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7〕150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企業投資項目信用承諾制不再審批嚴格監管試點的意見》(蘇政辦發〔2017〕120號)要求,創新企業投資管理,更大力度激發社會投資動力和活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江蘇省企業投資信用承諾制改革試點項目管理負面清單(2017年本)》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清單僅適用于各設區市確定的開展企業投資信用承諾制改革試點開發區內企業投資項目的管理。
二、不適用信用承諾制的審批事項仍須依法在項目開工前完成審批手續,其他審批事項可實行企業信用承諾,在項目投產前完成相關審批手續。
三、對不適用信用承諾制的審批事項要通過預審代辦、不見面審批、“3550”改革、并聯審批、多圖聯審、多評合一等措施,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
四、本清單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江蘇省企業投資信用承諾制改革試點開發區名單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2月19日
江蘇省企業投資信用承諾制改革試點
項目管理負面清單(2017年本)
一、不適用信用承諾制的投資項目清單
(一)《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列入“淘汰類”和“限制類”的項目,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列入“禁止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和“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的項目。
(二)《江蘇省“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中禁止和限制投資的項目。
(三)《江蘇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中實行核準管理的項目。
(四)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
(五)現有汽車及車用發動機生產企業自籌資金擴大同類別產品生產能力和增加品種,包括異地新建同類別產品的非獨立法人生產單位的項目。
(六)房地產項目。
*是指當前執行的版本。
二、不適用信用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清單
(一)規劃用地。
1.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僅指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項目)。
2.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僅指涉及新增建設用地或使用已批準建設用地但不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項目)。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
(二)安全環保。
1.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
2.建設項目(不含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
3.洪水影響評價審批。
(三)能源資源。
1.未開展區域能評、按規定需要單獨進行節能審查且年新增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項目節能審查。
2.港口岸線使用審批。
3.直接從地下取用水資源的項目取水許可。
4.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
5.在地下文物埋藏區內建設項目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
(四)設計施工。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
2.新建屬于超限高層建筑的項目工程抗震設防審批。
3.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和煙花爆竹儲存建設項目)。
4.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游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范、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等防雷裝置設計審核。
5.建筑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且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
6.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
附件
江蘇省企業投資信用承諾制
改革試點開發區名單
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
錫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江蘇邳州經濟開發區
江蘇中關村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籌)
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
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
江蘇盱眙經濟開發區
江蘇東臺經濟開發區
江蘇高郵經濟開發區
鎮江經濟技術開發區
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