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發〔2018〕85號
為確保望虞河拓浚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全面準確做好工程建設征占地范圍內的實物調查工作,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等規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望虞河是太湖流域現狀唯一直接溝通太湖和長江的流域性骨干引排河道。實施望虞河拓浚工程,以提升流域防洪能力為主,兼具地區排澇以及流域水資源配置、水環境改善等綜合功能。項目建設涉及的各級人民政府和廣大群眾要積極支持工程建設,配合做好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
二、望虞河拓浚工程位于無錫、蘇州兩市境內,涉及沿線4個縣(市、區)15個鄉鎮,工程初步建設方案為拓浚河道、新建和加固堤防、新建護岸、擴建江邊樞紐及望亭立交樞紐、拆除重建和加固跨河橋梁、更新改造或拆建沿線支河口門等。工程建設的初步征占地范圍,由省水利廳及設計單位明確,最終按照批準的范圍執行。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征占地范圍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設項目,已批準的項目不再建設,在建的項目停止建設;不得新栽種經濟作物和林木。違反規定繼續進行建設的,一律不予補償。
四、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除因新生兒出生、婚嫁、軍人轉業退伍、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刑滿釋放等國家政策允許人員遷入外,禁止其他人口遷入征占地范圍。違反規定擅自遷入的人口,不予移民安置。
五、工程沿線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配合省水利廳及設計單位做好工程征占地范圍內各項實物調查,并對各項實物調查成果出具認可意見。
六、工程征占地范圍內的所有部門、單位和個人應嚴格執行本通告規定,積極支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干擾實物調查和工程建設、移民安置工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