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發〔2018〕99號
為確保高郵市狀元水庫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全面準確做好工程建設征占地范圍內的實物調查工作,根據國務院《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和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興建狀元水庫,對于緩解高郵市送橋鎮農田灌溉用水緊張矛盾、改善高郵湖西新區生態用水條件具有重要意義。項目建設涉及的地方人民政府和廣大群眾要積極支持工程建設,配合做好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
二、狀元水庫工程位于高郵市高郵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境內,涉及送橋鎮肖祠村、神居山村、官路村和菱塘回族鄉高廟村。工程建設的初步征占地范圍,由高郵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及設計單位明確,最終按批準的范圍執行。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征占地范圍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設項目,已批準的項目不再建設,在建的項目停止建設;不得新栽種經濟作物和林木。對違反規定繼續進行建設的,一律不予補償,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除因新生兒出生、婚嫁、軍人轉業退伍、大中專畢業生分配等國家政策允許人員遷入外,禁止其他人口遷入征占地范圍。對違反規定擅自遷入的人口,一律不予移民安置。
五、高郵市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依法制止違反規定在征占地范圍內進行基本建設和遷入人口的行為;同時,組織高郵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做好工程征占地范圍內各項實物調查,并對各項實物調查成果出具認可意見。
六、工程征占地范圍內的所有部門、單位和個人應嚴格執行本通告規定,積極支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干擾實物調查和工程建設、移民安置工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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