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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支持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和促消費工作,持續辦好蘇新消費四季主題系列購物節,省級商務發展資金給予專項支持。繼續開展江蘇味道餐飲促消費活動和全省銷售競賽季活動,評出百家優勝商貿流通企業。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綠色智能家電下鄉等促消費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放數字人民幣紅包等。延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稅務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
(二十一)安排9000萬元省級文旅產業發展資金,重點支持產業融合、賦能鄉村、數字文旅等項目,促進文旅企業恢復發展、創新發展。加大旅游產業發展基金對小微文旅企業支持力度,2023年投放的新項目數量占比不低于30%。繼續實施100%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對提供廣告和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按應繳費額的50%減征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電影局、省稅務局)
(二十二)鼓勵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進行公務活動和群團活動時,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業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預付款比例不低于50%。鼓勵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門與工會加強合作,將符合條件的旅游民宿、鄉村旅游產業集聚區、特色小鎮、紅色旅游景區等納入療休養活動范圍,開發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線和產品。(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總工會、省財政廳)
(二十三)精心辦好2023“水韻江蘇·有你會更美”文旅消費推廣季,持續辦好大運河文化旅游博覽會、鄉村旅游節、非遺購物節等活動。支持常州、無錫、連云港、淮安創建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積極準備入出境旅游穩步有序復蘇,及時向境外市場宣傳入出境旅游政策,組織文旅企業走出去拓展客源市場,邀請境外旅行商、媒體來江蘇踩線采風、對接合作,推出更多適應境外游客需求的旅游產品、線路和服務。(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