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7〕153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推進太湖流域農業綠色發展,推動現代農業建設和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增綠,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省太湖流域建設生態農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新一輪太湖治理的總體要求,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立足體制機制創新,聚焦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農業功能布局,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強化資源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打造太湖農業區域公共品牌,全面提升農業可持續發展水平,力爭把太湖打造成生態湖、寶貝湖,開創新時代太湖流域生態農業發展新局面。
(二)發展思路。堅持生產和生態協調發展,以太湖一級、二級保護區和生態引領區為核心,在太湖流域著力推進“一建、二嚴、三推三強化”。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大力發展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現代農業;嚴格控制化肥農藥使用量,嚴格控制養殖污染排放;推進生態健康養殖,強化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進有機肥替代,強化綠色防控技術應用;推進農業功能區建設,強化輪作休耕、種養結合、農牧循環。
(三)目標任務。到2020年,我省太湖地區基本建立綠色農業生產體系,整體成為生態農業示范區,形成“布局合理、資源節約、產出高效、生態環境良好”的現代農業發展新格局。流域內水稻面積穩定在506萬畝以上,生豬大中型規模養殖比重達到80%。種植業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比例達到55%,培育形成太湖農業區域公用品牌?;适褂昧枯^2015年削減5%,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農作物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使用面積達90%以上,太湖一級保護區化肥、化學農藥使用量均比2015年減少20%。規?;B殖場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百畝以上連片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全面完成,養殖尾水達標排放制度全面實施。農業節水面積達到60%以上,自然濕地保護率達55%。
二、明確農業功能布局和主攻方向
(四)推進農業“兩區”劃定與建設。立足太湖流域農業資源稟賦,以永久基本農田為基礎,積極推進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劃定與建設工作。力爭用3年時間完成劃定任務,細化落實到具體地塊,做到全部建檔立卡、上圖入庫,實現信息化、精準化管理;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建設任務,形成布局合理、數量充足、設施完善、產能提升、管護到位、生產現代化的“兩區”。(責任單位:省農委、省國土資源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發展改革委,太湖流域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太湖流域各市、縣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五)調整優化養殖業生產布局。盡快把太湖一級保護區建設成為畜禽禁養區,除承擔國家或省級畜禽種質資源保護任務的保種場、保護區和基因庫外,不得建設其他畜禽養殖場。綜合考慮資源稟賦和環境承載能力,控減太湖等環境敏感區域養殖總量,鼓勵在農業園區、規模種植基地和寧鎮丘陵山區建設一批種養結合型家庭農場,提高畜產品安全保供能力。合理調整水產養殖布局,科學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促進水域資源有效利用。2018年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市、縣(市、區)要編制實施水域養殖規劃。太湖一級、二級保護區主要入湖河道內禁止規模水禽養殖。(責任單位:省農委、省海洋與漁業局)
(六)啟動實施太湖農業區域公共品牌戰略。打造一批國內乃至國際知名的優質農產品品牌,打響太湖流域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把太湖生態優勢轉化為農產品品牌優勢。太湖一級保護區重點發展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推行綠色標準化生產技術,建設一批有機農業、綠色食品生產示范基地。對陽澄湖、太湖、固城湖、長蕩湖大閘蟹,溧陽青蝦等地理標志產品和水產品品牌,要進一步加大保護和推廣力度。積極推進縣域國家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示范創建。(責任單位:省農委、省海洋與漁業局)
三、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
(七)發展優質稻米業。充分發揮水稻口糧供給和人工濕地生態功能,引導農民種足種好水稻。加強各類重點農業項目整合集聚,打造一批優質稻米產業化基地和現代糧食產業發展示范園區,推進優質稻米產業化開發,推廣優質食味稻米品種,大力發展稻米精深加工。發揮稻田綜合種養試點縣示范帶動作用,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發展稻田綜合種養。(責任單位:省農委)
(八)發展高效園藝業。圍繞都市型現代農業的定位,以市場為導向,調整優化園藝生產結構,積極發展綠色蔬菜、精品果茶、花卉苗木等特色園藝業。重點圍繞綠色蔬菜有效供給,鞏固提升“菜籃子”工程蔬菜基地建設水平,培育一批蔬菜全產業鏈示范園區。引進培育果茶花新品種,推進園藝作物標準化創建,促進品種更新、品質提升、品牌創建。(責任單位:省農委)
(九)發展生態畜禽業。大力推進生態肉豬和優質家禽產業發展,突出黃羽肉雞冰鮮上市,依托農業龍頭企業擴大屠宰加工。加大二花臉豬、梅山豬、湖羊等一批優質地方資源開發力度,擴大蘇太豬肉等“蘇”字號品牌畜產品生產,建設一批畜牧業特色小鎮。(責任單位:省農委)
(十)發展生態漁業。加大漁業品種結構調整力度,提高蝦蟹生態養殖占比,逐步減少投飼性常規魚養殖。引導漁民合理控制密度,科學調控水質,減少養殖尾水排放。加快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推廣池塘生態健康養殖、池塘工業化養殖、養殖尾水凈化及循環利用等技術和模式,探索建立養殖用水集中供給和尾水集中處理模式。(責任單位:省海洋與漁業局)
(十一)提升創意休閑農業發展水平。建設農業休閑觀光精品路線,推進鄉村旅游業提質升級,建設一批主題農業創意園、休閑觀光農業示范村和農業特色小鎮。強化品牌建設,積極開展創意休閑農業特色景點、星級鄉村旅游區、精品線路和農業文化遺產項目推介宣傳,打造農事節慶品牌。(責任單位:省農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旅游局)
四、加強農業資源保護與節約利用
(十二)因地制宜開展輪作休耕。推廣輪作休耕技術和模式,鼓勵以鎮、村為單位集中連片推進。到2020年前,流域內力爭每年實施耕地輪作休耕15萬畝左右,重點推進太湖一級、二級保護區內耕地輪作休耕,有條件的縣(市、區)整體完成一次耕地輪作休耕。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深入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省環保廳)
(十三)大力發展高效節水灌溉。建設現代化生態灌區,科學調洪蓄水,凈化水質。按照灌溉單元小型化、管網標準化、管材優質化、服務社會化的要求,加快管道灌溉工程建設,實現灌溉自來水、排水生態化的目標。強化農田節水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噴滴灌系統和施肥系統,提升農田水分生產效率和肥料利用率。(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農委)
(十四)加強農業物聯網技術應用。在現代農業產業園區、現代農業科技園區、農產品加工集中區等,重點推進智能農業建設,促進農業生產的精細化、標準化、智能化。在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等領域,引導市場經營主體加強農業物聯網技術應用。運用物聯網技術開展農業生態環境動態監測管理,在太湖一級保護區率先建成農業面源污染監測體系。(責任單位:省農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環保廳)
五、強化環境保護和農業污染治理
(十五)全面建立科學施肥技術體系。優化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參數,探索配方肥推廣應用補貼機制,開展肥料統配統供統施。到2020年流域內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90%以上,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0%。深入實施菜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到2020年力爭設施蔬菜、茶葉優勢產區化肥用量減少20%以上,菜果茶核心產區和知名品牌生產基地化肥用量減少50%以上。(責任單位:省農委)
(十六)推進農藥減量增效。大力推進病蟲害綠色防控與統防統治融合,太湖一級保護區重點推廣以天敵涵養、抗性品種植種、“三誘”(燈光誘殺、色板誘殺、性誘劑誘殺)技術等為主的生態控害措施。探索建立綠色防控物資補貼制度,加大生物農藥、“三誘”產品等綠色防控物資補貼。到2020年,太湖流域農作物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使用面積達90%以上,其中太湖一級保護區達到95%。(責任單位:省農委)
(十七)加強畜禽養殖場治理改造。嚴格執行新建、改建、擴建畜禽養殖場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規范畜禽養殖行為,加大對養殖場廢棄物排放的監管力度,嚴格落實養殖場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建立規模養殖場治理清單,制定落實年度治理改造計劃,到2020年流域內規?;B殖場治理率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省農委、省環保廳)
(十八)加強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引導養殖場建設畜禽糞便貯存、處理、利用設施,鼓勵就近就地還田利用。積極推進秸稈能源化、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鼓勵以縣域為單元,探索整縣推進的秸稈綜合利用模式。構建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等廢棄物收集、轉運、處理、利用體系,支持企業在養殖密集區域發展專業化、社會化集中處理中心。(責任單位:省農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
六、推進農業生態系統建設
(十九)加強自然濕地保護。制定發布太湖流域濕地名錄,嚴格保護太湖、長蕩湖、京杭運河、望虞河、長江等重要湖泊、河流濕地及流域內上游丘陵崗地水庫水源地。在太湖、滆湖、長蕩湖等重要湖泊開展退圩退田退養還湖等措施,擴大流域濕地面積。對太湖湖濱、區域內關鍵湖泊、出入湖河流以及珍稀瀕危動物棲息地等區域開展修復治理。(責任單位:省林業局)
(二十)推進環太湖生態防護林帶建設。按照“科學造林、合理配置、適時封育、喬灌草結合”的思路,著力建設環太湖生態防護林帶,打造環太湖生態廊道,形成綠色高效環湖生態隔離帶。推進太湖流域水系、道路、農田林網建設,有效發揮森林保持水土、涵養水源、固碳釋氧、消解污染的功能,為生態農業建設提供有力支撐。(責任單位:省林業局)
(二十一)強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強太湖流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對列入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名錄中的物種開展普查與專項調查,建立信息數據庫。嚴格執行湖泊休漁制度,加大水生生物資源增殖放流力度。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落實涉漁工程建設項目專題評價與生態補償。(責任單位:省農委、省海洋與漁業局、省林業局)
七、提高組織保障水平
(二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省級太湖流域生態農業建設協調機制,加強對流域地區生態農業建設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太湖流域各級政府要把生態農業建設作為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建立相應領導機制,明確目標責任,強化上下聯動,扎實有序推進。各市、縣(市、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抓緊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辦法。(責任單位:省各有關部門)
(二十三)強化政策支持。要統籌現有各類項目及資金資源,向生態農業建設集聚。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地方政府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參與生態農業建設。合理安排畜禽養殖用地,盤活養殖場關閉搬遷的養殖用地指標存量,落實設施農用地用于畜禽養殖及污染治理配套設施建設的政策,鼓勵建設不破壞耕作層的養殖設施。強化對養殖污染治理的財政支持,對禁養區關閉搬遷、非禁養區規模場治理,地方政府制定具體政策予以扶持。擴大商品有機肥、生物有機肥和有機無機復混肥推廣應用補貼規模,將新型商品有機肥施用機械列入補貼,鼓勵發展商品有機肥統供統施服務。建立和完善輪作休耕利益補償機制。制定實施網圍養殖綜合整治方案,研究相應的補償辦法。圍繞制約生態農業發展的關鍵環節和技術瓶頸,在綠色優質豐產高效技術、節水節肥節藥生產技術、農業面源污染控制、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等重點領域取得突破性成果,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技術模式。(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委、省環保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科技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太湖辦)
(二十四)嚴格督查考核。省級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推動太湖流域生態農業建設取得實效。太湖流域各地要圍繞生態農業建設的目標要求,細化年度任務,層層壓實責任,完善工作措施,加強考核評價,推動任務落實。建立獎懲機制,對生態農業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落實不力的進行通報和問責。(責任單位:省農委、省太湖辦、省海洋與漁業局)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