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25〕1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5年1月7日
省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
省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四個走在前”“四個新”重大任務,圍繞“成為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陣地”這一目標定位,聚焦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省、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建設美麗江蘇、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江蘇等方面,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積極開展“小切口”“小快靈”立法,有效統籌立改廢釋,切實增強立法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重要作用,為我省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一、力爭年內完成的正式項目(17件)
(一)圍繞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5件)。
1﹒為對民營企業予以平等保護和規范發展,確保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促進民營企業做大做優做強,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江蘇省民營企業權益保障條例草案。(省發展改革委起草)
2﹒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規范科技成果轉化活動,加速科學技術進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科技創新支撐和引領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高水平建設科技強省,著力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江蘇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修改草案。(省科技廳起草)
3﹒為推動長三角區域科技創新共同體建設,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關于促進長三角科技創新共同體建設的決定草案。(省科技廳起草)
4﹒為保障和促進宜興陶瓷高質量發展,打造“中國陶都”城市品牌,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江蘇省保障和促進宜興陶瓷高質量發展條例草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起草)
5﹒為規范實驗動物管理工作,保證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質量,維護生物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適應科學研究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修改江蘇省實驗動物管理辦法。(省科技廳起草)
(二)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省方面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規項目(1件)。
為促進公共圖書館事業高質量發展,發揮公共圖書館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益,提高公民科學文化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傳承人類文明,堅定文化自信,推動文化繁榮,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江蘇省公共圖書館條例草案。(省文化和旅游廳起草)
(三)圍繞提高人民生活品質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規項目(2件)。
1﹒為加強和規范地名管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產生活和對外交往的需要,傳承發展中華優秀文化,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修改草案。(省民政廳起草)
2﹒為規范檢驗檢測活動,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檢驗檢測高質量發展,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江蘇省檢驗檢測條例草案。(省市場監管局起草)
(四)圍繞建設美麗江蘇方面需要修改的地方性法規項目(1件)。
為防治通榆河水污染,保障飲用水安全,促進我省沿海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江蘇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條例修改草案。(省生態環境廳起草)
(五)圍繞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江蘇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5件)。
1﹒為規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江蘇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草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起草)
2﹒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健康,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修改草案。(省農業農村廳起草)
3﹒為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保障電磁空間安全,有效開發和合理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保證各種無線電業務正常進行,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江蘇省無線電管理條例修改草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起草)
4﹒為預防和減少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引發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制定江蘇省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對辦法。(省生態環境廳起草)
5﹒為規范物資儲備活動,健全物資儲備安全保障體系,提高防范風險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制定江蘇省物資儲備管理辦法。(省糧食和儲備局起草)
(六)圍繞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規項目(3件)。
1﹒為加強財政監督,更好發揮財政監督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維護中央政令暢通、規范財經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江蘇省財政監督條例修改草案。(省財政廳起草)
2﹒為加強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建設管理,暢通和規范企業群眾訴求表達通道,保障訴求人合法權益,提升政務服務質效,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江蘇省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條例草案。(省數據局起草)
3﹒為加強和規范征兵工作,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江蘇省征兵工作條例修改草案。(省軍區起草)
二、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時適時提出的預備項目(21件)
(一)圍繞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6件)。
江蘇省低空經濟促進條例(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起草)、江蘇省發展新材料產業條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起草)、江蘇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廢舊立新)(省市場監管局起草)、江蘇省地方金融條例(修改)(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起草)、南京江北新區條例(省發展改革委、南京江北新區管委會起草)、江蘇省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省知識產權局起草)。
(二)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省方面需要修改的地方性法規項目(2件)。
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修改)(省教育廳起草)、江蘇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修改)(省廣電局起草)。
(三)圍繞提高人民生活品質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規項目(3件)。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修改)(省市場監管局起草)、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條例(修改)(省藥監局起草)、江蘇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省農業農村廳起草)。
(四)圍繞建設美麗江蘇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3件)。
江蘇省耕地保護條例(省自然資源廳起草)、江蘇省太湖風景名勝區條例(修改)(省林業局起草)、江蘇省農業機械推廣辦法(修改)(省農業農村廳起草)。
(五)圍繞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江蘇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4件)。
江蘇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治安管理條例(廢舊立新)(省公安廳起草)、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修改)(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起草)、江蘇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省交通運輸廳起草)、江蘇省地下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消防救援總隊起草)。
(六)圍繞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方面需要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3件)。
江蘇省審計條例(修改)(省審計廳起草)、關于深化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決定(協同立法項目)(省數據局起草)、江蘇省規章制定程序規定(修改)(省司法廳起草)。
三、需要積極研究論證的調研項目(23件)
關于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決定、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條例、江蘇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改)、江蘇省社會救助條例、江蘇省傳染病防治條例(廢舊立新)、江蘇省民用航空條例(修改)、江蘇省慈善條例(修改)、江蘇省文物保護條例(修改)、江蘇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修改)、江蘇省現代農業園區促進條例、江蘇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廢舊立新)、江蘇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江蘇省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條例、江蘇省全民健身條例(修改)、圍繞長三角突發事件協同應對機制開展協同立法、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條例、江蘇省供銷合作社條例、江蘇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修改)、江蘇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和質量監督辦法(修改)、江蘇省實施《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辦法(修改)、江蘇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修改)、江蘇省地方鐵路建設管理辦法、江蘇省港口岸線管理辦法(修改)。
此外,根據相關專題清理結果、專項整治等工作需要以及立法計劃編制過程中有關方面提出的意見,對需要廢止和修改個別條款的立法項目,有關部門可以適時提出立法項目建議,經省政府同意后,由省司法廳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同時,按照《江蘇省規章立法后評估辦法》(蘇政辦發〔2024〕18號)相關規定,經研究,確定13件省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項目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由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附件:省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項目
附件
省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項目
一、地方性法規(46件)
(一)正式項目(14件)。
1﹒江蘇省民營企業權益保障條例(制定)
2﹒江蘇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修改)
3﹒關于促進長三角科技創新共同體建設的決定(協同立法項目)
4﹒江蘇省財政監督條例(修改)
5﹒江蘇省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條例(制定)
6﹒江蘇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制定)
7﹒江蘇省檢驗檢測條例(制定)
8﹒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廢舊立新)
9﹒江蘇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條例(修改)
10﹒江蘇省無線電管理條例(修改)
11﹒江蘇省保障和促進宜興陶瓷高質量發展條例(制定)
12﹒江蘇省公共圖書館條例(制定)
13﹒江蘇省征兵工作條例(修改)
14﹒江蘇省地名管理條例(修改)
(二)預備項目(15件)。
1﹒江蘇省低空經濟促進條例(制定)
2﹒江蘇省發展新材料產業條例(制定)
3﹒江蘇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廢舊立新)
4﹒江蘇省地方金融條例(修改)
5﹒南京江北新區條例(制定)
6﹒江蘇省審計條例(修改)
7﹒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修改)
8﹒江蘇省耕地保護條例(制定)
9﹒關于深化長三角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決定(協同立法項目)
10﹒江蘇省太湖風景名勝區條例(修改)
11﹒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條例(修改)
12﹒江蘇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制定)
13﹒江蘇省學前教育條例(修改)
14﹒江蘇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治安管理條例(廢舊立新)
15﹒江蘇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修改)
(三)調研項目(17件)。
1﹒關于加快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決定(制定)
2﹒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條例(制定)
3﹒江蘇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改)
4﹒江蘇省社會救助條例(制定)
5﹒江蘇省傳染病防治條例(廢舊立新)
6﹒江蘇省民用航空條例(修改)
7﹒江蘇省慈善條例(修改)
8﹒江蘇省文物保護條例(修改)
9﹒江蘇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修改)
10﹒江蘇省現代農業園區促進條例(制定)
11﹒江蘇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廢舊立新)
12﹒江蘇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制定)
13﹒江蘇省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條例(制定)
14﹒江蘇省全民健身條例(修改)
15﹒圍繞長三角突發事件協同應對機制開展協同立法
16﹒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制定)
17﹒江蘇省供銷合作社條例(制定)
二、省政府規章(28件)
(一)正式項目(3件)。
1﹒江蘇省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對辦法(制定)
2﹒江蘇省物資儲備管理辦法(制定)
3﹒江蘇省實驗動物管理辦法(修改)
(二)預備項目(6件)。
1﹒江蘇省規章制定程序規定(修改)
2﹒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修改)
3﹒江蘇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制定)
4﹒江蘇省農業機械推廣辦法(修改)
5﹒江蘇省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制定)
6﹒江蘇省地下軌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
(三)調研項目(6件)。
1﹒江蘇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修改)
2﹒江蘇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和質量監督辦法(修改)
3﹒江蘇省實施《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辦法(修改)
4﹒江蘇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修改)
5﹒江蘇省地方鐵路建設管理辦法(制定)
6﹒江蘇省港口岸線管理辦法(修改)
(四)立法后評估項目(13件)。
1﹒江蘇省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
2﹒江蘇省價格監測預警管理辦法
3﹒江蘇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督管理辦法
4﹒江蘇省價格爭議調解處理辦法
5﹒江蘇省公墓管理辦法
6﹒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
7﹒江蘇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8﹒江蘇省傳統村落保護辦法
9﹒江蘇省水域保護辦法
10﹒江蘇省蠶種管理辦法
11﹒江蘇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
12﹒江蘇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
13﹒江蘇省公共數據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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