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發〔2015〕88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應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15項,承接國務院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10項,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6項以及評比達標表彰項目1項,取消其他行政權力事項5項。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和承接國務院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對公布取消的項目,要及時停止審批,并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對承接的項目,要規范行政審批程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注入活力。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