辦結;不能1-3個工作日內辦結的,必須按要求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機構要對實體經濟企業申請不動產登記辦理情況進行回訪,對于辦理質量和效率不高、服務態度不好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一律按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實現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各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會同住建(房管)、稅務、政務辦等相關部門,整合業務流程,調整窗口設置,將原先的多部門、多窗口工作環節優化為同一個窗口內的內部協同流程,讓群眾少跑窗口、少排隊、少遞交材料。要按照一窗受理業務、后臺聯合審核、優化繳費方式、公布統一時限和分別存檔管理等工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細化房屋交易、稅收、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實施方案,加快推動實施。登記、交易一體化的地區應發揮自身優勢,率先實現。窗口柜臺布局調整要充分考慮后臺聯審的便利、群眾等待區的必要空間,合理增設材料預審、業務咨詢以及應急機動柜臺。2017年9月底前,全省各地全面實現不動產登記全業務、全過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目標。
(三)信息共享。
在實施不動產登記中要加快數據整合,各地應加快整合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各類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為信息共享、社會查詢創造條件,并做好數據整合與日常登記業務的有效銜接,及時將整合成果應用到登記中。各地應按照省級確定的部門信息共享清單,建立聯系協調機制,迅速開展信息共享工作。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原則上由地方部門橫向之間共享,需在省級部門之間實現信息交換的,通過省政務外網等聯通。各地要高度重視信息安全,在信息共享、社會查詢中要保證信息安全以及權利人的財產隱私。2017年9月底前,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集成服務”需要的信息應全面實現互聯互通、部門共享。對信息共享不配合、不通暢的地區,省政府辦公廳會同省有關部門開展督查督辦。
三、關于加快推行工業建設項目施工許可50個工作日內完成的意見
(一)工作目標。
以工業生產建設項目為重點對象,通過整合優化辦理流程,落實多評合一、多圖聯審、并聯審批等改革措施,實現工業建設項目50個工作日內獲得施工許可證。其他建設項目也要在優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基礎上,壓縮施工許可辦理時限。
(二)優化流程。
1﹒上下聯動,落實重點改革措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相關部門通過對辦理流程進行分析總結,完善簡化鏈條,清理材料目錄,形成指導性流程圖、相關申請材料目錄和信息共享目錄。各地區要以此作為基礎,相互借鑒先進經驗,積極有效地將集中審批、多評合一、多圖聯審、區域評估、并聯審批、預審代辦多項改革措施逐步整合到流程中,不斷優化、提升施工許可流程的辦理效率。
2﹒提前介入,構建預審服務制度。各地要以重點工業生產建設項目為對象,學習推廣“預審代辦制”經驗,構建預審服務制度,幫助建設單位實現技術方案和許可要件的同步準備。各相關管理部門可以在建設項目取得土地之前,提前介入項目前期準備,了解項目情況,提供項目準備指導,對相關審批環節進行預先審查,在各項條件具備后一次性換發正式批準文件或者證件。各地還應當在此基礎上,積極探索和實施項目代辦制度,指導和幫助建設單位辦理施工許可前各項準備工作。
3﹒多評合一,優化各類評估流程。各地要按照《關于全省推行企業投資項目多評合一的指導意見》,整合項目前期所涉及的節能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水土保持方案、安全評價等十類事項的評估辦理流程,將串聯模式調整為并聯模式,實行統一受理、同步評估、同步評審、同步審批、統一反饋、控制周期。同時,要積極探索區域評估制度,進一步提高評估事項的辦理效率。
4﹒多圖聯審,提升施工圖審查效率。各地要根據《關于全省推行施工圖多圖聯審的指導意見》,實施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實行設計文件統一接收、集中辦理、分工負責、并聯審查,統一反饋,實現一般項目7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次審查,技術特別復雜的不超過10個工作日。在推行和實施多圖聯審的基礎上,各地要積極探索和推進無紙化審圖、網上審圖,不斷提高施工圖審查效率和審查質量。
5﹒并聯審批,整合施工許可證辦理環節。對與施工許可證頒發相關的合同備案、質量報監、安全報監、現場踏勘等環節實施網上并聯審批,建立施工許可電子化申報系統實行“一站式申報、業務系統審批、結果信息共享”的并聯工作機制,實現施工許可證頒發8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信息共享。
以優化再造后的流程圖和各環節申請材料目錄為基礎,提煉涵蓋各部門、各環節的信息共享目錄,依托江蘇政務服務網和省政務外網實現辦理流程相關環節之間的數據聯通和信息共享。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3550”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堅決服從改革大局,密切協調配合,“一把手”要親自抓,實施方案要親自把關,遇到矛盾要親自協調,進展情況要親自督查。各地要細化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加強改革督查,對行動快、措施實、效果好的地方要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要提前預警、督促落實。要鼓勵基層大膽創新,在依法依規、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能簡則簡、能并則并、能快則快,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要善于總結基層典型經驗,加快面上復制推廣,更多更快地把改革“盆景”變成“風景”。
本意見適用于辦理事項的通常狀態,情況特別復雜的除外。
附件:1.企業注冊開業流程圖
2.企業注冊開業信息共享目錄
3.二手房買賣交易登記流程圖
4.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目錄
5﹒施工許可流程圖
6﹒施工許可信息共享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