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廣電辦〔2024〕140號
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省廣電總臺、省廣電網絡公司,省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根據《江蘇省廣播電視局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辦法》規定,省局對現行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現將《關于加強全省廣播電視方言類節目管理的通知》(蘇廣發宣〔2006〕9號)等7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不再適用。
附件: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江蘇省廣播電視局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1.《關于加強全省廣播電視方言類節目管理的通知》(蘇廣發宣〔2006〕9號)
2.《關于加強公共場所顯示屏播放管理的通知》(蘇廣發管〔2007〕1號)
3.《關于建立凈化熒屏聲頻、抵制低俗之風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蘇廣發宣〔2008〕49號)
4.《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廣播電視對農宣傳工作的意見》(蘇廣發〔2009〕87號)
5.《江蘇省無“小耳朵”先進縣(市、區)創建管理辦法》(蘇廣發管〔2012〕48號)
6.《關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國產電視動畫播映體系的意見》(蘇廣發〔2012〕93號)
7.《江蘇省縣級應急廣播建設工程驗收暫行辦法》(新廣規〔2018〕1號)
公報PDF版瀏覽、下載:江蘇省廣播電視局關于廢止有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蘇廣電辦〔2024〕140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