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深入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方便納稅人辦稅,減輕辦稅負擔,優(yōu)化納稅服務,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推行辦稅事項全省通辦(以下簡稱“全省通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全省通辦是指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服務范圍內的納稅人,可以在江蘇省范圍內選擇任何一個本公告列明的國稅機關辦理相關辦稅事項。
二、江蘇省國家稅務局授權經公告的國稅機關(詳見附件1)依法代為辦理本公告設定的辦稅事項。
三、全省通辦辦稅事項的范圍包括:稅務登記辦理、稅務認定、納稅申報受理、稅收優(yōu)惠備案、出口退(免)稅申報受理、其他涉稅申報受理、稅收證明出具、發(fā)放涉稅表證單書、納稅咨詢等9大類30個辦稅事項(詳見附件2)。
四、納稅人可以在全省范圍內自由選擇本公告所列明國稅機關的辦稅服務廳辦理全省通辦辦稅事項。承辦全省通辦業(yè)務的國稅機關應設置“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全省通辦”專門窗口。全省通辦辦稅事項辦理中需要使用國稅機關印章的,加蓋由江蘇省國家稅務局統(tǒng)一編號的“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全省通辦業(yè)務專用章”(詳見附件3)。
五、全省通辦的納稅人其辦稅人員應當在所在地國稅機關依據《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實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的公告》(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4號)辦理實名信息采集手續(xù)。在跨區(qū)辦稅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受理國稅機關按照規(guī)定的流程進行身份核實。
六、納稅人在辦理全省通辦相關辦稅事項過程中,應當依法履行相應的稅收義務,受理國稅機關應當依法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納稅人存在相關涉稅違法行為,依法應當進行行政處理的,由所在地國稅機關依法辦理。
七、納稅人需要進一步了解全省通辦涉稅事宜的,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當地國稅機關辦稅服務特服電話或到辦稅服務廳現場咨詢,也可登錄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網址:http://etax.jsgs.gov.cn)或掃描國稅機關提供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八、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在全省實施。
特此公告。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